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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际: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8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3、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目前尚未开立回购账户,不存在回购账户股份。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6,0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196唐崇武
200*****233徐华芳
308*****904深圳市华阳旭日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408*****909深圳市华阳中天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高科技厂房四层B厂房

咨询联系人:卞晓彤咨询电话:0755-82739188电子邮箱:hygj@capol.cn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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