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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计量: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24-020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4月18日16:0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4月18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通讯大楼6楼1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文峰。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名,代表股份296,398,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2736%;其中:

通过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294,392,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786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2,005,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73%。

(八)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第四项、第十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6,382,19099.99443%16,5000.00557%00.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6,382,19099.99443%16,5000.00557%00.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6,382,19099.99443%16,5000.00557%00.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478,74299.77986%16,5000.22014%00.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6,382,19099.99443%16,5000.00557%00.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6,382,19099.99443%16,5000.00557%00.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6,378,49099.99318%20,2000.00682%00.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6,382,19099.99443%16,5000.00557%00.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6,382,19099.99443%16,5000.00557%0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478,74299.77986%16,5000.22014%00.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4,426,90899.33475%1,971,7820.66525%00.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478,74299.77986%16,5000.22014%0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语轩、黄绮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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