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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3

A股股票简称:中集集团 A股股票代码:000039.SZH股股票简称:中集集团 H股股票代码:02039.HK债券简称:18海集Y1 债券代码:112808.SZ债券简称:19海集01 债券代码:112979.SZ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

发行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8楼)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0年6月

1-1-1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 4

一、公司债券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 4

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一)18海集Y1 ...... 4

(二)19海集01 ...... 8

第二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1

第三节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二、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情况 ...... 14

三、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情况 ...... 16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8

一、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及运用计划 ...... 18

二、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8

第五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 19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 19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 19

第六节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及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20

一、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 20

二、各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20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22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 22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 22

第九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4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5

第十一节 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 26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13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8〕1858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2018年12月发行人成功发行规模为20亿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海集Y1”);发行人于 2019 年 10 月成功发行规模为20亿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 海集 01”)。

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18海集Y1

1、债券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3、债券期限及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M计息年度为一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债券期限延续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M年)或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期债券。M为3年。发行人将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4.85%,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即后续周期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个基点。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5、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6、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7、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在重定价周期末选择兑付之前或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发行人在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可以赎回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

(1)付息日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M 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合法授权人士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

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3)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3月17日颁布的财会(2014)13号《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2018年7月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合法授权人士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8、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9、会计处理: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及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3月17日颁布的财会(2014)13号《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2018年7月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条款,本期债券满足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条件。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11、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拟向具备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8年12月4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8年12月5日。

13、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4、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的1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

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5、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或在某一赎回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赎回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6、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

2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19海集01

1、债券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20 亿元。

3、债券期限:3 年。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5、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7、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拟向具备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9、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19 年 10 月 14 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9 年 10 月 15 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日: 2020 年至 2022 年间每年的 10 月 15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0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

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第二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发行人董事变动人数超过三分之一,发行人已于2019年6月3日公告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说明相关事项。受托管理人已于2019年6月11日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2019年,发行人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02,937.30万元,当年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51%,已超过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就深圳前海9宗地块签署了土地出让合同,预计本次签约将增加集团税后净利润约人民币66.9亿元。就上述事项发行人已于2019年12月30日公告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产减值风险提示的公告》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前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说明。受托管理人已于2020年1月3日发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相关两项事项。

除了上述事项以外,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未发现发行人出现《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于2020年3月27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核准用途一致。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及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未发生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18 海集 Y1”已于报告期内按时兑付利息。 “19 海集 01”公司债券的首个付息日是2020年10月15日,报告期内未涉及还本付息情况。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三节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Group)Co., Ltd.

3、法定代表人:王宏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8楼(办公)

5、邮政编码:518067

6、成立日期:1980年1月14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3,584,504,382元

8、股票简称及代码:中集集团(000039.SZ)、中集集团(2039.HK)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69509J

10、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于玉群

11、联系电话:0755-26691130

12、传真:0755-26826579

13、网址:www.cimc.com

14、经营范围:集装箱、道路运输车辆、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空港装备的制造及服务业务,包括国际标准干货集装箱、冷藏集装箱、特种集装箱、罐式集装箱、集装箱木地板、公路罐式运输车、天然气加工处理应用装备和静态储罐、道路运输车辆、重型卡车、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特种船舶、旅客登机桥及桥载设备、机场地面支持设备、消防及救援车辆设备、自动化物流系统、智能停车系统的设计、制造及服务。除此之外,发行人还从事物流服务业务、产城业务和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等。发行人通过业务拓展及技术开发, 已形成一个专注于物流及能源行业的关键装备及解决方案的产业集群。

二、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情况

2019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858.15亿元,同比下降8.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5.42亿元,同比下降54.38%;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37元,同比下降59.78%。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行业2019年度2018年度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集装箱2,016,278.2023.50%3,153,622.1033.73%-36.06%
道路运输车辆2,333,537.8027.19%2,439,971.8026.10%-4.36%
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1,507,511.6017.57%1,416,280.0015.15%6.44%
海洋工程451,657.505.26%243,359.802.60%85.59%
空港、消防及自动化物流装备596,217.206.95%467,114.705.00%27.64%
重型卡车254,855.302.97%248,766.602.66%2.45%
物流服务915,728.8010.67%862,826.209.23%6.13%
产城143,599.601.67%289,320.503.09%-50.37%
金融及资产管理221,299.902.58%209,238.402.24%5.76%
其他430,128.105.01%423,148.904.52%1.65%
合并抵消-289,279.90-3.37%-403,886.80-4.32%28.38%
合计8,581,534.10100.00%9,349,762.20100.00%-8.22%

