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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解除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4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

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解除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2月15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黎活明先生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二、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解除情况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担保函〉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黎活明先生签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担保函》约定,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如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无需进行担保的,保证人有权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解除担保函。黎活明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解除担保函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无需提供担保,董事会同意黎活明先生解除担保函的申请,黎活明先生不再承担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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