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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关于《关于请做好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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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关于请做好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

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O二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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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

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近日签发的《关于请做好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已收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泰坦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锦天城律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告知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具体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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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问题1:关于募投项目 ...... 4

二、问题2:关于应收款项和买方信贷 ...... 16

三、问题3:关于收入和毛利率 ...... 53

四、问题4:关于超产能生产 ......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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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1:关于募投项目

根据申请材料,申请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29,550.00万元用于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智能纺机项目为前次募投项目(IPO募投项目)之一。2022年4月6日,申请人将智能纺机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月延期至2023年12月。截至2022年7月31日,智能纺机项目前次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仅为25.70%。请申请人:(1)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建设最新进展情况,项目进度是否符合预期,并结合杭绍台高速出口景观工程建设的开工日期、建设周期、土地占用等的具体情况及对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影响,说明智能纺机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说明智能纺机项目的备案、环评文件等是否继续合法有效,是否符合募投项目所在行业最新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3)说明在前次募项目未完工的情况下,本次再融资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智能纺机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相关募集资金额测算是否谨慎,两次募集资金投资构成、效益核算是否能够准确区分,是否能够确保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董事会前投资情况;(4)结合智能纺机项目与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申请人所处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环境最新变化,以及现有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等情况,说明智能纺机项目新增产能规模是否仍具备合理性,效益测算情况是否变化。请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建设最新进展情况,项目进度是否符合预期,并结合杭绍台高速出口景观工程建设的开工日期、建设周期、土地占用等的具体情况及对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影响,说明智能纺机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一)前次募投项目建设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277.25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信息化平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2年8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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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投入进度
1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19,477.255,383.9727.64%
2营销网络信息化平台项目800.00666.9083.36%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100.00%
合计25,277.2511,050.8743.72%

(二)募投项目进度基本符合预期

截至2022年8月31日,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信息化平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投入进度分别为27.64%、83.36%和100.00%,营销网络信息化平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预期。其中,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投入进度较慢主要系杭绍台高速出口景观工程建设,要求进行规划退让,原地块围墙退建等原因,车间二、车间一建设进度略有影响。公司已完成车间三厂房的工程建设,已完成建筑面积约2.46万平方米,占全部建筑面积的34.07%。公司已于2022年3月18日取得车间二建设施工许可证,截至目前,车间二已完成基础承台地梁建设工程的50%。截至目前,前次募集资投资项目建设均在有序推进,建设进度基本符合预期。

(三)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杭绍台高速出口景观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

杭绍台高速公路项目建议书于2012年4月16日获浙江省发改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4年12月26日获浙江省发改委批复。2022年2月10日,杭绍台高速公路绍兴金华段全线通车。杭绍台高速公路出口景观工程建设于2020年3月开工,主体工程已于2020年6月完成。受到该景观工程建设的影响,发行人需对车间二、车间一重新设计总平面图,并由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了车间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前述事项审批手续时间较长,造成本项目实施进度较慢。

2、杭绍台高速出口景观工程建设对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影响

应杭绍台高速公路出口景观工程建设,园区要求进行规划退让,原地块围墙退建,退建距离约9米,占地面积约6.11亩。围墙退建后,公司原车间二、车间一建设位置后移,建设面积及投资金额等基本保持不变。该事项对募投项目厂房建设面积、工艺设计、设备采购等未产生影响。受围墙退建、重新设计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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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慢。

3、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杭绍台高速出口景观工程建设对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影响主要为围墙退建,公司原车间二、车间一建设位置后移,对公司厂房建设面积、工艺设计、设备采购等未产生影响。受围墙退建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总体而言,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说明智能纺机项目的备案、环评文件等是否继续合法有效,是否符合募投项目所在行业最新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一)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备案文件继续合法有效,符合募投项目所在行业最新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于2019年4月29日在新昌县发改局完成备案,并取得2019-330624-35-03-021862-000号《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根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各级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和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是企业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同时第三十条规定:“项目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项目备案的有效期为1年,均自核准、备案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原核准或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延期或重新备案的,原项目核准、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公司“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4月29日向主管部门新昌县发改局,同时根据“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彩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工报告》,该项目于项目备案有效期内2019年10月开工建设,因此项目备案文件继续有效。

综上,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合法、有效,符合募投项目所在行业最新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继续合法有效,符合募投项目所在行业最新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于2019年4月23日在新昌县环境保护局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为“新环规备〔2019〕34号”。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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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公司募投项目已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未超过环评批复有效期,募投项目的环评文件合法、有效,符合募投项目所在行业最新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综上,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备案、环评文件合法有效,符合募投项目所在行业最新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说明在前次募项目未完工的情况下,本次再融资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智能纺机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相关募集资金额测算是否谨慎,两次募集资金投资构成、效益核算是否能够准确区分,是否能够确保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董事会前投资情况

(一)在前次募项目未完工的情况下,本次再融资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1、前次募集资金缺口金额较大,本次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有利于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IPO募投项目为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信息化平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前2个项目合计拟投资金额为43,808.00万元。前次IPO募集资金净额为25,277.25万元,前次IPO募集资金金额大幅少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缺口金额较大。首发募集资金最终投资本项目金额为19,477.25万元,资金缺口为17,479.65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用于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能够弥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缺口,推进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2、智能纺织机械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希望通过募投项目抓住机遇

近年来,在成本不断上涨的背景下,提升纺织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水平成为纺织行业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的重要手段。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纺织业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技术水平不断增强。我国纺织行业正在从传统的生产要素和投资驱动转入创新驱动,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科技产业转变。在此行业背景下,公司紧跟时代步伐,希望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抓住市场机遇,实现快速发展。

(二)募集资金额测算谨慎、能够准确区分,不存在重复建设,项目效益可合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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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额测算谨慎、能够准确区分,不存在重复建设

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9,810.00万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9,477.25万元,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资金缺口为17,479.65万元。本次拟使用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两次募集资金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万元)首发前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注)首发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首发募集资金缺口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固定资产投资35,995.0033,141.9015,662.2517,479.6516,000.00
1土建工程21,976.6819,123.588,785.4010,338.1810,000.00
2设备购置费11,929.3011,929.305,480.346,448.966,000.00
3安装工程145.29145.2966.7578.54-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5.711,135.71521.75613.96-
5预备费808.02808.02808.02--
铺底流动资金3,815.003,815.003,815.00--
合计39,810.0036,956.9019,477.2517,479.6516,000.00

注:首发前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36,956.90万元,该数据来自首次申报招股说明书,系项目总投资金额扣除已投入的土地费用2,853.10万元。

首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使用19,477.25万元投资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其中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投资金额分别为8,785.40万元、5,480.34万元,与项目计划投资金额差额分别为10,338.18万元、6,448.96万元。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土建工程10,000.00万元、设备购置6,000.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首发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用于首发募集资金未投资的土建工程、设备购置支出。两次募集资金拟投入该项目的合计金额为35,477.25万元,未超过该项目扣除前期投入的土地费用后的投资总额,两次募集资金投资能够准确区分,不存在重复建设。

2、两次募集资金将分别存放在不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使用,能够准确区分、不存在重复投资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规范首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针对本次募集资金独立设置募集资金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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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照协议及相关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两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不同专户,公司将根据使用计划分别从不同专户使用。公司将严格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支出募集资金,两次募集资金独立存放及使用,能够准确区分,确保不存在重复投资的情况 。

3、两次募集资金投资于同一项目,项目效益可合理核算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均投资于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发行人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测算了该项目整体的经济效益,本项目达产后,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为:年均营业收入60,400.00万元,年均税后利润5,740.55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后)5.85年。

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未来公司将以项目为单位整体核算经济效益,不单独区分首发募集资金、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的经济效益,该种方式能够更加合理、有效的反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三)除土地费用投入以及在本次可转债发行董事会前投入的首发募集资金之外,不存在其他董事会前投入情形

该项目土地费用2,853.10万元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前的投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中均已扣除,本次募投项目除上述土地费用投入以及在本次可转债发行董事会前投入的首发募集资金之外,不存在其他董事会前投入情形,本次募集资金亦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四、结合智能纺机项目与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申请人所处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环境最新变化,以及现有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等情况,说明智能纺机项目新增产能规模是否仍具备合理性,效益测算情况是否变化

(一)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是发行人现有业务的技术升级

公司募投项目主要为新增TT-868特种高速剑杆织机、K-90全自动转杯纺纱机及C-50托盘式自动络筒机装配线。其中,TT-868特种高速剑杆织机为公司现有高速剑杆织机的革新产品;全自动转杯纺纱机、托盘式自动络筒机是目前纺织机械市场上代表最高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的产品之一。目前世界上具有生产全自动转杯纺纱机能力的企业仅有瑞士立达和卓郎智能等少数几家,具备生产托盘式自动络筒机能力的只有意大利萨维奥、日本村田等高端企业。

虽然募投项目与公司此前业务均为纺织机械的生产制造,但是通过技术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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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在最终产品性能和规格上实现进一步提升。因此,本次募投项目虽然仍聚焦于转杯纺纱机、剑杆织机及络筒机等纺织设备的生产,但在技术路径、产品性能等方面均与现有业务技术有所差异及进步,不属于重复建设。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生产全自动转杯纺纱机及托盘式自动络筒机的能力的企业,这将有效缩小公司与世界纺织机械先进企业在产品自动化、智能化方面的差距,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转杯纺纱机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促进新产品研发。公司转杯纺纱机的主要型号为TQF-368、TQF-568及TQF-K80型转杯纺纱机等,均为半自动转杯纺纱机。募投项目新增的K-90全自动转杯纺纱机为全自动型号,其与公司现有机型的区别详见下表:

项目型号类别特点适用客户
现有机型TQF-368半自动效率高、用工少,吨纱耗能低,成纱质量高,技术先进可行,性价比高适合各类纺织企业纺纱需求
TQF-568半自动
TQF-K80半自动
募投项目K-90全自动高速高效,单锭速度可达15万转/分钟,接头自动化,纱线接头质量好,用工少,且降低企业用工的技术标准,设备运行自动化、智能化,投资成本高适合各类纺织企业纺纱需求,满足纺织企业生产提档升级技术改造的要求

2、剑杆织机

剑杆织机是目前使用数目最多的机种之一,其特点是以剑杆和剑头组成引纬器进行引纬,引纬稳定可靠,技术发展比较成熟。其除了具有无梭织机高速、高自动化程度、高效能的特点外,还具有广泛的品种适应性和高度灵活性。剑杆织机可以配置各种开口机构,适应各类纱线的引纬,织造包括服饰织物、装饰织物、提花织物、宽幅家纺布和特种工业用织物等各类织物,是无梭织机中应用面最广的织机。

公司生产的剑杆织机属于高速剑杆织机,其在智能化、自动化、多品种适用性等方面贯彻了模块化和标准化理念,提升了剑杆织机的整体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剑杆织机机型主要包括TT-828数码高速剑杆织机及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募投项目新增的TT-868特种高速剑杆织机为公司现有高速剑杆织机的革新产品,各方面的技术参数都将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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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动络筒机

自动络筒机是集光、机、电、气动、计算机和传感技术等一体化的高智能化最新一代纺织机械产品,其用自动控制的操作过程代替了普通络筒机的手工操作过程,以实现将管纱绕成无结筒纱并在卷绕过程中去除纱疵的功能。目前公司在产的络筒机均为纱库式自动络筒机,纱库式自动络筒机较托盘式自动络筒机在生产效率和技术工艺上有一定的差距。托盘式自动络筒机是目前纺织机械市场上代表最高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的产品之一。目前世界上具备生产托盘式自动络筒机能力的只有意大利萨维奥、日本村田等高端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自动络筒机的主要型号为TZL-C30自动络筒机、TZL-C35自动倒筒机及TZL-C36自动倒筒机,公司现有络筒机产品均为纱库式自动络筒机。募投项目新增的C-50托盘式自动络筒机与公司现有机型的区别详见下表:

项目型号类别特点适用客户
现有机型TZL-C30纱库式 自动纱库式自动络筒机是高档纱成型的主流配置,主要缺点是需要人工换纱锭,运动频繁,员工劳动强度大,且员工需要具备较高的劳动技术适合各类纺织企业的需求
TZL-C35
TZL-C36
募投项目C-50托盘式 自动托盘式自动络筒机除了具备纱库式自动络筒机的优点外,其设备运行自动化、智能化,用工标准大幅降低适合有一定生产规模,具备自动化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的企业

综上所述,募投项目K-90全自动转杯纺纱机和C-50托盘式自动络筒机为全新机型,有别于公司现有的半自动纺纱机和纱库式自动络筒机。新增产品的售价高、技术更先进,能满足客户生产技术升级改造的需求。募投项目TT-868特种高速剑杆织机为公司现有高速剑杆织机的革新产品,将缓解公司剑杆织机的产能瓶颈。

(二)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相关市场环境、经营环境未发生显著变化

1、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相关市场环境未发生显著变化

近年来,招工难和劳动力成本上升正在倒逼我国纺织企业转型升级。纺织行业的转型升级给我国高端纺织机械产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前景。随着我国纺织机械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高性价比的国产高端装备打破了价格高昂的进口装备长期主导市场的局面。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市场环境未发生显著变化。公司将紧跟下游行业需求,推出符合下游需求的TT-868特种高速剑杆织机、K-90全自动转杯纺纱机及C-50托盘式自动络筒机等产品,能够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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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下游纺织行业景气度回升,纺织机械产品需求回暖,募投项目经营环境未发生显著变化

纺织机械行业的景气程度同下游纺织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据wind数据显示,纺织业从2013年开始进入长时间增速下滑阶段,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行业整体复苏迹象明显,从而带动纺织机械行业的景气程度回升。美国为中国纺织服装的重要出口国之一,2019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及内外市场需求放缓等多重因素影响,纺织业增速有所放缓。2020年以来,纺织行业如景气总体保持扩张。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纺织行业景气指数大幅下滑。2020年下半年,纺织行业景气指数在回落后呈现大幅上升态势。报告期内,公司纺织机械设备产品分别实现收入55,281.06万元、56,442.17万元、99,988.18万元和65,299.86万元,募投项目经营环境未发生显著变化。

