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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光电: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6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9年9月30日,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9年10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数125,30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155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数122,598,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812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2,70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42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廖彬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5,30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70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3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7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3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7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刘震国律师、陈红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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