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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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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次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核说明 1-3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4-5

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4]3684号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368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立方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立方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立方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立方制药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立方制药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理解立方制药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此页无正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4年4月21日

第4页 共5页

附表: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
---------非经营性
小 计-------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
---------非经营性
小 计-----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
小 计-----
总 计-----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合肥诚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0.2286.86-87.08-往来款非经营性

第5页 共5页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600.50656.12-955.27301.34往来款非经营性
合肥大禹制药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0,633.205,959.20-1,937.1814,655.22往来款非经营性
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5,000.00-5,000.00-往来款非经营性
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3,026.00-3,026.00-减资款经营性
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2,295.6537.7712,333.42[注]-分红款经营性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其他应收款-12,333.42[注]142.7511,800.00676.17分红款经营性
总 计11,233.9239,357.25180.5235,138.9515,632.73

[注]根据本公司与华润润曜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润曜)签订的《增资协议》,并经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华润润曜以11,300.00万元的价格认缴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258.65万元,增资完成后,华润润曜持有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51%的股权,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23年4月30日。华润润曜于2023年4月23日支付第一笔增资款,剩余增资款需满足《增资协议》约定条件后支付。本公司自2023年5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转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截止2023年4月30日应付本公司的分红款及利息12,333.42万元转为联营企业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的本期增加金额。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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