3、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产出产品的销售价格自首发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动

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产出产品的销售价格自首发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动。全自动转杯纺纱机、托盘式自动络筒机是参考国外同等机型,按照其价格的60%计算公司产品的售价。全自动转杯纺纱机参考国际先进机型斯来福A-8、A-9、A10机型,托盘式自动络筒机参考日本村田21C机型,高速剑杆织机参考意大利意达公司R9500机型,根据公司市场询价情况,该等产品销售价格自2019年以来未发生大幅变动,因此效益测算的销售价格未发生变化。

(三)现有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较高,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新增产能规模仍具备合理性

1、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较高

最近三年公司转杯纺纱机、剑杆织机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产能利用率产销率产能利用率产销率产能利用率产销率
转杯纺纱机113.00%87.08%61.56%94.22%55.78%104.78%
剑杆织机136.58%99.51%117.38%97.55%101.25%98.64%

最近三年,公司转杯纺纱机、剑杆织机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较高,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将会释放更多的产能需求,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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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项目的实施将缓解公司的现有产能瓶颈。

2、在手订单充足,目前处于满产状态

目前,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纺织行业的回暖,以及境外市场逐步恢复,预计未来公司销售逐步上升。公司在手订单充足,2022年1-6月新增合同订单约10.00亿元,整体订单对应的生产已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

3、纺织机械设备产品收入增长能够覆盖募投项目投产所需销售收入增长

2019年至2021年,公司纺织机械设备产品分别实现收入55,281.06万元、56,442.17万元、99,988.18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4.49%。假设发行人现有产能带来的纺织机械设备产品收入在未来几年保持不变,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达产后,第一年释放产能20%、第二年释放60%、第三年释放100%,则预计未来5年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2021年2022年(预计)2023年(预计)2024年(预计)2025年(预计)2026年(预计)
募投项目新增收入0.000.000.0012,080.0036,240.0060,400.00
纺织机械设备产品收入99,988.1899,988.1899,988.18112,068.18136,228.18160,388.18

注:以上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

未来,随着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投产,预计纺织机械设备产品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9.91%。公司最近三年纺织机械设备产品收入年复合增长率34.49%,能够覆盖募投项目投产后所需销售收入增长。

4、顺应下游行业需求,持续更新先进产能

纺织行业的需求,直接影响上游产品的发展方向。招工难和劳动力成本上升问题正在倒逼我国纺织企业转型升级。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不是简单的扩产,而是结合下游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及需求,积累先进技术、推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的过程。纺织机械行业的下游纺织行业是我国解决就业、出口创汇的重要产业,向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的趋势未发生改变,行业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仍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公司将紧跟下游行业需求,不断推出符合下游需求的产品和技术,从而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适配度,增加产能的消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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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K-90全自动转杯纺纱机年产量100台、C-50托盘式自动络筒机年产量80台、TT-868特种高速剑杆织机年产量120台及智能控制系统年产量3,000套。公司的研发能力及其产品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将得到大幅提升。除此之外,产品所需的控制系统和专用零件的自产率将大幅提高,产品质量将得到更为有效的保障。公司将完成从纺织机械的设计、核心和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到后期总装调试的完整内部生产链布局。

综上,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是发行人现有业务的技术升级、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相关市场环境未发生显著变化,下游纺织行业景气度回升,纺织机械产品需求回暖,现有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较高,在手订单充足,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新增产能规模仍具备合理性。

(四)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效益测算情况未变化

由于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市场环境、经营环境等未发生重大变动,本次募投项目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预计效益与IPO招股说明书披露一致,项目效益测算情况未变化。相关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动

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产出产品的销售价格自首发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动。全自动转杯纺纱机、托盘式自动络筒机是参考国外同等机型,按照其价格的60%计算公司产品的售价。全自动转杯纺纱机参考国际先进机型斯来福A-8、A-9、A10机型,托盘式自动络筒机参考日本村田21C机型,高速剑杆织机参考意大利意达公司R9500机型,根据公司市场询价情况,该等产品销售价格自2019年以来未发生大幅变动,因此效益测算的销售价格未发生变化。

2、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

2019年以来,项目测算的销售税金及附加未发生重大变化。实施后估算正年常销售收入60,400.00万元(含税),销售税金及附加2,332.16万元。

3、原辅材料及燃料动力

发行人2019年以来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幅度较小。项目需用主要原辅材料为铸铝、镀锌板、冷板、热板、各类钢材、HT250铸铁、塑料等。需用主要燃料动力费主要为电、水、柴油等。2019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呈上升趋势,但是由于公司对供应商采用增加家数和竞价供应策略等原因,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原材料价格的传导机制不是十分明显,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幅度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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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经测算年需原材料成本41618.57万元,辅助材料成本196.21万元。需燃料动力费用322.29万元。

4、工资及福利费估算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绍兴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的通知》,专用设备制造业的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人员工资的中位值为67,428元,平均值为66,960元。本项目人员年均工资按7万元计算,略高于绍兴市专用设备制造人员的中位值及平均值,具有合理性。项目需新增劳动定员158人,估算年工资额及工资性附加为1,106万元。

5、其他费用

由于总投资未发生变化,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费、大修及其他费用未发生变化。由于销售收入未发生变化,车间经费及企管费、销售费用、新产品开发费用未发生变化。

6、利润总额及分配

综上所述,由于年销售额、成本费用等未发生变化,利润总额及分配亦未发生变化。本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计算为7,654.07万元,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25%计取,为1,913.52万元,税后利润正常年为5,740.55万元,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计取。

综上,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环境自2019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动,最终产品的销售价格、项目产能、成本费用等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效益保持一致。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通过获取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访谈发行人董事会秘书等方式,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当前建设进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了解杭绍台高速出口景观工程建设的开工日期、建设周期、土地占用等的具体情况及对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影响。

2、获取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备案证、环评文件、开工许可证等文件并核验,查询发行人所在地及行业相关法规,核查备案、环评文件的合法及有效性。

3、了解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查询同行业前次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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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募足的情况下将同一项目作为再融资募投项目的案例,了解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查阅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两次募集资金投入情况、项目效益核算情况。

4、了解智能纺机相关市场环境、经营环境情况,核查了发行人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销售合同及在手订单情况,分析新增产能的合理性。 通过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预计效益测算明细、公司财务报表、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信息等资料,核查了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分析预计效益的可实现性及谨慎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和会计师认为:

1、前次募集资投资项目建设在有序推进,建设进度符合预期。杭绍台高速出口景观工程建设对项目的实施环境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备案、环评文件合法有效,符合募投项目所在行业最新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3、本次再融资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能够弥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缺口,推进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重复建设,相关募集资金额测算谨慎,两次募集资金投资构成能给准确区分,效益核算按照项目整体核算具有合理性,除土地费用投入以及在本次可转债发行董事会前投入的首发募集资金之外,能够确保本募投项目不存在董事会前投资情况。

4、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是发行人现有业务的技术升级,相关市场环境、经营环境未发生显著变化,新增产能规模仍具备合理性,效益测算情况未变化。

二、问题2:关于应收款项和买方信贷

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22,355.23万元、18,055.16万元、32,240.55万元和30,942.79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2,916.72万元、34,672.43万元、52,216.87万元和60,710.78万元。报告期内,申请人存在分期收款、买方信贷等情况。申请人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接受客户采用买方信贷结算的付款方式,即买方信贷,具体指申请人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客户先支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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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比例的首付款,剩余款项由客户以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全额支付,申请人为客户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客户按月向银行偿还银行贷款。

请申请人:(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票据逐期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各期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占比、期后兑付情况,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其合规性;(2)说明1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客户及销售具体情况,说明账龄较长的原因,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3)结合申请人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报告期坏账实际核销情况、申请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结合申请人在信用政策、销售模式等方面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5)说明上市后分期收款对应的收入的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分期收款与其他收款方式在销售产品类型、定价策略、销售退回等方面的具体差异,说明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按全额确认收入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6)说明开展买方信贷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具有行业普遍性,结合开展买方信贷的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资信情况,说明开展买方信贷的金额、收入占比情况,是否存在违约风险或连带偿付风险,所涉及的相关销售是否真实,相关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说明开展买方信贷、提供对外担保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请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票据逐期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各期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占比、期后兑付情况,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其合规性

(一)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票据逐期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22,355.23万元、18,055.16万元、32,240.55万元和30,942.79万元。公司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应收票占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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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比入比入比入比
经纬纺机29,888.073.56%52,664.777.04%69,628.3715.26%66,839.6514.26%
慈星股份4,718.692.13%1,088.100.51%1,246.951.01%3,017.881.98%
卓郎智能10,443.302.26%24,413.304.46%15,905.503.28%702.500.08%
金鹰股份7,625.576.51%13,041.2910.79%10,674.1610.53%10,977.678.85%
精功科技42,173.1826.38%52,032.0230.10%27,595.3525.79%17,774.4920.54%
越剑智能20,532.9613.41%27,424.6917.69%28,605.5438.72%15,110.3914.85%
可比公司平均值19,230.309.04%28,444.0311.77%25,609.3115.77%19,070.4310.09%
可比公司区间4,718.69~ 42,173.182.13%~ 26.38%1,088.10~ 52,664.770.51%~ 30.10%1,246.95~ 69,628.371.01%~ 38.72%702.50~ 66,839.650.08%~ 20.54%
泰坦股份30,942.7918.80%32,240.5525.93%18,055.1627.04%22,355.2338.34%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注2:为全面对应收票据金额进行对比,上表可比公司应收票据金额含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金额。注3: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应收票据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使用年化营业收入计算(年化营业收入=2022年1-6月营业收入*2)。

1、可比公司应收票据平均余额变动与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变动趋势相符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看,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票据平均值分别为19,070.43万元、25,609.31万元、28,444.03万元和19,230.30万元,总体呈现逐期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22,355.23万元、18,055.16万元、32,240.55万元和30,942.79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呈增长趋势。

2、公司应收票据变动主要系营业收入规模增长及公司持有或背书应收票据所致公司为减少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成本,减少票据业务工作量,并充分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期,与浙商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即:公司收到客户付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后交付给银行保管、托收,当需要向供应商付款时,不直接将票据池中的票据背书转让,而是将其质押给银行并直接作为出票人向供应商出具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票据池业务,公司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情形减少,应付票据相应增加,应收票据保持一定持有量、余额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无商业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8,304.96万元、66,777.84万元、124,329.21万元和82,280.89万元,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20年同比增长14.53%,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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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86.18%;2022年1-6月同比增长62.73%。公司应收票据主要源自纺机设备产品的销售,随着公司纺机设备产品的销售持续增长,公司应收票据呈逐期增长趋势,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各期具体如下:

2020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较2019年末减少4,300.07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收回的银行承兑汇票有所减少,同时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较2020年末增加14,185.39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57,551.37万元,应收客户款项增多,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

2022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较2021年末减少1,297.76万元,主要系公司2022年1-6月将部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支付供应商。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逐期增长,主要原因是经营规模扩大,票据收款相应增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相似,具有合理性。

(二)各期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占比、期后兑付情况,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其合规性

1、各期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票据贴现的情况,因部分供应商存在票据支付结算需求,存在少量票据背书的情况。公司各期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占比、期后兑付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占比2021-12-31占比2020-12-31占比2019-12-31占比
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金额6,347.15100.00%89.75100%626.87100.00%97.40100.00%
已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金额----
期后承兑金额2,151.2533.89%89.75100%626.87100.00%97.40100.00%
应收票据余额30,942.79-32,240.55-18,055.16-22,355.23-
占比20.51%-0.28%-3.47%-0.44%-

报告期内,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金额分别为97.40万元、

626.87万元、89.75万元和6,347.15万元,占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0.44%、3.47%、

0.28%和20.51%,占比总体较小。2022年6月末,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金额较高原因系因公司票据池业务合作银行受承兑汇票开具总量控制影响,无法及时开具票据,公司为及时支付供应商款项,直接背书转让票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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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所致。

2、会计核算方法及其合规性

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无商业承兑汇票。因此公司在将票据背书时,在会计核算上将已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具体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票据

进行上述会计处理,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能兑付的可能性较低,一般不存在兑付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故公司将已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说明1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客户及销售具体情况,说明账龄较长的原因,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一)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具体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上的客户,主要系销售纺机设备所形成,报告期内各期,公司销售纺机设备形成的账龄在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247.13万元、11,355.50万元、16,506.81万元、24,439.97万元。占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95.59%、93.86%、93.11%、97.13%。

1、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上的占比分别为44.25%、28.15%、

28.26%和34.06%,整体呈下降趋势。按产品类型统计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销售产品类型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占比
1年以内占比1年以上占比
纺机设备71,414.8646,974.8863.58%24,439.9733.08%
物流设备2,156.181,606.152.17%550.030.74%
纺织纱线135.52135.520.18%--
印染设备172.03--172.030.23%
合计73,878.5748,716.5465.94%25,162.0334.0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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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产品类型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占比
1年以内占比1年以上占比
纺机设备57,182.8740,676.0764.84%16,506.8126.31%
物流设备5,048.754,206.266.71%842.491.34%
纺织纱线117.92117.920.00--
印染设备379.970.740.00379.230.60%
合计62,729.5145,000.9871.74%17,728.5428.2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销售产品类型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占比
1年以内占比1年以上占比
纺机设备40,301.6428,946.1467.36%11,355.5026.43%
物流设备2,261.491,927.384.49%334.110.78%
印染设备408.980.360.00%408.620.95%
合计42,972.1230,873.8871.85%12,098.2328.1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销售产品类型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占比
1年以内占比1年以上占比
纺机设备29,355.9116,108.7851.44%13,247.1342.30%
物流设备1,328.791,328.794.24%--
印染设备633.3021.920.07%611.381.95%
合计31,318.0017,459.4855.75%13,858.5144.25%

