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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电器: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8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7月3日以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黎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赵国洪先生、黄德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人数为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一届监事会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生效前,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赵国洪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0-03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黄德辉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定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津贴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研究,拟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人民币/人/每年(税前),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发放。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赵国洪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赵国洪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1994年7月任广州汽车制造厂翻译;1994年11月至1996年11月任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翻译;1997年3月至2003年8月任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广州办事处翻译、营业主任;2004年1月至2006年7月任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主管;2006年7月至今历任华南农业大学讲师、副教授。

赵国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国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黄德辉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硕士学历。2002年6月至2008年6月任深圳国人通信有限公司企管经理;2008年7月至2014年2月任深圳市和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任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黄德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德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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