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0-125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114488、114489 19康佳03、19康佳04
114523、114524 19康佳05、19康佳0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26,980.2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0.8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662,963.6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1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9%。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兴业银行南昌分行与江西新材公司签署的《额度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亿元,担保期限为额度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人为江西新材公司,债权人为兴业银行南昌分行。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晶玉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中航租赁公司与微晶玉石公司所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和《转让合同》项下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100万元,保证期间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人为微晶玉石公司,债权人为中航租赁公司。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康佳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江西新材公司提供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微晶玉石公司提供金额为2.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议的最高担保额度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 尚在担保期限的金额 | 可用担保额度 | 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康佳集团 | 江西新材公司 | 51% | 78.56% | 6亿元 | 1亿元 | 48,950.58 万元 | 1,049.42万元 | 7.31% | 否 |
微晶玉石公司 | 51% | 93.29% | 2.5亿元 | 2,100万元 | 22,878.85 万元 | 21.15万元 | 3.10% | 否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恒丰镇法定代表人:朱新明注册资本:27,272.7273万元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色泽凤凰石等装饰材料(开采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江西新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江西新材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和2020年1-10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0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94,678.69 | 187,698.50 |
负债总额 | 141,108.56 | 147,446.72 |
净资产 | 53,570.13 | 40,251.78 |
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1-10月 |
营业收入 | 28,918.14 | 14,034.07 |
利润总额 | -4,215.52 | -14,445.02 |
净利润 | -4,109.63 | -13,318.34 |
(二)被担保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5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冷素敏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微晶玉石系列产品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凭商务部门批文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权及控制关系:微晶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西新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微晶玉石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和2020年1-10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0月31日 |
资产总额 | 62,965.43 | 56,563.70 |
负债总额 | 53,693.81 | 52,769.23 |
净资产 | 9,271.62 | 3,794.46 |
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1-10月 |
营业收入 | 16,177.59 | 5,767.51 |
利润总额 | 130.59 | -5,964.56 |
净利润 | 28.66 | -5,477.16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西新材公司与兴业银行南昌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兴业银行南昌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1亿元,担保范围是兴业银行南昌分行与江西新材公司签署的《额度授信合同》项下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担保期限为额度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微晶玉石公司与中航租赁公司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中航租赁公司(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2,100万元,担保范围是《融资租赁合同》和《转让合同》项下对债权人(出租人)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包括根据租赁合同不时上调的部分)、保证金、零期租金、保险费、期末购买价及租赁合同项下的其他应付款项、逾期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赔偿金、合同解约金、债权人(出租人)为实现其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评估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税费等)、债务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因任何原因被提前终止、解除或被认定无效、被认定成其他法律关系或无法执行情况下需向债权人(出租人)承担的任何性质的返还责任、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责任。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江西新材公司和微晶玉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签署的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江西新材公司和微晶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为控股公司江西新材公司和微晶玉石公司提供担保时,上述公司的其他股东为担保额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26,980.2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0.8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662,963.6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1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9%。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等。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