2、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上主要客户情况销售

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客户主要系纺机业务客户,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主要客户及销售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其中1年以上金额销售内容分期年限
1佛山市泓邦纺织有限公司8,403.321,332.20剑杆织机4-5年
2佛山市能信纺织有限公司1,229.201,229.20剑杆织机2-3年
3佛山市布霆纺织有限公司1,043.201,043.20剑杆织机2-3年
4佛山市樵诚纺织有限公司960.37960.37剑杆织机3-4年
5温州耀丰实业有限公司1,521.00902.20转杯纺纱机2-3年
6佛山市锦之海纺织有限公司805.60805.60剑杆织机2-3年
7湖北名仁纺织科技有限公司803.00793.00倍捻机1-2年
8佛山市永邦纺织有限公司740.00740.00剑杆织机1-2年
9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1,460.90720.85喷气织机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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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君全织造厂709.00709.00剑杆织机2-3年
11龙港市和纬实业有限公司695.40695.40转杯纺纱机2-3年
12佛山市南海区樵荣纺织有限公司664.60664.60剑杆织机2-3年
13龙港市纺之源实业有限公司615.50615.50转杯纺纱机2-3年
14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耀隆织造厂480.00480.00剑杆织机1-2年
15阿瓦提绍阿提纺织有限公司371.00371.00喷气织机2-3年
16佛山市南海区永健隆纺织厂373.20340.20剑杆织机2-3年
17湖北鑫瑞纺织有限公司345.00335.90倍捻机2-3年
18阜宁恒通纺织有限公司329.96329.96转杯纺纱机2-3年
19东莞宇润纺织有限公司324.00324.00剑杆织机2-3年
20佛山市宏图纺织有限公司300.10300.10剑杆织机2-3年
合计22,174.3513,692.28
占比30.01%54.4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其中1年以上金额销售内容分期年限
1佛山市泓邦纺织有限公司8,503.321,432.20剑杆织机4-5年
2湖北名仁纺织科技有限公司833.00833.00倍捻机1-2年
3佛山市锦之海纺织有限公司830.60830.60剑杆织机2-3年
4龙港市纺之源实业有限公司759.50759.50转杯纺纱机2-3年
5佛山市永邦纺织有限公司756.00756.00剑杆织机1-2年
6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君全织造厂724.00724.00剑杆织机2-3年
7佛山市南海区樵荣纺织有限公司689.60689.60剑杆织机2-3年
8温州耀丰实业有限公司1,161.00678.00转杯纺纱机2-3年
9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耀隆织造厂500.00500.00剑杆织机1-2年
10永康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352.50352.50物流机1年以内
11佛山市宏图纺织有限公司311.10311.10剑杆织机2-3年
12佛山市南海区永健隆纺织厂360.20293.20剑杆织机2-3年
13嵊州市佳函纺织有限公司272.26272.26剑杆织机1-2年
14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鼎邦纺织厂223.58223.58剑杆织机1-2年
15佛山市永广宏纺织有限公司210.00210.00剑杆织机2-3年
16江西天达纺织有限公司209.80209.80转杯纺纱机1-2年
17嵊州市今达纺织有限公司169.92169.92剑杆织机2-3年
18山东宏钜纺织有限公司160.00160.00转杯纺纱机1-2年
19佛山市南海区西樵何敏芳织造厂160.00160.00剑杆织机2-3年
20苍南云岩丰瑞再生棉纺厂157.80157.80转杯纺纱机1-2年
合计17,344.189,723.06
占比27.65%54.8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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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其中1年以上金额销售内容分期年限
1湖北名仁纺织科技有限公司953.00819.69倍捻机1-2年
2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耀隆织造厂545.00545.00剑杆织机1-2年
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枫牌纺织有限公司537.70537.70剑杆织机2-3年
4德州蓝天纺织有限公司414.50345.42转杯纺纱机1-2年
5江苏盛品纺织有限公司249.00249.00转杯纺纱机1-2年
6盐城市元翔纺织有限公司244.08244.08转杯纺纱机1-2年
7欧丽亚纺织(南通)有限公司235.00235.00转杯纺纱机2-3年
8佛山市南海海奇织造厂215.00215.00剑杆织机1-2年
9佛山市南海西樵大生棉纺有限公司199.60199.60剑杆织机1年以内
10宁波山丘进出口有限公司177.00177.00转杯纺纱机1年以内
11江苏玉宇纺织有限公司302.00158.00转杯纺纱机1-2年
12江阴市永昌毛纺织有限公司152.40152.40转杯纺纱机1年以内
13浙江恒晨印染有限公司149.60149.60染整机1年以内
14湖北博达纺织有限公司147.50147.50倍捻机1-2年
15绍兴市永昊针纺有限公司144.00144.00染整机1年以内
16济宁明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39.80139.80转杯纺纱机1-2年
17嵊州市今达纺织有限公司229.92125.92剑杆织机2-3年
18宿迁市苍阳纺织有限公司125.00125.00转杯纺纱机1年以内
19温州市煜扬快递有限公司120.00120.00物流机1年以内
20江苏大爱纺织有限公司233.00116.00转杯纺纱机1-2年
合计5,513.104,945.71
占比12.83%40.8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其中1年以上金额销售内容分期年限
1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耀隆织造厂570.00570.00剑杆织机1-2年
2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枫牌纺织有限公司547.70547.70剑杆织机2-3年
3广州市丰美纺织有限公司493.80493.40剑杆织机1-2年
4刘振富376.85376.85转杯纺纱机1年以内
5欧丽亚纺织(南通)有限公司335.00335.00转杯纺纱机2-3年
6佛山市南海创绩纺织厂295.00295.00剑杆织机1-2年
7湖北名仁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419.69254.31倍捻机1-2年
8阜宁新宇纺织有限公司244.92244.92转杯纺纱机1-2年
9江阴市永昌毛纺织有限公司212.40212.40转杯纺纱机1年以内
10苍南县兴纬纺织有限公司195.96195.96转杯纺纱机1年以内
11佛山市南海海奇织造厂215.00188.00剑杆织机1-2年
12李如勤165.00165.00转杯纺纱机1年以内
13浙江恒晨印染有限公司162.60162.60染整机1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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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绍兴百隆特宽科技有限公司158.82154.19染整机1年以内
15浙江华庆集团有限公司150.00150.00转杯纺纱机2-3年
16上高县意隆纺织有限公司150.00149.82转杯纺纱机1年以内
17南通亿豪纺织有限公司145.00145.00转杯纺纱机1-2年
18绍兴市永昊针纺有限公司144.00144.00染整机1年以内
19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永顺辉织造厂220.20135.00剑杆织机1年以内
20南通创程纺织有限公司124.02124.02转杯纺纱机1-2年
合计6,325.965,043.17
占比20.20%36.39%

(二)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未发生明显变化,与可比公司已披露的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的销售信用政策与已披露销售信用政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越剑智能、日发纺机相似,不存在重大差异。纺织机械设备产品本身单位造价较高,下游纺织客户购置纺织机械设备一般为固定资产投入,同行业可比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一般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公司与已披露具体信用期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信用政策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信用政策
越剑智能公司对客户实行款到发货和信用期内付款相结合的信用政策。其中,款到发货政策一般针对经营规模较小、信用状况一般的客户;信用期内付款主要针对经营规模较大且信用状况良好及以上的客户,公司一般给予客户3-12个月的信用期,赊销比例不超过50%。
日发纺机内销:一般为30%至60%的定金及首付款,40%至70%的余款根据客户 情况,存在款清发货、分期付款等方式,信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对于金额较大的订单,信用期为1-3年。 外销:执行“款到发货”的结算政策,即一般情况下,公司只有在收到境外客户支付全部货款后才安排发货及报关出口。
泰坦股份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政策为:对于内销,一般收取30%-50%的首付款,50%-70%的余款根据客户情况,可采取款清发货、分期付款等方式,信用期一般为1-3年,极少部分在3-5年支付;对影响较大、交易金额较大、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的客户,经总经理审批,可适当给予较长的信用期,以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对于外销,合同签订后,一般要求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项,余款在货物发运前付清或发运前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货款,即期信用证一般1个月之内能够承兑回款。

注:信息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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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市场开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因素,导致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账龄相对略有增加

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越剑智能、日发纺机相似。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相比,处于开拓市场、支持中心企业发展等因素考虑,给予少部分大客户分期付款的期限相对略长,但处于合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48,716.5465.94%45,000.9871.74%30,873.8871.86%17,459.4855.74%
1-2年18,393.0724.90%12,102.3019.29%5,429.1512.63%6,021.3519.23%
2-3年2,537.763.44%1,719.342.74%2,635.496.13%3,782.5112.08%
3-4年1,430.161.94%1,385.382.21%1,617.513.76%1,400.034.47%
4年以上2,801.043.79%2,521.524.02%2,416.095.62%2,654.628.48%
合计73,878.57100%62,729.51100%42,972.12100%31,318.001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以2年以内为主,与公司信用政策相匹配。各报告期末,公司账龄在2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74.97%、84.49%、

91.03%和90.84%,占比呈上升趋势。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329.21万元,较2020年增长86.18%;202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280.89万元,同比增长62.73%。公司营业收入的较快增长带动2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增加,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持续优化。

3、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区间,低于平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占比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经纬纺机51,316.1236.20%28,424.0822.71%38,651.1143.67%31,980.2037.23%
慈星股份16,024.1016.83%14,597.1418.88%21,069.6038.52%22,278.7631.88%
卓郎智能344,929.5084.95%344,118.7086.90%143,625.2032.38%85,752.0020.30%

1-1-26

金鹰股份13,044.0532.73%8,664.6331.20%10,089.2832.34%3,594.9012.98%
精功科技5,749.2330.56%10,361.9745.45%6,345.0917.42%9,875.3928.04%
越剑智能2,626.0613.57%1,430.478.64%1,754.2415.82%1,867.1012.72%
可比公司平均值72,281.5135.81%67,932.8335.63%36,922.4230.02%25,891.3923.69%
可比公司区间2,626.06~ 344,929.5013.57%~ 84.95%1,430.47~ 344,118.708.64%~ 86.90%1,754.24~ 143,625.2015.82%~ 43.67%1,867.10~ 85,752.0012.72%~ 37.23%
泰坦股份25,162.0334.06%17,728.5428.26%12,098.2328.15%13,858.5144.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25%、

28.15%、28.26%和34.06%。2019年末因部分客户回款周期较长,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趋于改善,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较2019年末有所降低,同时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2022年6月末因公司应收账款回款主要集中在下半年,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有所上升。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纬纺机、金鹰股份情况较为一致。

三、结合申请人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报告期坏账实际核销情况、申请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从事纺织品的生产加工,纺织品种类较为广泛,涉及纱线到服装面料的制造及加工,我国为纺织行业大国,产品出口占比较大,近年来叠加疫情影响,同时受宏观经济、纺织品行业需求变动、“恶意抵制新疆棉花”等因素影响,纺织品行业客户出现一定程度的经营资金周转紧张从而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出现部分逾期。截至各报告期末来看,逾期金额总体较小且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对充足。对于逾期应收账款,公司积极跟踪,结合远程锁机等手段采取一种或多种组合措施回笼货款,截至目前应收账款逾期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公司资金充裕,生产经营正常。

(一)应收账款逾期比例整体较小,依据会计政策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中存在部分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4.66%、23.58%、13.31%和15.26%,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呈逐期下降趋势。从长期来看,该部分逾期应收账款后续大部分可陆续收回,发生实际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

1-1-27

司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逾期3~6个月4,534.421,948.041,248.591,963.08
逾期超过6个月6,739.596,399.768,885.948,890.97
小计11,274.018,347.8010,134.5210,854.06
截至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73,878.5762,729.5142,972.1231,318.00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15.26%13.31%23.58%34.66%
截至各期末坏账准备余额13,167.8010,512.658,299.698,401.28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7.82%16.76%19.31%26.83%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占逾期应收账款比例116.80%125.93%81.90%77.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呈逐期下降趋势,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基本覆盖逾期金额,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总体较为谨慎。

(二)期后回款基本正常,不存在回款影响生产经营的异常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基本正常,不存在重大回款风险,截至2022年8月末,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73,878.5762,729.5142,972.1231,318.00
坏账准备余额13,167.8010,512.658,299.698,401.28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60,710.7852,216.8734,672.4322,916.72
截至2022年8月末期后回款金额14,320.7920,201.9429,018.8825,455.45
期后回款金额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19.38%32.20%67.53%81.28%
截至2022年8月末尚未回款金额59,557.7942,527.5713,953.245,862.55
尚未回款金额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80.62%67.80%32.47%18.72%
坏账准备余额占尚未回款金额比例22.11%24.72%59.48%143.30%

截至2022年8月末,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25,455.45万元、29,018.88万元、20,201.94万元和14,320.79万元,期后回款金额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81.28%、67.53%、32.20%和19.38%,期后回款基本符合公司信用政策。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坏账准备计提余额占截至2022年8月末尚未回款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43.30%、59.48%、24.72%和22.11%,其中,2019年末坏账准备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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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超过截至2022年8月末尚未回款金额,坏账准备计提相对充足。

(三)报告期坏账实际核销情况

公司作为大型纺织机械制造企业,深耕行业20余年,拥有一支深谙行业动态的成熟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应收账款管理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对于客户的信用管理,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信用审批机制,并严格落实执行。在此基础上,公司客户应收账款发生的实际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报告期内,累计核销坏账236万元,总体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应收账款余额坏账核销金额核销比例
2019年31,318.00--
2020年42,972.1260.000.14%
2021年62,729.51--
2022年1-6月73,878.57176.000.24%

(四)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相对较为谨慎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各账龄区间段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特别是1-2年、2-3年两个区间段计提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值,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除经纬纺机、卓郎智能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外,其余同行业公司与公司计提政策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经纬纺机0.50%20.00%50.00%100.00%100.00%100.00%
卓郎智能------
慈星股份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金鹰股份5.00%10.00%20.00%40.00%40.00%80.00%
精功科技5.00%20.00%30.00%80.00%80.00%100.00%
越剑智能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泰坦股份5.00%30.00%50.00%80.00%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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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卓郎智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为:在信用期内及超过信用期3个月以内的不计提;超过信用期3-6个月的,按5%的比例计提;超过信用期6-12个月的,按20%的比例计提;超过信用期1年以上的,按50%-100%的比例计提。可比公司平均值为不含卓郎智能平均值。

