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日丰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95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孟兆滨 | 黄丽 | ||
办公地址 | 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 | 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 | ||
电话 | 0760-85115672 | 0760-85115672 | ||
电子信箱 | rfgf@rfcable.com.cn | rfgf@rfcable.com.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12,850,383.42 | 785,871,973.64 | -9.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929,430.53 | 51,531,812.77 | 6.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3,345,043.22 | 51,189,578.18 | 4.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241,925.50 | 47,971,471.69 | -78.6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38 | 5.2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38 | 5.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32% | 13.15% | -4.8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41,541,673.70 | 883,835,788.91 | 40.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87,238,314.28 | 481,758,398.79 | 84.1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8,19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冯就景 | 境内自然人 | 61.11% | 105,162,899 | 105,162,899 | |||||
李强 | 境内自然人 | 2.77% | 4,775,194 | 4,775,194 | |||||
王雪茜 | 境内自然人 | 2.14% | 3,679,447 | 3,679,447 | |||||
冯宇华 | 境内自然人 | 1.88% | 3,234,000 | 3,234,000 | |||||
罗永文 | 境内自然人 | 1.80% | 3,103,876 | 3,103,876 | |||||
尹建红 | 境内自然人 | 1.74% | 3,000,000 | 3,000,000 | |||||
张海燕 | 境内自然人 | 1.74% | 3,000,000 | 3,000,000 | |||||
孟兆滨 | 境内自然人 | 1.04% | 1,790,698 | 1,790,698 | |||||
李泳娟 | 境内自然人 | 0.42% | 716,279 | 716,279 | |||||
郭士尧 | 境内自然人 | 0.35% | 596,899 | 596,899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冯宇华先生系冯就景先生之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罗永文先生系冯就景先生配偶之兄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2019 年上半年,在国内外形势比较复杂的情况下,中国经济承压前行,国内政策不断调整,尽力化解经济冲突风险,充分释放消费需求,给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指导,充分发挥工艺、质量、客户等优势,坚持“从芯开始,用心服务”的经营理念,持续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靠技术进步,不断丰富产品结构,壮大主业,在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与客户群体等方面继续增强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71,285.0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29%,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定价基于铜价基础进行调整,2019年上半年铜均价较上年同期的下跌5.8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2.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59%。
公司围绕销售、生产、管理等核心业务方面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市场营销
报告期内,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方面,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的生产和规模优势愈发突出,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强大的供货保障能力,公司与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信科龙、TCL集团、奥克斯空调等家电巨头继续维持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报告期营业收入主要受铜价影响有所下降,但产量基本保持稳定;同时公司不断加大以高端装备柔性电缆为代表的高附加值特种装备电缆的研发及生产,报告期内特种电缆比上半年同期增长14.44%;再次,公司持续保持新产品研发、参加境外产品展会、拓宽产品销售通道等来拓展主要境外区域的发展。
(二)研发投入
公司继续研发低成本、高质量的原材料配方,可以在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的基础上降低公司产品成本,提升公司利润水平的同时间接为客户创造效益;另一方面继续投入研发高端及特种电线电缆和特殊材料配方。同时,公司致力改造并引进高效能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2019年上半年,公司积极申报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并向专利局递交7份申请。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上升5.32%。
(三)人才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的加强人员优化和人才储备,全面开展组织架构及人员优化工作,同时重点关注核心岗位、部门的人才招聘、储备和培养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对原有部门及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流程进行重新梳理修订,保证现阶段及未来的组织适用需求;在人力资源体系建设方面,不断推进薪酬福利、绩效改进、培训开发等体系的设计更新工作,为公司发展储备人才。
(四)精细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ERP系统升级,在生产环节推行“精细化管理”,优化PMC计划管理模式,以节约人力物力,提高生产效率,在不增加机器设备和人员的基础上,实现产品产出保质保量的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4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执行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其他说明: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502,279,344.88 | 503,913,069.14 | ||
应收票据 | 132,279,773.42 | 132,279,773.42 | ||
应收账款 | 369,999,571.46 | 371,633,295.72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90,156,978.62 | 216,048,660.91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90,156,978.62 | 216,048,660.91 |
2018年6月30日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表和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合并利润表 | 母公司利润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减值损失 | 118,702.09 | 131,155.98 | ||
信用减值损失 | 118,702.09 | 131,155.98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