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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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类型及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该《公司章程(草案)》于公司上市后正式生效。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运作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作相应修改, 主要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
1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于2019年8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2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青鸟消防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青鸟消防 英文全称: Jade Bird Fire Co., Ltd. |
英文全称:Beida Jade Bird Universal Fire Alarm Device Co., Ltd. | ||
3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万元。 |
4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5 | 第十九条 公司的现时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现时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000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6 |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
7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