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虹女士)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慎重审议了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忠实、诚信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列席2次股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本年度内,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董事监事和高管薪酬、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1年4月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二、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
2 | 2021年8月1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1年10月22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并交换意见。同时,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2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