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向相关信誉良好且符合融资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有利于解决客户资金问题,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