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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宋小宁10010003
杨永兴10010003
黄宝山1028003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事项意见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3月18日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拟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和股权优先受让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1、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9、关于与关联方拟发生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
3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4月29日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8月10日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同意
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8月26日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1月23日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
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12月23日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出席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为亲自参加会议
宋小宁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4400
战略委员会委员2200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3300
杨永兴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3300
黄宝山审计委员会委员4400

四、独立董事现场调研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现场调查及与公司管理层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各项动态,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公司发展以及内部规范等提出建议。同时,独立董事积极关注证券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加强公司治理、股东权益维护方面的履职。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

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在涉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治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信息披露、内幕交易、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实务等相关内容上,不断提高自身认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事项

1、2022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宋小宁、黄宝山、杨永兴)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促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自己的作用。我们在职期间仍将符合独立性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宋小宁、黄宝山、杨永兴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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