注2: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计提相对较为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26.83%、19.31%、

16.76%和17.82%,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平均值分别为

13.07%、13.29%、14.06%和12.85%。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经纬纺机17.13%16.62%23.61%18.52%
慈星股份11.81%12.33%13.69%13.49%
卓郎智能10.27%10.70%3.26%1.43%
金鹰股份19.63%22.62%20.40%19.24%
精功科技12.40%16.39%12.27%19.73%
越剑智能5.88%5.70%6.52%6.03%
可比公司平均值12.85%14.06%13.29%13.07%
可比公司区间5.88%-19.63%5.70%-22.62%3.26%-23.61%1.43%-19.73%
泰坦股份17.82%16.76%19.31%26.83%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对较高,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综上所述,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客户逾期具有合理性,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基本正常,不存在重大回款风险;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总体较小,风险基本可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较大、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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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四、结合申请人在信用政策、销售模式等方面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79次、1.80次、2.35次和1.20次,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趋于改善。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采取分期收款的销售政策,分期期限相对同行业可比公司略长,营业收入的较快增长带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随之增加较多,综合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但是处于可比公司区间值范围内,具有合理性。

(一)报告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趋于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79次、1.80次、2.35次和1.20次,应收账款周转率趋于改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202.351.801.79

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上年度基本相当;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与以前年度无重大差异,同时随着纺织纱线以及纺机设备外销收入占比增加,整体回款改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加快。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与慈星股份相比差距较小,处于合理区间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经纬纺机3.147.005.234.36
慈星股份1.283.231.982.00
卓郎智能0.581.301.122.30
金鹰股份1.734.103.224.73
精功科技3.845.842.992.42
越剑智能4.274.135.736.76
日发纺机--4.06
可比公司平均值2.474.273.3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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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区间0.58-4.271.30-7.001.12-5.732.00-6.76
泰坦股份1.202.351.801.79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

2、日发纺机于2021年5月22日撤回创业板注册申请文件后未更新财务数据。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经纬纺机、金鹰股份和精功科技纺织机械收入占其主营业务收入较低,公司与慈星股份、卓郎智能、越剑智能、日发纺机主要收入均来自纺织机械收入,可比性较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与慈星股份相比差距较小,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采取分期收款的销售政策,分期期限相对同行业可比公司略长,营业收入的较快增长带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随之增加较多,综合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公司销售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大体相同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其中直销分为向客户直接直销和代理直销。公司境内销售主要采用直接直销方式,境外销售主要采用代理直销方式。代理直销方式下,客户资源和售后服务由当地代理商负责提供,公司直接向最终客户销售商品并收取货款,同时按合同向代理商支付佣金。经销模式即公司与经销商签订买卖合同,形成买断式销售,经销收入较少,客户群体以境外为主。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越剑智能和精功科技均只采用直接销售模式;慈星股份境内以直接销售为主,境外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卓郎智能针对规模较大的市场,采用直销模式,针对规模相对较小以及客户集中度较低的市场,采用代理商模式;日发纺机采取直销销售和代理直销两种销售模式进行纺机产品的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销售模式
越剑智能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公司销售部统一负责国内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精功科技公司的产品销售全部采用直销方式,不依赖任何销售服务机构。
慈星股份采用自主销售与销售顾问协助销售相结合,公司统一售后服务的销售模式。对于境外销售,公司直销与经销相结合。该公司在孟加拉国、印度、俄罗斯等11个国家选择经销机构,其他国家则由公司外贸部统一负责直销。
卓郎智能针对不同规模的市场,公司分别采用直销和渠道代理两种销售模式。 ①直销模式:在较大规模的市场中,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开拓市场; ②渠道代理模式:在规模相对较小以及客户集中度较低的市场,主要采用发展代理商的模式开拓市场。
日发纺机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不通过代理的直销和通过代理的直销。 ①不通过代理的直销:公司销售人员通常为意向客户提供生产规划、设备采购的具体建议,协助客户完成设备购买和安装调试工作,售后进行定期回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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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销售模式
解其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为客户的售后维修和保养需求提供协助,并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变化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销售; ②通过代理的直销:针对此类海外客户,为快速进入市场、提升销售和服务效率,公司选取对当地客户的分布和需求较为了解的代理商,提供信息、协助销售。对于国内少数小规模客户集中的地区,公司也采取此类销售模式。
泰坦股份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其中直销分为向客户直接直销和代理直销。公司境内销售主要采用直接直销方式,境外销售主要采用代理直销方式,代理直销客户主要分布在印度和土耳其等。代理直销方式下,客户资源和售后服务由当地代理商负责提供,公司直接向最终客户销售商品并收取货款,同时按合同向代理商支付佣金。经销模式即公司与经销商签订买卖合同,形成买断式销售,经销收入较少,客户群体以境外为主。

公司与慈星股份、卓郎智能和日发纺机销售模式大体相同,均采用直接销售和代理销售或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模式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的销售信用政策与已披露销售信用政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越剑智能、日发纺机相似,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主要产品为纺织机械生产和销售,产品本身单位造价较高,同行业可比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均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披露具体信用期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信用政策具体如下:

公司简称信用政策
越剑智能公司对客户实行款到发货和信用期内付款相结合的信用政策。其中,款到发货政策一般针对经营规模较小、信用状况一般的客户;信用期内付款主要针对经营规模较大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客户,公司一般给予客户3-12个月的信用期,赊销比例不超过50%。
日发纺机对于内销,公司主要采用“定金及提机款—余款信用期内支付”的销售结算模式,公司一般给予客户1-2年的信用期,发货前收款比例主要为30%至60%。对于外销,公司执行“款到发货”的结算政策,即一般情况下,公司只有在收到境外客户支付全部货款后才安排发货及报关出口。
泰坦股份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政策为:对于内销,一般收取30%-50%的首付款,50%-70%的余款根据客户情况,可采取款清发货、分期付款等方式,信用期一般为1-3年,极少部分在3-5年支付;对在客户所在影响较大,交易金额较大、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的客户,经总经理审批,可适当延长信用期,以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对于外销,合同签订后,一般要求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项,余款在货物发运前付清或发运前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货款,即期信用证一般1个月之内能够承兑回款。

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越剑智能、日发纺机相似。外销方面,同行业可比公司日发纺机与发行人均要求外销客户于发运前支付货款;内销方面,日发纺机一般给予客户1-2年的信用期,赊销比例为40%至70%;同行业可比公司越剑智能一般给予客户3-12个月的信用期,赊销比例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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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相比,给予客户分期付款的期限相对较长,但处于合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在分期收款的背景下,公司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多,综合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采取分期收款的销售政策,分期期限相对同行业可比公司略长,营业收入的较快增长带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随之增加较多,综合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与慈星股份相比差距较小,处于合理区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大体相同,均采用直销和代销或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对应收账款周转率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力度,资金回笼情况向好,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较为稳定,处于改善的趋势中。

五、说明上市后分期收款对应的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分期收款与其他收款方式在销售产品类型、定价策略、销售退回等方面的具体差异,说明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按全额确认收入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上市后分期收款对应的收入金额大幅增长与公司营收规模增长相关,分期收款对应的营业收入占比并未显著提升。相关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分期收款情况

1、报告期内分期收款金额及占比情况

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及各期收入确认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提货前付清货款和分期收款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主营业务 收入金额提货前付清分期收款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19年度57,836.3422,659.3039.18%35,177.0460.82%
2020年度66,414.9514,781.0422.26%51,633.9177.74%
2021年度124,142.5346,027.7737.08%78,114.7762.92%
2022年1-6月82,089.0343,450.9052.93%38,638.1347.07%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期收款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35,177.04万元、51,633.91万元、78,114.77万元和38,638.1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0.82%、77.74%、62.92%和47.07%,报告内整体呈先升后降趋势。公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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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1月28日上市,上市当年(2021年)分期收款收入随公司营业收入的大幅增加而增加,但上市当年及2022年1-6月分期收款收入占比呈下降趋势。

从纺织机械产品分析,公司纺织机械产品分期收款收入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纺织机械产品销售提货前付清货款和分期收款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主营业务 收入金额提货前付清分期收款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19年度55,291.2422,659.3040.98%32,631.9459.02%
2020年度56,442.1710,716.0818.99%45,726.0981.01%
2021年度99,988.1929,242.0029.25%70,746.1970.75%
2022年1-6月65,299.8630,096.2646.09%35,203.6053.91%

报告期各期,公司纺织机械产品分期收款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32,631.94万元、45,726.09万元、70,746.19万元和35,203.60万元,占纺织机械产品业务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9.02%、81.01%、70.75%和53.91%,与公司整体分期收款趋势一致,整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分期收款比例有所升高,上市当年(2021年)及之后年度占比呈下降趋势。

综上,从公司整体业务和纺织机械产品单独分析,报告期内,分期收款收入占比均呈先升后降趋势,上市当年(2021年)及之后年度分期收款比例呈下降趋势。

2、分期收款对应营业收入增长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2020年分期收款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6.78%,2021年分期收款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1.29%,2022年1-6月分期收款营业收入38,638.13万元,年化后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7%,略有下降。

2020年,公司分期收款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633.91万元,同比增长46.78%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贸易流通受阻,公司境外销售较往年暂时性大幅下滑,公司境内销售占比上升明显,公司境内销售一般给予客户一定信用期,故公司2020年分期收款对应的收入出现一定增长。

2021年(公司上市当年),分期收款实现营业收入78,114.77万元,同比增长51.29%。公司上市后存在较多分期收款的主要原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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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4,142.53万元,同比增长86.92%,分期收款销售收入随之增加。

(2)2020年因新冠疫情影响,行业整体销售放缓,2021年因疫情控制常态化,下游需求增加,单一客户大额合同随之增加,公司考虑具体销售机型、客户需求及所在地区的市场竞争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客户要求灵活调整销售合同的付款期限,导致分期收款合同增加。

(3)基于市场竞争和推广产品需要,公司对个别客户给予较长的付款期限

1)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为保持市场份额,匹配竞争对手的信用条件,对部分客户给予较长的付款期限。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公司剑杆织机主要销售区域广东佛山市场需求较为旺盛,客户订单较为充足,公司剑杆织机主要竞争对手比如必佳乐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广东丰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了抢占市场,给予客户较长的付款期限,公司为了保持传统市场份额,对在当地规模较大,合作良好以及具有示范效应的客户,被动匹配竞争对手的信用条件,付款期限有所增加。

比如对于客户佛山市泓邦纺织有限公司适当给予了较长的付款期限,就是基于客户历史合作关系、考虑其股东家族的经营企业在当地的影响较大和市场竞争原因等。

2)为推广喷气织机,结合产品竞争和市场情况,对于具有示范效应的战略性客户,适当增加了付款期限。一方面,喷气织机相对于转杯纺纱机、剑杆织机和加捻设备等公司主要产品,面对的客户群体不同,市场竞争和信用政策也有所差异;另一方面,公司喷气织机销售规模一直较小,公司为了推广喷气织机,选取具有示范效应的战略性客户,结合市场竞争情况,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限。相对于公司主打产品的信用政策,付款期限有所增加。

比如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给予了较长的付款期限,主要考虑:受政府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提升,纺织企业在新疆地区投资建厂增加,对喷气织机的需求较为旺盛,公司也适时加大了对新疆地区市场推广力度;2021年度,中泰海鸿设备采购金额较大,中泰海鸿企业规模较大、在新疆地区纺织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公司出于提高喷气织机产品在新疆地区的品牌知名度,打开销量,对中泰海鸿给予了较长的付款期限,付款期限为4年按季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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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上市后公司分期收款销售收入增加,但分期收款销售收入占比呈下降趋势;受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除对个别客户给予了较长的付款期限外,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信用政策稳定,不存在明显变化,公司不存在为增加销售收入而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公司上市后分期收款销售收入增加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商业合理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具备合理性。

(二)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按全额确认收入符合行业惯例、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公司销售分期收款与其他收款方式在销售产品类型、定价策略、销售退货政策方面的差异情况分析

公司分期收款与其他收款方式在销售产品类型、定价策略、销售退货政策等方面差异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提货前付清分期收款
主要销售产品类型纺织机械、纺织纱线纺织机械、物流机
定价策略公司提货前付清结算方式主要集中在境外纺织机械销售和纺织纱线销售;协商定价,产品配置、锭数一般高于境内销售产品,价格相对较高公司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主要集中在境内纺织机械及物流机销售,协商定价,根据产品的配置、锭数情况,结合市场行情,与客户协商确定
销售退货政策客户验收合格后,公司不接受退货,纺机主要部件1年内免费维修客户验收合格后,公司不接受退货,纺机主要部件1年内免费维修

公司纺织纱线销售一般采用提货前付清收款方式,不存在分期收款情况,物流机销售一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分期收款业务模式下,公司销售纺织机械在定价策略、销售退货政策方面,与提货前付清收款方式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对分期收款业务模式对应的收入确认按正常销售收入进行确认。

2、分期收款是行业惯例,分期收款收入确认方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纺织机械行业分期收款销售合同系行业惯例,分期收款方式不是影响合同价格的主要因素,机器设备配置是价格高低的主要决定因素。公司相同区域客户之间对采购信息交流便捷,如果公司对相同区域配置相差不大的产品不同客户存在较大的价格差距,容易搅乱公司定价体系,不利于公司开展销售,因此公司在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时,定价主要考虑客户定制化的需求。

公司对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按全额确认收入符合行业惯例,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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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具体情况
慈星股份对于分期收款,收款期限在2年以内(含2年)的,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全额确认收入。
日发纺机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形成的部分债权部分赊销期为1年以上,但并不具有融资属性,对于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但合同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按全额确认收入。

