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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际: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0-067债券代码:128125 证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华阳国际股票代码00294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徐清平孙晨、卞晓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高科技厂房四层B厂房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高科技厂房四层B厂房
电话0755-827391880755-82739188
电子信箱hygj@capol.cnhygj@capol.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86,956,680.56474,886,853.3923.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9,285,180.4637,472,145.324.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3,094,548.9130,318,034.659.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7,160,845.76-103,294,452.90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21-4.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21-4.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8%4.11%减少0.73个百分点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929,704,373.191,879,356,871.43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48,848,179.171,149,796,267.25-0.0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50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唐崇武境内自然人26.48%51,903,00051,903,000
徐华芳境内自然人14.19%27,810,00027,810,000
华阳旭日境内非国有法人9.18%18,000,0008,145,000
华阳中天境内非国有法人8.06%15,800,0005,870,000
赢悦投资国有法人3.65%7,150,0007,150,000
金石灏汭境内非国有法人2.17%4,248,900
田晓秋境内自然人1.81%3,550,0002,662,500
薛升伟境内自然人1.23%2,420,0001,815,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5%2,249,99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2%2,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徐华芳与唐崇武为一致行动人,徐华芳是唐崇武的岳母;华阳旭日与华阳中天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唐崇武为华阳旭日和华阳中天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田晓秋、薛升伟为华阳旭日有限合伙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外部经营环境错综复杂,宏观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加,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华阳国际沿着“以设计和研发为龙头,以装配式建筑和BIM为核心技术,通过全产业链布局,打造领先的设计科技企业”的战略方向,积极迎接挑战,努力开拓市场,推动各项业务稳步发展。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695.67万元,同比增长23.60%;实现净利润4,198.51万元,同比增长5.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28.52万元,同比增长4.84%;公司财务状况安全健康,经营业绩保持稳定。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设计业务新签合同额90,431.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67%,其中新签装配式设计合同27,036.00万元,占建筑设计业务合同29.90%;造价咨询业务新签合同额18,838.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11%;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咨询等新业务新签合同额176,064.00万元。主要新签合同包括观澜中学改扩建、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红山中学高中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深圳市税务局新沙地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项目,珠海横琴国际商务中心二期项目,京广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等。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设计业务实现收入48,194.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48%,其中装配式建筑实现设计收入13,046.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14%;造价咨询业务实现收入5,222.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15%。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咨询等新业务实现收入5,109.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74%,主要系在执行项目在一季度受到疫情影响无法正常推进工程进度。

2、科技与研发

公司积极跟踪和探索建筑行业理论前沿和科技实践,推动建筑科技的研发和创新。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装配式建筑、BIM、绿色建筑、结构超限、自动成图等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推进城市更新、人才保障房、地铁上盖物业、教育、医疗等建筑产品的研究,目前已累计获得60项专利(包括8项发明专利、47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外观设计专利)、59项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城市科技的技术研发,升级和优化BIM正向设计平台,上线iBIM平台V2.0,逐步提升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装配式等全专业BIM正向设计的效率;上线了“华阳知乎”搜索系统和云算量系统,构建基于BIM正向设计模型的动态算量系统。

3、创作与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以香港子公司为平台,加大境外高端人才的引进,建立全球方案创作中心。公司原创项目长源京基御景峯公馆,荣获2020第57届金块奖(Gold Nugget Awards)最佳国际住宅项目优秀奖;深圳市莲塘口岸、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创新基地建设工程(二期),荣获德国ICONIC AWARDS 2020(标志性设计奖)创新建筑类的优胜奖;云南腾冲景业·高黎贡小镇项目“双檐宛月”展示中心荣获Architizer A+Awards展示中心类别的大众评审奖。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流程再造、提质增效”的目标,落实管理颗粒度下沉,持续加强方案设计、协同设计、模块化设计、质量管控、在线校审等设计平台建设,提高设计效率和项目运营质量;不断优化SAP系统、产值系统、工时系统、项目预结算系统、任务管理、知识中心、EHR系统、CIP、流程管控等管理平台,促进管理效率提升。

4、人力资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4,108名员工,较上年末增长4.37%,其中75.30%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12.20%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89名员工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235名员工具备一级注册资格证书,23名员工被评选为“深圳市十佳青年建筑师”、“深圳市十佳青年工程师”、“深圳市杰出建筑师”、“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十佳青年建筑师”或“深圳市杰出青年工程勘察设计师”。同时,公司有17名员工成为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入库专家、31名员工获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53人获评各领域专家称号(其中20余名员工在各专家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探索、完善所在组织的功能搭建和人员构成;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计划,打造行业人才向往、聚集的高地,为企业发展储备最合适、最优秀的人才。

5、内部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建立了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履行重大事项审批程序,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及分红权,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政策,确保股东投资回报;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及治理结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披露信息;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互动平台。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五、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8家,其中本期新增1家,本期无减少的子公司,具体请阅“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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