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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麦食品:监事会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1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

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因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耿国铮系公司董事,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董事会决定暂缓授予该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0 万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截至2021年6月18日,上述暂缓授予激励对象的限购期已满。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暂缓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各项授予条件已满足,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18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20万股。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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