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4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9年7月31日(星期三)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30日—2019年7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参见附件一)。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C座C1104室第一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议案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增选董事的议案》;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上述议案1、议案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因董事会增加1名董事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因此议案1增选公司董事生效的前提是议案3公司章程关于增加董事名额有关条款的修订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提案编码2.00 代表提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所示: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增选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年7月2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C座C1104室 公司第一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吴伟其 范改芳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附件三:《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增选董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单位名称/姓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 | |
股份性质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备注事项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