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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康佳A: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5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0-135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114488、114489 19康佳03、19康佳04

114523、114524 19康佳05、19康佳0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50,362.2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3.6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657,501.9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4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9%。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公子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与康佳电子科技公司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期间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和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被担保人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债权人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康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滁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中国银行滁州分行与安徽康佳公司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6,800万元,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人为安徽康佳公司,债权人为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融资租赁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万宝融资租

赁公司与江西新材公司签署的《售后回租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售后回租合同项下债务人最后一期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人为江西新材公司,债权人为万宝融资租赁公司。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鸿业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万宝融资租赁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万宝融资租赁公司与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售后回租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售后回租合同项下债务人最后一期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人为兴达鸿业公司,债权人为万宝融资租赁公司。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本公司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安徽康佳公司提供金额为1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江西新材公司提供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兴达鸿业公司提供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审议的最高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尚在担保期限的金额可用担保额度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康佳集团康佳电子科技公司100%95.22%35亿元5亿元2.4亿元27.6亿元9.17%
安徽康佳公司78%76.38%11亿元2.68亿元1亿元7.32亿元4.56%
江西新材公司51%78.70%6亿元1,000万元53,950.58 万元5,049.42 万元6.81%
兴达鸿业公司51%105.64%1亿元2,000万元5,800万元2,200万元0.9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6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层法定代表人:常东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新产品、应用软件系统、音视频集成系统、智慧家居系统、平安城市系统、智慧城市系统、高新技术及相关设备的研究开发、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及运行维护服务;从事电视机、广播电视接收设备、显示器件、幻灯及投影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视听器材、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批发零售;从事净水设备、水处理装置及配件的研发、销售;经营电子商务;从事广告业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凭备案经营)、日用口罩(非医用)。(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生产。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佳电子科技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和2020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381,488.59519,772.61
负债总额290,435.51494,902.24
净资产91,053.0824,870.37
项目2019年度2020年1-11月
营业收入508,526.28538,718.15
利润总额-3,730.56-77,641.18
净利润-3,536.57-66,182.71

(二)被担保人: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5月14日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都大道999号法定代表人:廖志科注册资本:14,000万元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视机、家庭视听设备,IPTV机顶盒,数字电视接收器(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触摸电视一体机,数码产品,日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及相关电器产品;

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光源、发光器件制造及封装;生产经营电子元器件、红外测温仪、模具、塑胶制品;提供仓储服务,物流配货,自有厂房租赁;钢材、铜材、铝材的加工和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的加工和批发;金属制品、汽车、矿产品的批发。(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权及控制关系:安徽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78%的股权。

安徽康佳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和2020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189,488.01255,299.85
负债总额129,069.25194,994.55
净资产60,418.7660,305.30
项目2019年度2020年1-11月
营业收入256,326.33246,099.46
利润总额24,287.39-140.13
净利润20,792.18-119.11

(三)被担保人: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恒丰镇

法定代表人:朱新明

注册资本:27,272.7273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国内贸易代理,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江西新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51%的股权。

江西新材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和2020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194,678.69186,469.50
负债总额141,108.56146,757.88
净资产53,570.1339,711.61
项目2019年度2020年1-11月
营业收入28,918.1419,320.53
利润总额-4,215.52-14,985.19
净利润-4,109.63-13,858.51

(四)被担保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0日注册地址: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胡泽洪注册资本:8,889万元经营范围:生产:电路板配套电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权及控制关系:兴达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51%的股权。

兴达鸿业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和2020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56,125.6064,874.95
负债总额58,760.2068,532.13
净资产-2,634.60-3,657.18
项目2019年1-12月2020年1-11月
营业收入43,312.0244,880.17
利润总额-2,782.72-1,134.13
净利润-2,516.02-1,022.5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担保范围是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与康佳电子科技公司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期间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和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经债权人要求康佳电子科技公司需补足的保证金。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安徽康佳公司与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中国银行滁州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26,800万元,担保范围是《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发生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三)江西新材公司与万宝融资租赁公司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万宝融资租赁公司(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担保范围是万宝融资租赁公司与江西新材公司签署的售后回租合同项下所有义务、责任;因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售后回租合同项下的义务、责任而给万宝融资租赁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债务人在售后回租合同项下的所有因债务人的义务、责任而产生的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万宝融资租赁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本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因本公司义务、责任而产生的应向万宝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的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万宝融资租赁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万宝融资租赁公司实现售后回租合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翻译费、律师费、差旅费、通讯费及其他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售后回租合同项下债务人最后一期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兴达鸿业公司与万宝融资租赁公司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万宝融资租赁公司(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担保范围是万宝融资租赁公司与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售后回租合同项下所有义务、责任;因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售后回租合同项下的义务、责任而给万宝融资租赁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债务人在售后回租合同项下的所有因债务人的义务、责任而产生的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万宝融资租赁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本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因本公司义务、责任而产生的应向万宝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的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万宝融资租赁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万宝融资租

赁公司实现售后回租合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翻译费、律师费、差旅费、通讯费及其他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售后回租合同项下债务人最后一期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安徽康佳公司、江西新材公司和兴达鸿业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签署的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安徽康佳公司、江西新材公司和兴达鸿业公司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该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本公司为安徽康佳公司、江西新材公司和兴达鸿业公司提供担保时,上述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50,362.2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3.6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657,501.9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4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9%。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等。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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