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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6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9年6月5日,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51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302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 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2,570,4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0,4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1,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如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实施主体
1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27,120.0027,120.00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
2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37,120.0037,12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截至2019年6月5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31,120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现金管理业务涉及的方案及签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6、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时,需得到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4、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保荐机构对日丰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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