除同行业可比公司外,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按全额确认收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具体情况
大族数控分期收款结算政策主要基于商业谈判的情况,给客户在结算周期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延长,未考虑融资成本,不具有融资性质,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按全额确认收入。
东威科技从历史经验来看,公司确认收入后的1年以内可收回大部分款项,因特殊情况1年以内未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大部分可在2年内收回,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按全额确认收入。

综上,同行业可比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实际情况对合同中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进行判断,存在对于1年以上分期收款但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销售合同按全额确认收入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1年期以上的分期收款合同中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按销售合同价款全额确认收入,符合行业惯例。

3、公司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按全额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销售合同中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按应收价款全额确认符合准则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合同开始日,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对于报告期内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均进行了判断分析,考虑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具体如下:

(1)重大融资成分的判定准则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十七条规定,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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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当企业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间与客户实际付款的时间不一致时,如企业以赊销的方式销售商品,或者要求客户支付预付款等,如果各方以在合同中明确(或者以隐含的方式)约定的付款时间为客户或企业就转让商品的交易提供了重大融资利益,则合同中即包含了重大融资成分,企业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应当对已承诺的对价金额作出调整,以剔除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即,现销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在评估合同中是否存在融资成分以及该融资成分对于该合同而言是否重大时,企业应当考虑所有相关的事实和情况,包括:

一是已承诺的对价金额与已承诺商品的现销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企业(或其他企业)在销售相同商品时,不同的付款时间会导致销售价格有所差别,则通常表明各方知晓合同中包含了融资成分。

二是企业将承诺的商品转让给客户与客户支付相关款项之间的预计时间间隔和相应的市场现行利率的共同影响,尽管向客户转让商品与客户支付相关款项之间的时间间隔并非决定性因素,但是,该时间间隔与现行利率两者的共同影响可能提供了是否存在重大融资利益的明显迹象。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与客户支付相关款项之间存在时间间隔并不足以表明合同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2)公司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合同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合同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首先,公司及客户未在合同中明确(或者以隐含的方式)约定的分期收款条款为客户提供了重大融资利益。其次,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分期收款合同中的单价与同型号产品同期销售均价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为分期收款客户提供融资利益的情况。根据准则,合同开始日,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报告期内,将赊销期1-2年、2-3年和3年及以上前五名分期收款销售客户的单价与同期同型号产品销售均价进行对比,销售均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对差异在10%以上的合同具体分析,均因客户定制化要求,对合同对应的产品增加配件或用价格更高的配件替代公司标准化配件,导致生产成本增加,故销售价格有所提高,且均在合理范围之内。具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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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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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1-6月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赊销期产品型号数量销售额单价同型号设备 的平均单价价格差异率
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1-2年TQF-K80-600锭转杯纺纱机600锭243,517.17146.55138.016.19%
温州合益纺织有限公司(注1)1-2年TQF-K80-520锭转杯纺纱机520锭81,086.02135.75112.4520.72%
河北新时代纺织有限公司(注2)1-2年TQF-K80-600锭转杯纺纱机600锭4644.25161.06138.0116.70%
阿克苏苏嵘纺织有限公司1-2年TQF-K80-600锭转杯纺纱机600锭5637.17127.43138.01-7.66%
江西宇通纺织有限公司1-2年TQF-K80-600锭转杯纺纱机600锭5623.89124.78138.01-9.59%
阿克苏心孜造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001喷气织机230凸轮开口1321,432.1810.8510.850.00%
阿克苏心孜造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001喷气织机190凸轮开口62628.3410.1310.45-3.01%
阿克苏心孜造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001喷气织机190曲柄开口34301.128.868.860.00%
阿克苏心孜造纺织有限公司(注3)2-3年TQF-K80-600锭转杯纺纱机600锭2302.65151.33138.019.65%
巴楚县豫丰纺织有限公司2-3年TQF-K80-500锭转杯纺纱机500锭8856.64107.08100.966.06%
常州耀莱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3米24619.7525.8225.650.69%
常州市嘉涵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3年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3米24615.5025.6525.650.00%
江西荣岚纺织有限公司2-3年TQF-K80-560锭转杯纺纱机560锭5594.69118.94118.940.00%

注1:温州合益纺织有限公司销售的TQF-K80-520锭转杯纺纱机销售价格高于平均销售价格,主要是配置不一样,每台增加了进口配件电子清纱器520个,每个成本431.60元,每台增加成本22.44万元,故销售价格有所提高。注2:河北新时代纺织有限公司销售的TQF-K80-600锭转杯纺纱机销售价格高于平均销售价格,主要是配置不一样,每台增加了进口配件电子清纱器600个,每个成本393.93元,每台增加成本23.64万元,故销售价格有所提高。注3:阿克苏心孜造纺织有限公司销售的TQF-K80-600锭转杯纺纱机销售价格高于平均销售价格,主要是配置不一样,每台增加了进口配件电子清纱器600个,每个成本399.53元,每台增加成本23.97万元,故销售价格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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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赊销期产品型号数量销售额单价同型号设备 的平均单价价格差异率
巴楚县香棉尔纺织有限公司1-2年TQF-K80-340锭转杯纺纱机340锭2141.4270.7169.781.32%
巴楚县香棉尔纺织有限公司1-2年TQF-K80-500锭转杯纺纱机500锭8831.86103.98105.25-1.21%
巴楚县香棉尔纺织有限公司1-2年棉条桶、并条机、异纤机等--273.81---
冠县冠坤纺织有限责任公司1-2年TQF-K80-540锭转杯纺纱机540锭91,169.20129.91126.063.06%
德州蓝天纺织有限公司1-2年TQF-K80-460锭转杯纺纱机460锭8898.83112.35104.207.82%
湖北蜀峰线业发展有限公司1-2年TDN-128B短纤倍捻机144锭伺服860.537.578.10-6.53%
湖北蜀峰线业发展有限公司1-2年TDN-150短纤倍捻机160锭伺服80679.658.58.88-4.28%
湖北蜀峰线业发展有限公司1-2年TSB-36并纱机108锭114.3414.3414.340.00%
湖北蜀峰线业发展有限公司1-2年TSB-36并纱机120锭115.9315.9316.37-2.70%
湖北蜀峰线业发展有限公司1-2年TSB-36并纱机36锭14.784.784.780.00%
江苏汉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2年TQF-K80-520锭转杯纺纱机520锭6668.18111.36114.47-2.72%
阿克苏心孜造纺织有限公司(注1)2-3年TQF-K80-600锭转杯纺纱机600锭162,421.24151.33132.9413.83%
阿克苏心孜造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001喷气织机190曲柄开口72582.098.087.586.60%
阿克苏心孜造纺织有限公司2-3年精亚空调--250.44---
新疆贻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3年TQF-K80-600锭转杯纺纱机600锭配套电子清纱器243,122.12130.09132.94-2.15%
佛山市致昇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4米481,329.5627.7025.976.65%
东莞宇润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4米401,054.8726.3725.971.52%
佛山市布霆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4米36993.9827.6125.9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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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泓邦纺织有限公司3年以上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4米2526,257.6324.8325.97-4.38%
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3年以上TT8001喷气织机凸轮开口、曲柄开口2082,460.9711.8311.552.44%
佛山市樵诚纺织有限公司3年以上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4米521,345.4625.8725.97-0.37%
佛山市旭阳纺织有限公司3年以上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4米441,148.6726.1125.970.52%
佛山市益升顺纺织有限公司3年以上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4米421,144.7827.2625.974.95%

注1:阿克苏心孜造纺织有限公司销售的TQF-K80-600锭转杯纺纱机销售价格高于平均销售价格,主要是配置不一样,每台增加了进口配件电子清纱器600个,每个成本399.53元,每台成本23.97万元,故销售价格有所提高。

3)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赊销期产品型号数量销售额单价同型号设备的平均单价价格差异率
巴楚县系森棉业有限公司1-2年TQF-K80转杯纺纱机500锭101,070.80107.08105.881.13%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鼎邦纺织厂1-2年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4米32848.7626.5227.27-2.74%
巴楚县银信棉纺有限公司(注1)1-2年TQF-K80转杯纺纱机360锭2178.4189.2078.6313.44%
巴楚县银信棉纺有限公司1-2年TQF-K80转杯纺纱机480锭5520.35104.07106.05-1.87%
广州市乐庆纺织品有限公司1-2年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素机2.3米24652.0427.1727.29-0.44%
嵊州市佳函纺织限公司1-2年TT8001喷气织机190曲柄开口78579.827.437.59-2.08%
佛山市泓邦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3米1303,530.2727.1626.960.72%
佛山市泓邦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4米8219.4727.4327.270.59%
佛山市锦之海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4米721,987.9627.6127.271.24%
佛山市锦之海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3米24662.6527.6126.962.41%
温州耀丰实业有限公司(注2)2-3年TQF-K80转杯纺纱机520锭101,380.53138.05124.4010.98%
佛山市南海区樵荣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素机2.3米461,249.2027.1626.9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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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永广宏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G型2.4米36987.6127.4327.270.59%

注1:巴楚县银信棉纺有限公司销售的TQF-K80转杯纺纱机销售价格高于平均销售价格,主要是配置不同,如每台使用进口TQF-T33D绪森杯头366个,每个单价增加52.17元,每台增加成本1.91万元;使用配置锥筒转用配置,每台增加成本2.48万元;另位多配置一套工具与转杯油,增加成本0.5万元;其他相关因素影响综合增加成本约7万元,故销售价格有所提高。注2:温州耀丰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价格高于平均销售价格,主要是配置不同,每台增加了进口配件电子清纱器520个,每个成本387.61元,每台增加成本20.16万元,故销售价格有所提高。

4)2019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赊销期产品型号数量销售额单价同型号设备的平均单价价格差异率
德州蓝天纺织有限公司1-2年TQF368转杯纺纱机512锭配套电子清纱器121,878.55156.55156.550.00%
德州蓝天纺织有限公司1-2年TQF368转杯纺纱机416锭配套电子清纱器1110.44110.44110.440.00%
盐城市元翔纺织有限公司1-2年TQF368转杯纺纱机512锭6701.79116.97114.691.99%
华瑞(中国)缝纫线有限公司1-2年TDN-128B短纤倍捻机176锭57532.179.349.36-0.21%
华瑞(中国)缝纫线有限公司1-2年TDN-150短纤倍捻机160锭328.019.3410.54-11.39%
华瑞(中国)缝纫线有限公司1-2年TSB-36并纱机120锭695.5815.9316.49-3.40%
江西祥力实业有限公司1-2年TQF368转杯纺纱机512锭6651.72108.62114.69-5.29%
江苏玉宇纺织有限公司1-2年TQF-K80转杯纺纱机600锭5637.17127.43128.69-0.98%
佛山市永邦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58直驱智能剑杆织机素机2.3米401,097.3527.4327.350.29%
嵊州市今达纺织有限公司2-3年TT8001喷气织机190曲柄开口24192.858.048.73-7.90%
湖北华亿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3年TDN-128B短纤倍捻机144锭15122.848.197.7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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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述对比分析可知,分期收款销售的价格和公司同型号设备的平均单价差异率较小,均在合理范围之内,不存在因为客户付款周期较长,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支持而提高销售价格,从而为客户提供融资利益的情况。

(3)公司销售产品价格与分期收款时间和相应的市场现行利率均无直接关系,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是在具体产品型号、具体配置的基础上,经双方商务谈判确定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分期收款并无直接关联,而主要与产品型号和具体配置相关。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上分期收款销售产品与其他收款方式销售产品价格并无实质的价格差异,公司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合同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1年以上分期收款按全额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六、说明开展买方信贷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具有行业普遍性,结合开展买方信贷的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资信情况,说明开展买方信贷的金额、收入占比情况,是否存在违约风险或连带偿付风险,所涉及的相关销售是否真实,相关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说明开展买方信贷、提供对外担保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一)开展买方信贷具有商业合理性、买方信贷在行业内较为普遍

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接受客户采用买方信贷结算的付款方式(以下简称“买方信贷”),是指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客户先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剩余款项由客户以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全额支付,公司为客户此笔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客户按月向银行偿还银行贷款。

报告期内,公司买方信贷模式下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316.96万元、6,183.60万元、5,087.70万元和1,970.12万元,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通过买方信贷实现的销售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分别为7.46%、9.31%、4.10%和2.40%,呈下降趋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6月同比 增幅2021年度同比 增幅2020年度同比 增幅2019年度
买方信贷销售收入1,970.12-22.55%5,087.70-17.72%6,183.6043.24%4,316.96
主营业务收入82,089.0362.73%124,142.5386.92%66,414.9514.83%57,836.34
占比2.40%-4.10%-9.3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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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买方信贷的商业合理性

1)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完善,违约成本升高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2016年6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将公民社会生活中日常行为的失信等纳入个人信用档案,要求每个公民要将诚信落实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言行处处不违诚信。

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全国性、统一性的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形成,为公司采用买方信贷模式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基础。买方信贷客户一旦逾期归还银行贷款,将被计入央行征信系统,个人征信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影响客户及其亲属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因此,客户面临的违约、逾期成本较高,客户逾期概率大幅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买方信贷客户逾期还款而代垫款项的情况。公司借助当前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合理利用银行开展的买方信贷业务,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有效促进销售款项回收,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2)纺织机械是纺织行业的重要投资,短期资金需求大,买方信贷模式能够有效缓解买方的短期资金压力、节约资金成本纺织行业的投资一般分为厂房、纺织机械、原材料等,纺织机械作为其中重要的投资,在整个投资金额中占比较大。纺织机械包括纺纱机械、编织机械、印染机械等,其中纺纱机械又可细分为前纺设备和后纺设备,编织机械可分为织造机械和针织机械,不同纺织企业从事的流程不同,导致纺织机械占整个投资的比例不同。公司主要产品转杯纺纱机、倍捻机属于后纺设备,剑杆织机属于织造设备,在客户总投资金额占比较大,客户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

买方信贷模式下,客户提货前一般只需支付30%的首付款,余款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支付。还款采用按月还本付息的方式,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40%,资金成本较低。购买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便可以投入生产,销售产品收入可立即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该种模式能够有效缓解客户暂时性的资金紧缺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融资租赁、买方信贷等是机械设备行业普遍现象

