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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奥美医疗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与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3、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品种等。投资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二、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理财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美医疗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机构对奥美医疗使用自有资金理财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张 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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