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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具有证券业务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汇拥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2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意见。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相关核查,出具了专项审核说明。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和分工、审计计划、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年度审计重点、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月15日,审计委员会、全体独立董事与中汇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3年度年报审计计划进行交流沟通,包括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人员安排、审计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

3、2024年2月2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电话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审计开展等情况进行了沟通。

4、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1日

(此页无正文,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杨模荣:

史 静:

季俊虬: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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