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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1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7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6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19年7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王京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增加1名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人数由7名增至8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增加董事人数后,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增选孙晓蔷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董事会拟增加1名董事需对本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即上述增选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并生效的前提是公司章程关于增加董事名额有关条款的修订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增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和《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需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和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李建宏先生、柯根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增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鸿合创新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全面实施公司的全球化发展战略,保证境外业务的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拟出资3,100

万美金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从事贸易、投资、市场开拓等业务,企业暂定名称为“香港鸿合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等事项以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准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鸿合创新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调整的议案》;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和资源整合,现根据公司业务品牌管理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全资持有的香港鸿程科技有限公司(Hitevision Tech Company Limited)1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鸿合新线技术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香港鸿程科技有限公司调整为北京鸿合新线技术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为了做好公司财务核算工作,真实反映公司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中小投资者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改为《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并对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司章程》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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