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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8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9月25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于2019年9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邢修青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因首次授予的311名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劳动关系不符合等情况,故放弃认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11名调整为303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243.76万股不变,其中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5.01万股调整为196.62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8.75万股调整为47.14万股。

上述调整之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姓名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孙晓蔷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4.255.85%0.10%
李建宏Eric Lee副总经理14.255.85%0.1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本次调整无新增人员名单情况且不涉及董事、高管人员调整。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和《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9-051)。

董事孙晓蔷女士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过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9年9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303

龙旭东副总经理3.341.37%0.02%
柯根全副总经理2.270.93%0.02%
谢芳财务总监2.000.82%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298人)160.5165.85%1.17%
预留部分47.1419.34%0.34%
合计(303人)243.76100.00%1.78%

名激励对象196.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4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49)。

董事孙晓蔷女士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备查文件

1.《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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