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公司”、“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 鸿合创新 | 88,650.00 | 88,650.00 |
2 |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 鸿合科技、鸿合创新 | 25,603.03 | 15,603.03 |
3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鸿合创新、鸿合新线 | 6,771.37 | 6,771.37 |
4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鸿合科技、鸿合创新 | 39,380.84 | 31,133.98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鸿合科技、鸿合创新 | 27,000.00 | 27,000.00 |
合计 | 187,405.24 | 169,158.38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六)实施方式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七)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为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19年5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徐飞 王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