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1-011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授予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135名,授予股份数量为7,660,000股,占本次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1.79%;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1月15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
根据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2、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6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网络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异议,未发现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资格的情况。
3、2020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授予方案的批复》(人字[2020]35号)》,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2月31日,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1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6、2021年1月7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7、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1月15日;
2、授予价格:7.60元/股;
3、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合计135人,授予数量766万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获授权益 占授予总量比例 | 获授权益 占股本总额比例 |
陈立彬 | 董事 | 18 | 2.35% | 0.42‰ |
潘波 | 总经理 | 15 | 1.96% | 0.35‰ |
陆万军 | 副总经理 | 15 | 1.96% | 0.35‰ |
刘晓明 | 副总经理 | 15 | 1.96% | 0.35‰ |
李明 | 副总经理 | 15 | 1.96% | 0.35‰ |
陈卓 |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 15 | 1.96% | 0.35‰ |
唐海元 | 副总经理 | 15 | 1.96% | 0.35‰ |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A股限制性股票;
5、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60个月),包括禁售期2年(24个月)和解锁期3年(36个月);
7、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业绩条件为:
第一解锁期 | 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0%; 以2019年为基础,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00%; 2021年度△EVA>0; 且前两项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
第二解锁期 |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00%; 以2019年为基础,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00%; |
徐创越 | 副总经理 | 15 | 1.96% | 0.35‰ |
其他管理、销售、专业、技术骨干 (127人) | 643 | 83.93% | 15.02‰ |
合计(135人) | 766 | 100% | 17.89‰(1.789%) |
2022年度△EVA>0; 且前两项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 |
第三解锁期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50%; 以2019年为基础,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00%; 2023年度△EVA>0; 且前两项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
解锁期内,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股权按照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锁;若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当年不予解锁,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在每期激励方案的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在三个解锁日依次可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上限为本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33.3%、33.3%和33.4%,实际可解锁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如下:
等级 | 【A】 | 【B】 | 【C】 | 【D】 |
当年解锁比例 | 100% | 50% | 0% |
当期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公司对于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评价方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定。
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情形的,其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017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1月1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截至2021年1月14日止,公司收到135名激励对象以货币形式缴纳的认股款合计人民币58,216,000元,其中:股本7,660,000元,资本公积50,556,000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8,091,881元,股本为人民币428,091,881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02日出具致同验字(2020)
第110ZC0040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月14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5,751,881元,累计股本人民币435,751,881元。
四、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1、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有14名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20名员工因个人原因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公司授予数量有所减少,上述合计减少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万股。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49名调整为135名,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77万股调整为766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授予完成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一致,与公司公告的《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人数为13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6万股,占本次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1.79%。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月15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457,513 | 1.04% | 7,660,000 | 12,117,513 | 2.78%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3,634,368 | 98.96% | 0 | 423,634,368 | 97.22% |
三、股份总数 | 428,091,881 | 100.00% | 7,660,000 | 435,751,881 | 100.00% |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八、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35,751,881股摊薄计算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
0.4955元/股。
九、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从428,091,881股增加至435,751,881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原
38.07%降至37.40%。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76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月15日,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测算得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共应确认的管理费用为2,979.74万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分期摊销,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则2020-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摊销金额(万元) | 0 | 1,075.69 | 1,075.69 | 579.56 | 248.81 |
上述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