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的公告
近日,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收到耒阳市人民检察院的《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耒检二部诉重期〔2021〕Z60号),该《通知书》称:耒阳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的金时印务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因补充侦查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23日。公司将积极应对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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