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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包装:关于不向下修正嘉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6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嘉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经触发“嘉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进行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此外,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1月25日),如再次触发“嘉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1 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公开发行了7,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 元,并于2021年9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嘉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42”。

根据相关规定及《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嘉美转债”自2022年2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7年8月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4.87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公司《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自2022年4月25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嘉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嘉美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尚远,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新冠疫情、外部环境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且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存在一定差距,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嘉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进行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此外,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1月25日),如再次触发“嘉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六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嘉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嘉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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