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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关于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递交对《前海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意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递交对《前海片区开发单元

规划修编(草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6月19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海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前海三个片区(桂湾、前湾、妈湾)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进行公开展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7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海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获悉《通告》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即会同专项法律顾问认真研究《前海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的内容及相关事宜,进一步了解、核实相关信息。2020年7月10日,公司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递交了《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前海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的意见》,提出了公司对《通告》中涉及公司下属南山热电厂所在土地(开发单元十三)规划内容的有关问题,并再次对开发单元十三的规划提出异议,希望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充分考虑公司三十多年来对深圳及前海地区做出的贡献,本着“尊重历史、合作共赢”的原则,借鉴成功的前海土地整备模式和成熟经验,妥善解决公司下属南山热电厂土地(开发单元十三)的相关问题,使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公司将会同专项法律顾问跟进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尽全力保障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的信息请参见公司在上述媒体上披露的公告。相关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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