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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关于与持股5%以上及董监高就民生奥美大健康产业基金(枝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2
证券代码:002950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20-068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持股5%以上及董监高就民生奥美大健康产业基金(枝江)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持股5%以上及董监高就民生奥美大健康产业基金(枝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浩华、程宏、杜先举、黄文剑回避表决。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民生奥美大健康产业基金(枝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民生奥美”)已领取营业执照,其合伙人出资份额结构如下:

合伙人信息合伙人性质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1500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949500

其中,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已实缴800万元,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实缴200万元。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共计5000万元出售予陈浩华、程宏、王勤、黄文剑、彭习云,详情如下:

交易对手方交易的认缴出资额(万元)对应出资比例(%)
陈浩华10002
程 宏10002
王勤10002
黄文剑10002
彭习云10002

本次交易完成后,民生奥美大健康产业基金份额结构如下:

合伙人信息合伙人性质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1500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944500
陈浩华有限合伙人21000
程 宏有限合伙人21000
王勤有限合伙人21000
黄文剑有限合伙人21000
彭习云有限合伙人21000

本次交易相关的合伙企业份额并未实缴,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实际资金流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

1. 陈浩华,身份证号:440301******,居住地:广东省深圳市,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2. 程宏,身份证号:420107******,居住地:广东省深圳市,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王勤,身份证号:420502******,居住地:广东省深圳市,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杜先举之配偶。

4. 黄文剑,身份证号:430502******,居住地:广东省深圳市,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 彭习云,身份证号:422427******,居住地:湖北省宜昌市,系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定价原则与依据

本次交易相关的合伙企业份额并未实缴,本次交易不存在实际资金流转。

公司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系民生奥美大健康产业基金(枝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投资风险敞口。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合伙企业份额并未实缴,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实际资金流转。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原则,不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此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0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持股5%以上及董监高就民生奥美大健康产业基金(枝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合伙企业份额并未实缴,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实际资金流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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