纺织行业作为充分竞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为解决设备投资金额大、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融资租赁、买方信贷等金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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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方案已经逐步成为机械设备行业的普遍做法。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慈星股份、金鹰股份、经纬纺机、精功科技,存在通过买方信贷或者融资租赁进行销售的情况。4)公司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已近十年,买方信贷收入占比较低,经验成熟,风险可控公司于2010年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对于客户筛选、风险控制等环节具有较为成熟的经验。买方信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低。报告期,2020年9月,客户郓城县常宏纺织有限公司因资金一时周转不畅,未按期偿还8.60万元的本金,逾期3个月,2020年12月郓城县常宏纺织有限公司及时偿还了该笔逾期的本金和利息,公司未出现因客户未能偿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未发生对公司经营具有较大影响的违约、逾期,买方信贷业务风险可控。5)调整销售策略,有效回笼资金,增加银行审核降低公司风险随着行业的发展和买方信贷模式日趋成熟,纺织机械行业中利用买方信贷或融资租赁销售方式逐步增多。公司基于对纺织机械设备行业买方信贷方式的深入研究和市场调查,对销售策略进行调整,对经选择的、资信情况良好的客户同意其以买方信贷的方式支付货款,不仅能够加快公司货款收回,同时也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风险,有利于公司成功抓住纺织机械市场机遇。

A、能够快速实现资金回笼由于纺织机械设备属于客户比较重要的固定资产投资,普通销售模式下,大部分境内客户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信用期一般为1-3年。买方信贷模式下,贷款审批通过后,70%的余款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形式一次性全部收回,公司能够快速实现资金回笼,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B、增加银行审核,有利于降低公司风险买方信贷与非买方信贷模式相比,主要的差别在于除了正常的买卖合同双方外,增加了银行作为交易参与方,由银行向客户根据买卖合同提供专项贷款。虽然公司在买方信贷模式下存在担保责任,但是与非买方信贷模式相比,尤其是在目前尚需改善的国内商业信用环境和尚需健全的企业征信体系下,有利于公司降低应收账款风险。

2、买方信贷为行业普遍做法

买方信贷是机械设备行业常见的货款支付方式,国内上市公司中徐工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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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精工、泰瑞机器、日发精机、慈星股份、思进智能等设备制造商均存在买方信贷业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买方信贷业务开展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买方信贷业务金额、占比情况及主要客户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买方信贷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316.96万元、6,183.60万元、5,087.70万元和1,970.12万元,通过买方信贷实现的销售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分别为7.46%、9.31%、4.10%和2.40%,呈下降趋势。

公司与买方信贷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买方信贷销售金额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1)2022年1-6月买方信贷主要客户

2022年1-6月,买方信贷销售金额1,970.12万元,客户为阿克苏心孜造纺织有限公司(客户具体情况见下文“2、2021年买方信贷主要客户的注1”)。

(2)2021年买方信贷主要客户

2021年度,买方信贷销售金额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如下表,买方信贷主要客户情况详见附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所在地股权结构
1阿克苏心孜造纺织有限公司(注1)2,671.6852.51%阿克苏地区傅约韩95.00%、孔秀芳5.00%
2佛山市益升顺纺织有限公司(注2)1,144.7822.50%佛山市罗益彬70.00%、刘雨欣30.00%
3巴楚县豫丰纺织有限公司(注3)428.328.42%喀什地区王明峰100%
4应城市飞龙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注4)346.906.82%孝感市孙艳华40.00%、刘财生40.00%、胡学舟20.00%
5湖北鑫宏纺织有限公司(注5)252.214.96%汉川市梁建军82.10%、魏运年9.88%、严大乔8.02%
-合计4,843.8995.21%--

注1:阿克苏心孜造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2015年12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注2:佛山市益升顺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2021年6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注3:巴楚县豫丰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新疆喀什地区,2016年1月6日成立,注册资本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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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注4:应城市飞龙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北省孝感市,2004年4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260万元,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注5:湖北鑫宏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汉川市,2005年12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81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2020年度买方信贷主要客户

2020年度,买方信贷销售金额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如下表,买方信贷主要客户情况详见附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所在地股权结构
1佛山市锦之海纺织有限公司(注1)2,650.6242.87%佛山市罗益坤100%
2佛山市仁杰纺织有限公司(注2)932.7415.08%佛山市梁少菊60.00%、何阳柳40.00%
3佛山市泓邦纺织有限公司(注3)768.1412.42%佛山市李广中34.00%、李铭基33.00%、龙楷33.00%
4佛山市心源纺织有限公司(注4)629.5210.18%佛山市罗应鸿100%
5湖北天仙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注5)610.629.87%汉川市孙国红52.00%、刘友荣48.00%
-合计5,591.6590.43%--

注1:佛山市锦之海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2020年11月19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注2:佛山市仁杰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2019年8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注3:佛山市泓邦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2020年6月10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注4:佛山市心源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2019年7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注5:湖北天仙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汉川市,2010年5月21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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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4)2019年度买方信贷主要客户

2019年度,买方信贷销售金额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如下表,买方信贷主要客户经营详见附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所在地股权结构
1高密市银洁纺织有限公司(注1)514.9411.93%高密市栾静100%
2汉川市银丰纺织有限公司(注2)505.3111.71%汉川市张春芳25.00%、石腊红25.00%、胡家宏25.00%、黄西仿25.00%
3哈密市忠华纺织有限公司(注3)488.2811.31%哈密市徐忠富60%、徐新格40%
4湖北黄龙纺织有限公司(注4)444.6010.30%汉川市张涛34.96%、孙国红32.52%、蒋建军32.52%
5湖北华亿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注5)412.339.55%汉川市刘艳超20.41%、陈书宏17.69%、黄一帆11.79%、黄进松11.79%、金松11.79%、庄树甫8.84%、徐立恒8.84%、陈长松8.84%
-合计2,365.4554.79%--

注1:高密市银洁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高密市,2006年6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注2:汉川市银丰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汉川市,2002年5月31日成立,注册资本1,06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注3:哈密市忠华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新疆哈密市,2018年9月6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注4:湖北黄龙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汉川市,2006年3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858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注5:湖北华亿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汉川市,2010年10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1,47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还款正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买方信贷业务不存在违约或连带偿付风险

公司于2010年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对于客户筛选、风险控制等环节具有较为成熟的经验。买方信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低。报告期,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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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客户郓城县常宏纺织有限公司因资金一时周转不畅,未按期偿还8.60万元的本金,逾期3个月,2020年12月郓城县常宏纺织有限公司及时偿还了该笔逾期的本金和利息,公司未出现因客户未能偿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未发生对公司经营具有较大影响的违约、逾期,买方信贷业务风险可控。

3、买方信贷相关销售真实、具有商业实质

公司买方信贷相关销售具备商业实质,买方信贷相关销售均以真实产品买卖交易为基础,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接受客户采用买方信贷结算的付款方式,能够快速实现资金回笼,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于客户而言,采用买方信贷结算的付款方式能够有效缓解短期资金压力、节约资金成本。

4、买方信贷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收入确认准则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A.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B.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C.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D.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公司买方信贷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分析

买方信贷模式下,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将机器设备销售给买方信贷的客户后,机器设备可能因减值或毁损等形成的损失以及因商品增值形成的经济利益均已转移给购货方,公司对客户按揭贷款本息提供担保责任并不影响标的物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客户已取得标的物的控制权,能够主导该标的物的使用。在买方信贷模式下,公司销售机器设备给客户并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后机器设备已由客户使用,公司不再保留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机器设备实施有效控制;机器设备调试后,设备实物已转移给客户,客户占有该设备;公司就该转让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综上所述,在买方信贷模式下,公司将机器设备销售给买方信贷客户后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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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的条件。公司对客户按揭贷款本息提供担保并不影响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故不影响产品主要风险与报酬的转移。公司为客户以买方信贷方式购买产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只是公司为客户向银行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保证担保,系公司在完成产品销售后,为确保客户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的一项连带责任保证,不影响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和收入确认时点,相关的收入、成本及利润能够确认,公司买方信贷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提供对外担保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九条,经办责任人应根据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对申请担保人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项目情况、信用情况及行业前景进行调查和核实,按照合同审批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定后,将有关材料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经核查,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提供对外担保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具体审议情况如下:(1)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该议案最终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该议案最终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七、检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大幅增长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统计各期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占比、期后兑付比例,复核公司应收票据会计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明细表及账龄分析表,检查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并查询公开信息以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情况,对比分析了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情况。

3、了解公司销售信用政策,获取并查阅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检查公司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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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客户的信用政策,核实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信用政策是否保持一致,对公司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4、获取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明细表,了解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分析核实主要逾期客户的逾期原因。

5、获取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核销明细表,了解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情况。

6、获取公司报告期分期收款销售明细表,了解公司报告期分期收款销售情况、应收账款确认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7、了解公司分期收款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复核公司分期收款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8、了解分期收款主要客户经营及资信情况,核实分期收款应收款项减值计提是否谨慎。

9、了解公司及行业内相关公司买方信贷业务开展情况,核实公司开展买方信贷的商业合理性。

10、获取公司报告期买方信贷销售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公司主要买方信贷客户情况。

11、检查公司买方信贷相关销售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核实公司买方信贷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复核公司买方信贷下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2、获取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了解公司对外开展买方信贷、提供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公司应收票据逐期增长,主要原因是经营规模扩大,票据收款相应增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相似,具有合理性,公司已说明各期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占比、期后兑付情况以及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公司应收票据会计核算方法符合准则规定。

2、公司已说明1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客户及销售具体情况,账龄较长主要系公司给予客户分期付款的期限相对较长,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纬纺机较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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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客户逾期具有合理性,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基本正常,不存在重大回款风险,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总体金额较小,风险基本可控,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公司销售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相同,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境内销售主要采取分期收款的销售政策,分期期限相对同行业可比公司略长,营业收入的较快增长带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随之增加较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具有合理性。

5、公司上市后总体销售规模扩大,分期收款销售收入同步增加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具备合理性,公司分期收款与其他收款方式在销售产品类型、定价策略、销售退回等方面不存在重大差异,1年以上的分期收款按全额确认收入符合行业惯例,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6、公司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在行业较为普遍,公司已说明开展买方信贷的金额、收入占比情况,主要买方信贷客户不存在违约风险或连带偿付风险,买方信贷下的相关销售真实,相关的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提供对外担保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经核查,申请人律师认为: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在行业较为普遍,公司已说明开展买方信贷的金额、收入占比情况,主要买方信贷客户不存在违约风险或连带偿付风险,买方信贷下的相关销售真实,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提供对外担保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三、问题3:关于收入和毛利率

申请人 2021 年营业收入为 124 , 329. 21 万元,增幅为 86. 18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 54% 、17. 95%、15. 90 %,2019年相对较高,2020年和2021年有所降低。

请申请人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说明2021年度收入大幅增长以及毛利率逐年下滑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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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一、报告期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纺织机械设备、纺织纱线和物流自动化设备等产品构成。其中,纺织机械设备可细分为转杯纺纱机、剑杆织机、倍捻机、喷气织机和自络筒成品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营业收入分别为58,304.96万元、66,777.84万元、124,329.21万元和82,280.89万元,2020年同比增长14.53%,2021年同比增长86.18%;2022年1-6月同比增长62.7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54%、17.95%、15.90%和19.44%,2020年和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对2019年有所下降,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
销售收入占比毛利率销售收入占比毛利率
1.主营业务82,089.0399.77%19.44%124,142.5399.85%15.90%
转杯纺纱机45,159.9054.89%26.04%50,361.7640.51%20.35%
剑杆织机13,320.1316.19%23.18%35,964.2128.93%17.64%
倍捻机4,152.055.05%11.87%8,027.156.46%12.81%
喷气织机2,516.943.06%12.65%4,977.494.00%5.66%
自络筒成品150.840.18%-9.13%657.580.53%14.14%
纺织纱线13,363.9316.24%1.53%16,785.7613.50%7.42%
物流自动化设备1,033.951.26%-9.17%6,031.644.85%4.55%
配件及其他2,391.292.91%8.70%1,336.941.08%0.00%
2.其他业务191.860.23%5.08%186.680.15%30.54%
总计82,280.89100%19.41%124,329.21100%15.9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收入占比毛利率销售收入占比毛利率
1.主营业务66,414.9599.46%17.95%57,836.3499.20%25.54%
转杯纺纱机25,395.5738.03%17.99%24,665.9142.30%22.64%
剑杆织机22,935.9634.35%24.66%19,273.3533.06%35.86%
倍捻机5,766.308.64%14.75%7,521.7812.90%19.70%
喷气织机1,764.112.64%7.77%1,229.052.11%15.22%
自络筒成品580.230.87%7.26%2,590.984.44%11.03%
纺织纱线4,064.966.09%10.73%---
物流设备4,227.556.33%2.08%1,832.923.14%2.62%
配件及其他1,680.272.52%17.65%722.351.24%37.99%
2.其他业务362.890.54%60.64%468.620.80%60.40%
总计66,777.84100%18.18%58,304.96100%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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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原因分析

2020年和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777.84万元和124,329.21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86.18%,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国内纺织行业整体回暖、公司主要产品产销两旺和境内外市场均实现增长。具体分析如下:

(一)国内纺织机械上下游企业经营业绩整体回暖

纺织机械行业的景气程度同下游纺织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据wind数据显示,纺织业从2013年开始进入长时间增速下滑阶段,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行业整体复苏迹象明显,从而带动纺织机械行业的景气程度回升。美国为中国纺织服装的重要出口国之一,2019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及内外市场需求放缓等多重因素影响,纺织业增速有所放缓。2020年以来,纺织行业景气度总体保持扩张。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纺织行业景气指数大幅下滑。2020年后半年,纺织行业景气指数在回落后呈现大幅上升态势。自2021年一季度到达阶段峰值后,有所回落,但仍好于2020年上半年。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我国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及化学纤维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同比增长11.9%、4.1%和31.8%。虽然整体看,今年纺织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放缓趋势,但其中化学纤维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从7月开始超过制造业平均增速,全年增速已经高于制造业18.3个百分点;纺织业增速也不断接近制造业平均投资增长水平。同时据中国纺织机械协会会长顾平介绍,2021年1-11月份,我国规模以上纺织机械总体运行状态良好,特点突出。2021年1-11月,规模以上纺机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32.04亿元,同比增长30.35%;利润总额63.85亿元,同比增长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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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动化纺织机械产品需求日益旺盛,公司自动化程度较高的K80转杯纺纱机增长势头迅猛

