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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2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657,700股股份不参与此次权益分派。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2,447,500股扣除已回购137,300股存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402,310,200股(发放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7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基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进行了股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上述调整原则将方案调整如下: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2,447,500股扣除已回购2,657,700股存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399,78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2601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红利7,700,000.00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657,700股后的399,78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926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7334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85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92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1年度权益分派,故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分配比例=本次实际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即0.0192601元/股=7,700,000.00元÷399,789,80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19132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191329元/股=7,700,000.00÷402,447,500股)。

综上,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132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办公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碧琳 董博

咨询电话:010-82939940

传真电话:010-8293224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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