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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20-18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经验与能力,职业操守良好,风险意识较强,能秉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出具专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如有其它专项审计事宜另行商议,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商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

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

99.44亿元。大信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2、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凡章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承办过多家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承办过多家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宋治忠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凡章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李炜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二、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鉴于大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客观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大信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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