自动化纺织机械产品需求日益旺盛,带来新的市场增量。纺织行业以劳动密集型模式为主,对劳动力资源的依赖度较高。随着国内人力成本的不断提高,我国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渐弱化,经营压力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引入自动化、高速化纺织机械设备已是大势所趋。根据中国纺织机械协会《纺织机械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性意见》,重点发展纺织短流程和自动化设备,进一步提质增效,提高产品生产附加值,发展全自动转杯纺纱机、喷气涡流纺纱机等关键单机装备,研发电子清纱器等基础零部件,发展高速无梭织机等关键单机装备,开发织机智能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多臂等关键开口装置。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促进新产品研发,成功研发自动化程度较高的产品TQF-K80转杯纺纱机,自2019年下半年投入市场后,因其较好的产品性能逐渐得到市场认可。报告期内,TQF-K80转杯纺纱机销售收入分别为4,878.82 万元、 20,583.42 万元、45,872.88万元和41,363.25万元,2021年同比增长122.86%,增长势头迅猛,对本年度的收入增长贡献较大。

(三)公司纺织机械设备产销两旺,纺织纱线放量增长

2020年和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777.84万元和124,329.21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86.18%。从产品来看主要系纺纱设备同比增长

86.02%,织造设备同比增长65.76%,纺织纱线同比增长312.94%,物流设备同比增长42.67%。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同比增减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纺织机械设备99,988.1980.42%56,442.1784.52%77.15%
其中:纺纱设备59,046.4947.49%31,742.1047.53%86.02%
织造设备40,941.7032.93%24,700.0736.99%65.76%
纺织纱线16,785.7613.50%4,064.966.09%312.94%
物流自动化设备6,031.644.85%4,227.556.33%42.67%
配件及其他1,523.621.23%2,043.163.06%-25.43%
营业收入合计124,329.21100%66,777.84100%86.18%

注:配件及其他由纺织机械设备配件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

2021年,公司顺应市场需求,以良好的服务理念,优质的产品质量赢得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同时公司加大销售力度在市场上取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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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机械设备实现营业收入99,988.1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0.42%,同比增长77.15%,主要产品转杯纺纱机、剑杆织机和倍捻机产销两旺。其中,转杯纺纱机和剑杆织机本期销量和产量同比增长幅度均超过74%;倍捻机销量同比增长34.30%,产量同比增长37.90%。

2020年1月,公司新设立控股子公司阿克苏普美,公司持股比例为51.00%。阿克苏普美主要经营纺织纱线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阿克苏普美的建设与运营,2021年,阿克苏普美一期和二期项目达产,纺织纱线产品需求旺盛,纺织纱线销量和产量均同比增长超220%,实现收入16,785.76万元,同比增长312.94%,纺织纱线产品放量增长。

2020年和2021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具体如下:

产品项目2021年度2020年同比增长
转杯纺纱机销量(台)49226188.51%
产量(台)565277103.97%
剑杆织机销量(台)1,63191678.06%
产量(台)1,63993974.55%
倍捻机销量(台)74055134.30%
产量(台)77556237.90%
纺织纱线销量(吨)9,659.612,959.08226.44%
产量(吨)9,911.612,959.08234.96%

(四)公司境内外销售均实现较高增长,境外收入同比增长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境内销售为主,内销收入占比分别为66.24%、86.43%、

80.08%和67.12%。报告期内,公司外销销售收入变动较大,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33.76%、13.57%、19.92%和32.88%。2020和2021年,公司境内外销售及增长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长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99,418.4680.08%57,405.7086.43%73.19%
其中:浙江22,469.2618.10%15,206.2822.90%47.76%
江苏17,428.6014.04%7,710.2011.61%126.05%
广东19,519.6015.72%16,570.5524.95%17.80%
山东10,821.118.72%4,346.876.55%148.94%
湖北5,705.704.60%3,732.375.62%52.87%
其他23,474.1918.91%9,839.4414.82%138.57%
境外24,724.0819.92%9,009.2513.57%174.43%
其中:印度15,188.9912.24%5,020.947.56%202.51%
土耳其3,224.232.60%1,170.511.76%17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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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6,310.865.08%2,817.804.24%123.96%
合计124,142.53100%66,414.95100%86.92%

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爆发,受各国疫情管控影响,公司境外收入下降较多。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国际贸易较2020年度有所回暖,公司主要境外出口市场印度、土耳其及巴基斯坦等国生产销售活动逐渐恢复,前期因疫情管控积压的订单得到释放。2021年,公司境外市场实现销售收入24,724.08万元,较2020年度增长174.43%,基本恢复到2018年和2019年水平。

2021年,公司境外市场增长的原因主要系:1)公司在国外市场如印度、土耳其、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国有较长时间的销售历史,公司的品牌赢得了当地客户的信赖,口碑较好,疫情得到控制后公司的境外销售实现了恢复性增长;2)后疫情时代,国外企业受所在国刺激经济政策的影响,如孟加拉等国,银行对企业进口产品加大支持力度,部分客户要求提前开具信用证,督促公司尽快安排生产并发货;3)2021年度海运费增加,欧洲地区的客商为减少海运费支出,就近选择可采用陆路运输的土耳其的纺织产品,欧洲部分纺织品订单转移到土耳其,使得土耳其纺织机械产品需求增加,公司在土耳其2021年度销售收入3,224.23万元,同比增长175.46%。

(五)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变动对比分析

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爆发,受疫情防控影响,各行各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纺织机械行业也受到了较大冲击,特别是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2020年经营业绩普遍下滑。公司所在的绍兴市新昌县,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小,公司的采购、生产及销售在经历较短时间中断后快速恢复正常,在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出现业绩同比下滑的情况下,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同比增长14.83%。

2021年,新冠疫情得到较好控制,全社会面生产生活有序恢复,纺织机械行业景气度亦有所回暖,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普遍同比大幅增长。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41亿元,同比增长86.92%,处于同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幅度区间内。

2020年和2021年同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及同比增减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2021年2020年
收入同比增减收入同比增减
经纬纺机64.0990.31%33.67-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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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15.53133.71%6.65-30.75%
卓郎智能54.7012.80%48.50-43.45%
金鹰股份1.6928.21%1.32-21.91%
精功科技5.1898.89%2.61-13.38%
越剑智能15.39110.31%7.32-27.48%
可比公司平均值26.1079.04%16.68-24.38%
可比公司区间1.69-64.0912.80%-133.71%1.32-33.67-43.45%--9.34%
泰坦股份12.4186.92%6.6414.83%

2021年,公司主营收入增长幅度与经纬纺机相近,低于慈星股份、精功科技和越剑智能,高于卓郎智能和金鹰股份。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高于行业平均增长幅度,但处于行业增长范围内。公司增长幅度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增长幅度虽然存在一定差异,但是都呈增长趋势,变动趋势一致。

三、公司毛利率变动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19.44%15.90%17.95%25.54%
其他业务毛利率5.08%30.54%60.64%60.40%
综合毛利率19.41%15.92%18.18%25.8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54%、17.95%、15.90%和19.44%,2019年相对较高,2020年和2021年有所降低,2022年1-6月有所回升。

2019年-2021年,公司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收入增长幅度低于成本增长幅度;二是低毛利率产品占比上升。具体分析如下:

(一)公司2020年和2021年收入增长幅度低于成本增长幅度,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0年和2021年,公司各产品销售收入及成本均有所增长,但公司整体收入的增长幅度低于成本上升的幅度。其中,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4.53%,同期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6.32%;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86.18%,同期营业成本同比增长91.31%。收入的增长幅度低于成本的上升幅度,导致公司2020年和2021年毛利率有所下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21年度2020年度增幅2021年度2020年度增幅
纺纱设备59,046.4931,742.1086.02%47,674.9926,280.28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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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杯纺纱机50,361.7625,395.5798.31%40,111.3320,826.3592.60%
加捻设备8,027.155,766.3039.21%6,999.064,915.8242.38%
自络筒设备657.58580.2313.33%564.6538.124.92%
织造设备40,941.7024,700.0765.76%34,317.5218,907.8481.50%
剑杆织机35,964.2122,935.9656.80%29,621.6617,280.8671.41%
喷气织机4,977.491,764.11182.15%4,695.861,626.98188.62%
物流自动化设备6,031.644,227.5542.67%5,757.244,139.6439.08%
纺织纱线16,785.764,064.96312.94%15,539.723,628.73328.24%
配件及其他1,523.622,043.16-25.43%1,241.911,682.51-26.19%
合计124,329.2166,777.8486.18%104,531.3854,639.0091.31%
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20年度2019年度增幅2020年度2019年度增幅
纺纱设备31,742.1034,778.67-8.73%26,280.2827,427.15-4.18%
转杯纺纱机25,395.5724,665.912.96%20,826.3519,081.999.14%
加捻设备5,766.307,521.78-23.34%4,915.826,040.02-18.61%
自络筒设备580.232,590.98-77.61%538.122305.14-76.66%
织造设备24,700.0720,502.4020.47%18,907.8413,403.9541.06%
剑杆织机22,935.9619,273.3519.00%17,280.8612,361.9339.79%
喷气织机1,764.111,229.0543.53%1,626.981,042.0256.14%
物流自动化设备4,227.551,832.92130.65%4,139.641,784.93131.92%
纺织纱线4,064.96--3,628.73--
配件及其他2,043.161,190.9771.55%1,682.51637.37163.98%
合计66,777.8458,304.9614.53%54,639.0043,253.4026.32%

2021年度,公司织造设备收入增幅与成本增幅差异较大,织造设备收入增幅为65.76%,成本增幅为81.50%,且其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对毛利率变动影响较为明显。

收入增长的幅度低于成本的增长幅度究其根本主要系产品的单价增长幅度低于单位成本的增长幅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台套、元/千克

项目销售单价销售成本
2021年度2020年度增幅2021年度2020年度增幅
转杯纺纱机102.3697.305.20%81.5379.792.18%
剑杆织机22.0525.04-11.94%18.1618.87-3.76%
纺织纱线17.3813.7426.49%16.0912.2631.24%
加捻设备10.8510.473.63%9.468.926.05%
喷气织机9.828.1320.79%9.267.5023.47%
自络筒成品34.6172.53-52.28%29.7267.27-55.82%

注:物流设备主要以项目为计量单位,各项目体量差异较大,不进行详细分析;纺织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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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计量单位为元/千克。

(1)转杯纺纱机

2021年转杯纺纱机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20%,销售成本同比上涨2.18%,销售价格上涨幅度大于成本上涨幅度,毛利率上涨2.36个百分点,价格上涨主要系本期高锭数产品销售占比上升,尤其是600锭的转杯纺纱机销售占比由6.22%上涨至28.13%,带动销售价格上涨,同时由于高锭数产品销售占比上升也带动销售成本有所上涨。

(2)剑杆织机

报告期内,公司剑杆织机的单价呈下降趋势,分别为24.12万元、25.04万元、22.05万元和21.21万元。公司剑杆织机境内外单价、成本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台套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单价单位 成本单价单位 成本单价单位 成本单价单位 成本
剑杆织机21.2116.2922.0518.1625.0418.8724.1215.47
其中:境内23.1919.6925.4520.9826.0920.2424.2018.65
境外20.5215.1117.9414.7621.4614.1924.1014.45

2021年,公司剑杆织机本期实现收入35,964.21万元,同比增长56.80%,而其毛利率由2020年度的24.66%下降至2021年度的17.64%,下降7.02个百分点。剑杆织机单价2021年度为22.05万元/台,同比下降11.94%,单位成本基本不变,使得剑杆织机的单台毛利额下降较多。剑杆织机单价的下降主要系境外单价下降较多,境外剑杆织机单价由2020年的21.46万元/台下降至2021年的17.94万元/台。

剑杆织机境外单价下降较多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下半年以来海运费大幅上涨,压缩了境外收入毛利率。具体为:1)公司境外销售签订的合同分为CIF价格和FOB价格,其中以CIF形式的为主,CIF价格中包含厂区到出口港口运费及海运费等费用,公司收入确认以CIF价格减去海运费及保险费的差额为基准(该口径收入与海关数据保持一致),2020年下半年以来海运费大幅上涨,在公司境外销售没有提价的情况下,使得境外销售确认的价格被动下降;2)剑杆织机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由2020年的6.68%提升至2021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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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以上两方面原因综合导致2021年境外剑杆织机毛利率下降。

剑杆织机作为公司营业收入接近30%比重的重要产品,2021年其收入同比增长56.80%,在单价下降11.94%且单位成本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使得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2022年1-6月,随着海运费的回落,公司海外剑杆织机销售单价逐步回升,海外销售毛利率有所回升。

(3)纺织纱线

2021年纺织纱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6.49%,销售成本同比上升31.24%,销售成本上升幅度大于销售价格上涨幅度,导致毛利率相比2020年降低3.31个百分点,纺织纱线价格上涨主要系下游纺织行业需求上升,带动纱线价格上涨,但是由于纺织纱线价格与原料棉花价格的联动性比较强,且价格变化较快,受纱线价格上涨影响,公司采购成本上升幅度超过了价格上涨幅度,纱线毛利率有所降低。

(4)加捻设备

2021年加捻设备价格同比上涨3.63%,销售成本同比上升6.05%,加捻设备价格上涨主要是高锭数倍捻机销售占比上升,同时高锭数也使成本上升幅度大于销售价格上涨幅度,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自动络筒设备价格降幅较大原因主要系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及成本同时发生变动,但是因其销售占比不足1%,对毛利率影响较小。其他产品价格虽然有所波动,但是因其销售占比较小对公司毛利率影响较小。

