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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麦食品: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8

我们认为:

一、《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同时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该4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为59,570股;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且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后续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570股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原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4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59,570股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9.08元,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6万股调整

为204.4万股。前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详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十二、 2、重大担保”中披露的事项。除此之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4、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

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独立董事:姜晏、杨才

2021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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