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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3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李轩、余良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栋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谭良谋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有7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限制性股票激励,其不再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50人减至143人。因激励对象减少而产生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分配给现有的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保持不变,仍为666万股A股普通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的调整。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11月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3名激励对象授予600.5万股限制性股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8)。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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