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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麒麟: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2年3月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49,66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1,044.37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9,66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4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麒麟转债”转股价格将由34.85元/股调整为

34.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咨询联系人:王倩咨询电话:0532-68968612传真:0532-6896868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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