(二)2021年,低毛利率产品纺织纱线和物流设备销售额占比上升,使得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9年-2021年,公司物流设备和纺织纱线产品毛利率较低,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分别为4.24%、12.42%和18.35%。2020年和2021年,纺织纱线毛利率分别为10.73%和7.42%;2019年-2021年,物流设备毛利率分别为

2.62%、2.08%和4.55%。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 收入占营业 收入比例毛利率销售 收入占营业 收入比例毛利率销售 收入占营业 收入比例毛利率
纺织纱线16,785.7613.50%7.42%4,064.966.09%10.73%---
物流设备6,031.644.85%4.55%4,227.556.33%2.08%1,832.924.24%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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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2,817.4018.35%-8,292.5112.42%-1832.924.24%-

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阿克苏普美一期和二期纺纱项目达产,纺织纱线实现收入16,785.76万元,同比增长312.94%;公司控股子公司融君科技本期物流设备实现收入6,031.64万元,同比增长42.67%。2021年公司纺织纱线和物流设备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8.35%,同比上升5.93个百分点;物流机和纺织纱线本期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5.16%,增幅较大。低毛利率产品的占比上升,使得公司2021年度综合毛利率较低。综上所述,2019年-2021年,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主要产品的收入增长幅度低于成本的上升幅度和低毛利率产品占比提升,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三)2022年1-6月,公司毛利率有所回升,主要产品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可能性较低

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9.44%,较2021年上升3.54个百分点。其中,销售收入占比超15%的主要纺织机械产品转杯纺纱机、剑杆织机其毛利率呈止跌回升趋势。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转杯纺纱机54.89%26.04%40.51%20.35%38.03%17.99%42.30%22.64%
剑杆织机16.19%23.18%28.93%17.64%34.35%24.66%33.06%35.86%

(1)公司主要产品转杯纺纱机毛利率已由降转升,且销售占比上升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K80转杯纺纱机,系2019年公司推出的新一代产品,目前销售占比已明显上升,是公司最主要的纺机产品之一。报告期期内,转杯纺纱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4,665.91万元、25,395.57万元、50,361.76万元和45,159.90万元,收入呈稳步增长趋势;收入占比分别为42.30%、38.03%、40.51%和54.89%,2022年1-6月转杯纺纱机的销售占比进一步提升;其毛利率分别为22.64%、

17.99%、20.35%和26.04%,毛利率已由降转升,成功扭转了公司转杯纺纱机销售下滑的局面,成为公司主要毛利贡献产品,转杯纺纱机作为公司目前的主打产品之一,得到市场充分认可,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2)剑杆织机产品受疫情及海运影响,毛利率降低具有暂时性

报告期内,公司剑杆织机营业收入分别为19,273.35万元、22,935.96万元、35,964.21万元和13,320.13万元,销售收入呈增长趋势;其毛利率分别为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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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5%、17.64%和16.19%,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但剑杆织机境外毛利率分别为

40.02%、33.86%、17.72%和26.37%,呈止跌回升迹象,且其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毛利率,主要系定价政策和配置不同;剑杆织机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

75.64%、33.86%、36.87%和71.62%,呈先降后升趋势。具体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剑杆织机16.19%23.18%28.93%17.64%34.35%24.66%33.06%35.86%
其中,境内28.38%15.10%63.13%17.59%80.54%22.43%24.36%22.94%
境外71.62%26.37%36.87%17.72%19.46%33.86%75.64%40.02%

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境外销售海上运输受到影响持续扩大,2021年最为明显,海运费持续上涨致使公司境外销售利润受到压缩,境外销售的剑杆织机毛利率已经与内销剑杆织机产品毛利率相近。虽然境外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但是2021年公司的境外销售恢复情况良好,已经超越了疫情前水平,为未来公司利润恢复奠定了良好基础。未来随着疫情影响减弱及海运恢复正常,预计公司境外销售尤其是剑杆织机销售毛利率将逐步回升,且随着境外收入占比的提升,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回升提供贡献。

综上,公司产品毛利率不排除存在短期反复的可能,但是从长期来看,随着疫情影响减弱及海运恢复正常,预计公司产品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可能性较低。

(四)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54%、17.95%、15.90%和19.44%,剔除纺织纱线和物流设备后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26.28%、19.60%、

17.98%和23.4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经纬纺机9.09%11.23%13.72%14.74%
慈星股份27.37%30.31%25.87%29.46%
卓郎智能-11.92%20.22%29.74%
金鹰股份14.42%17.51%19.27%21.70%
精功科技16.44%12.99%10.73%10.69%
越剑智能21.60%21.62%24.15%25.82%
日发纺机---23.98%
可比公司 平均值17.78%17.60%18.99%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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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区间9.09%-21.60%11.23%30.31%10.73%-25.87%10.69%-29.74%
泰坦股份19.44%15.90%17.95%25.54%
泰坦股份(剔除纺织纱线和物流设备)23.42%17.98%19.60%26.28%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

2、日发纺机于2021年5月22日撤回创业板注册申请文件后未更新财务数据;

3、根据卓郎智能披露的2022年中报,无法计算纺织机械产品的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为一致。2019年与卓郎智能、越剑智能和金鹰股份毛利率基本一致,2020年和2021年略低于越剑智能;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经纬纺机、精功科技和日发纺机,低于慈星股份。公司与同行和可比公司毛利率有所差异主要系各公司主营产品及业务规模不同。报告期内,受经贸环境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整体有所下滑,2020年毛利率平均值由2019年的22.30%下降至18.99%;2020年公司毛利率由2019年的25.54%下降至17.95%,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2021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由18.99%降至17.60%,同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由17.95%降至15.9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一直处在同行业可比公司纺机产品毛利率的合理区间内。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度有所回升。综上所述,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差异不大,且处于可比公司毛利率合理区间。由于各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略有差异,从而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并不完全一致,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持续下降具有商业逻辑性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收入成本明细表,计算分析各项产品的单位价格、单位成本,询问公司相关人员并分析各产品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相关行业及公司研究报告等资料,对比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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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索纺织行业、纺织机械行业相关网站、WIND数据库纺织行业景气指数及行业研究报告等资料,了解发行人相关行业发展趋势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2020年和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777.84万元和124,329.21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86.18%,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国内纺织行业整体回暖、公司主要产品产销两旺和境内外产品均实现增长,具有合理性,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增长幅度虽然存在一定差异,但是都呈增长趋势,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54%、17.95%、15.90%和19.44%,剔除纺织纱线和物流设备后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26.28%、19.60%、

17.98%和23.42%。公司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一是公司收入增长幅度低于成本上升幅度,二是低毛利率产品收入占比上升,综合导致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2022年上半年,公司毛利率有所回升。从公司的经营情况来看,公司毛利率呈先降后升的态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问题4:关于超产能生产

根据申报材料, 申请人2021年剑杆织机产能利用率为136.58%。

请申请人:(1)结合报告期内剑杆织机产能产量情况,说明发行人剑杆织机产量超过设计产能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类似情况; (2)超产情形是否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潜在的处罚风险,申请人关于安全生产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请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内剑杆织机产能产量情况,说明发行人剑杆织机产量超过设计产能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类似情况

(一)结合报告期内剑杆织机产能产量情况,说明发行人剑杆织机产量超过设计产能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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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剑杆织机产能产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剑杆织机的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产品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剑杆织机产能(台)1,2001,200(注)800800
产量(台)6591,639939810
产能利用率109.83%136.58%117.38%101.25%

注:1、2021年度因调整了厂房及人员配置等,剑杆织机的产能相应增加。

2、产能利用率按产量/产能计算,2022年 1-6 月按产量/产能*2 计算。

3、为反映发行人业务的真实情况,《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产能并非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总产能(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数量为年产3,000台数码高速剑杆织机),而是基于发行人剑杆织机生产车间员工人数、年均生产用时、生产场地面积、供应商配货能力及根据订单需求改进生产过程中的人员作业配置等多种参数进行测算而得,披露的产能为在不超过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实际订单需求对上述因素进行调整后的评估测算值。公司项目备案产能为公司各项生产要素全部最优化后的理想值。

2、发行人剑杆织机产量超过设计产能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产品的产能及产量的变化与生产模式、生产场地大小、生产过程中的人员作业配置、原料零部件供货等因素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订单的任务大小,进行相关因素调整从而影响产能及产量。具体如下:

(1)公司产品的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纺织机械产品,客户可自主选择设备的配置。公司可根据客户要求采购不同质量、产地的零部件进行装配,以满足客户的差异化购机需求。配置定制化选择、研发设计、零部件及原材料品质控制、整套设备总装、专业调试和产品质量检验共同构成了生产过程的核心环节。

公司产品生产组装过程并非流水线生产模式,生产中同一套设备各个部件的组装需要一定的场地摆放,组装完成后的整机测试在同一场地进行,因此生产人员配置和生产场地对公司产能影响较大。

(2)公司产品的产能及产量变动

公司设计产能计算口径系依据设备的一定产品型号的理论产能,受生产线检修维护、生产订单切换、订单波动、产品的型号及新产品生产效率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实际产量和设计产能相比存在一定差异。

发行人产能测算主要依据生产场地、供应商能力、人员数量、工作时间等因素,测算各个产品的产能情况,因公司产品组装生产的特点,在实际组织生产时,因各产品订单差异,会根据订单情况适时调配生产场地和生产人员,以达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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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的有效利用,因此也会导致单个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出现波动。

(3)剑杆织机产量超过设计产能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剑杆织机产量超过设计产能较多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①场地调整,增加生产场地面积。将部分仓储用地调整为剑杆织机生产用场地。

②人员调整,作业人员增加和工时增加,产能及产量均有所提高。

③拓展供货能力。部分零件由一家供货改多家供货,加大了零件的供应量。

④工序方面,由于人员的增加,单人负责的工序减少,工人操作熟练程度增加,作业效率提高,产量提高。

⑤生产组织方面,合理改进生产订单生产安排,减少成品占用场地时间。根据不同订单客户的送货要求,衔接好生产进度及客户发货进度,尽可能减少成品机器的安装完成后生产场地占用时间。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场地调整、人员调整、拓展供货能力、工序调整、优化生产组织等方式提高了剑杆织机产能及产能利用率,相关调整及变化具有合理性。

(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类似情况

1、纺织机械主要为非标准定制产品,纺机行业可比公司未详细披露产能利用率相关情况。但是可比公司披露其产能产量可以通过安排工人数量等调整满足订单生产需求,不存在产能限制。具体如下:

经过公开信息查询,与发行人在剑杆织机领域的技术水平与销量较为接近的日发纺机(2021年5月22日撤回创业板注册申请文件)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以产订购的经营模式,根据订单情况确定采购计划。公司主要生产资料为零部件、组装和检测设备及人工。公司能够灵活根据在手订单数量安排用工人数和生产规模,因此,不存在固定的产能限制。”日发纺机未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产能利用率相关信息。

经过公开信息查询,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亦未披露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情况,因此,无法得知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情况。

2、发行人所处大行业为制造业行业。在制造业行业中不乏产量超过产能较多的案例,当设计产能不足以满足其生产需求的时候,一般采取提高工人工作效率、加班加点生产提高产量、对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等解决措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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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鹰股份绿鹰股份的主要产品为通用动力机械产品和高压清洗机产品,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绿鹰股份高压清洗机产能利用率及超产能原因具体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超产能原因
高压清洗机116.22%125.78%100.62%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公司不断对高压清洗机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公司生产技术不断成熟,工人熟练程度不断提高等使得公司在高压清洗机产品逐渐摆脱产能瓶颈。”

2)盛剑环境盛剑环境的主要产品为废气治理系统及设备,以定制化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系统集成及运维管理为主要生产模式。废气治理系统业务为非标准定制产品,产品具体型号较多,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其废气治理系统业务同样存在部分年度产量超过设计产能的情形,具体如下:

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超产能原因
工艺排气管道117.44%93.81%104.68%104.92%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为满足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发行人通过增加人员班次、提升生产效率等方式增加产量,从而使得部分年度产能利用率超过100%。”

二、超产情形是否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潜在的处罚风险,申请人关于安全生产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一)超产情形是否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潜在的处罚风险

1、发行人实际产量未超过项目核准备案和环评验收文件批准的生产规模

泰坦股份建设项目经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编号:

200706183306240003235004)和新昌县环境保护局审查(新环建字[2007]63号)批准的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台剑杆织机。发行人2021年度剑杆织机实际产量为1,639台,未超过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产能。

2、发行人超产情形不构成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处罚的情况

2022年9月19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出具《证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数码高速剑杆机项目经过环评审批(新环建字[20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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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并通过环评竣工验收(新环验[2008]25号)。经核实,该生产项目未增加生产设备,2021年度年产1600余台数码高速剑杆机,未超出该生产项目产能。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无严重环境污染事故记录,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记录。”2022年9月20日,新昌县应急管理局出具《安全生产证明》:“经查,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接受我局行政处罚的记录,也未接到该企业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

(二)申请人关于安全生产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设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在各事业部配备了安全员,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机制与应急预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实行责任追究制,配置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厂级专职安全员。

公司从事生产与非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公司取得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编号为浙AQBJXⅡ202100044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机械)》证书。公司按照有关安全生产与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及服务,其生产、经营及服务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募集说明书》,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剑杆织机产量、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2、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剑杆织机建设项目立项备案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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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验发行人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机械)》证书,了解发行人安全生产情况;

4、访谈发行人生产负责人和环保安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超产能生产的原因及其对公司环保和安全事项的影响;

5、取得并查阅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新昌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说明,了解发行人是否因为超产能生产受到行政处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剑杆织机产量超过设计产能较多的原因具有合理性,行业可比公司认为其不存在固定的产能限制,亦未披露报告期内其产能利用率情况,无法得知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情况。

2、发行人超产情形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潜在的处罚风险,发行人关于安全生产的内控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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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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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申佰强 马骏

保荐机构(加盖公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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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代行) 景忠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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