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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股份: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监事会成员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六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决议内容
12023年2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023年4月1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年8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52023年10月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3年12月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审议《关于2024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与核查活动,并形成以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能够得到很好地落实、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运行稳健、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

4、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2023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其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法》等的各项规定执行,并未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的行为。

5、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的收购事项。(2)公司处置老旧固定资产的事项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审议程序,程序内容合法、合规。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且能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总体而言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7、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对2023年度各定期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各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各定期报告的内容及结论均无异议。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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