集装箱业务、道路运输车辆业务、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空港、消防及自动化物流装备和物流服务是发行人主要的业务板块,2019年度,上述五个板块的主要经营现状如下:

集装箱制造业务: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出现明显放缓,集运货量增速降至近年来的低点。在需求疲软的背景下,中美贸易摩擦持续紧张和国际海事组织将于2020年实施的“限硫令”的新规,为市场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受此影响,客户普遍持谨慎保守的态度,2019年全年新箱采购力度同比2018年明显减弱。而受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同比下滑,以及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新箱价格同比去年也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集装箱销量及营业收入同比均明显下滑。与此同时,发行人仍加大各项资源投入,计划利用3至5年的时间,致力于提高集装箱智能制造

水平,推动生产经营的信息化、数字化和绿色发展。在重大投资方面,位于东莞凤岗的集装箱新工厂项目一期生产线已在年初正式投产,该生产线构建了行业的新标杆,拥有行业内领先技术,在绿色、环保、健康、安全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二期迁建项目也在年末开始施工建设。道路运输车辆业务:2019年7月,中集车辆在港交所正式挂牌上市,成为港股市场半挂车制造第一股,扩大融资空间。同时,全球经济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而逐渐放缓,一直助推中集车辆全球半挂车业务强劲成长的全球化浪潮首次遭遇强劲逆风。中国的专用车方面,中集车辆大力经营的环保型城市渣土车上装和轻量化耐用型水泥搅拌车受益于中国政府大力推动“环境保护”和“超载”治理,开始进入一个发展的窗口期。随着中国的生鲜食品物流随着服务行业占GDP的比重增加,冷藏半挂车及冷藏厢式车进入了一个长期增长的周期。中集车辆吸收了北美冷藏半挂车的先进制板技术,加大了迎合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运输需求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此外,位于江苏省镇江市的冷藏厢式车工厂在2019年1月份正式投产,其产品受到了长江经济带专业客户以及东南亚客户的欢迎。

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2019 年,发行人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的收入持续保持增长。在清洁能源业务方面,积极推进交通领域天然气应用,车、船用设备的推广;全球最大20,000 立方米 LNG 运输加注船项目顺利开工,并为印尼“大规模岛间运气”国家战略提供批量 LNG 罐箱和 9,000Nm3/h 气化站整体解决方案。化工环境业务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挑战格局下,中集安瑞科仍继续保持全球市场领先地位。液态食品业务方面,成功收购加拿大知名酿酒装备制造商DME优质资产,开启全球精酿啤酒市场拓展步伐。空港、消防及自动化物流装备业务:2019 年,中集天达在完成对德国齐格勒60%的股权收购后终形成了管理架构和股权架构的统一。发行人年度登机桥的新增订单较去年同期上升,国内登机桥接连斩获深圳、成都、昆明合计人民币8亿多元订单,并成功中标德国法兰克福、塞尔维亚两大欧洲机场共计近人民币2亿元订单。消防及救援车辆方面,上海金盾、沈阳捷通、德国齐格勒股权先后完成交割,中集天达已成为国内最大的消防车集团。自动化物流系统方面,中标印度人民币3.6亿元国有机场行李系统订单,成印度最大机场行李设备集成商。智能停车方面,中标深圳市首个全球首创的立体电动公交大巴首末站项目。

物流服务业务:2019年,发行人的物流服务业务集装箱操作量继续保持国内第一;同时不断加强与船公司深度合作,与 CMA 在天津战略合作堆场项目顺利落地。

三、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9年度2018年末/2018年度
资产总额17,210,752.1015,888,396.30
负债总额11,706,954.3010,648,097.50
所有者权益5,503,797.805,240,298.80
营业收入8,581,534.109,349,762.20
利润总额561,387.40668,355.80
净利润251,011.30406,845.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4,222.60338,043.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3,852.2014,073.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8,415.70-440,193.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1,364.20929,576.6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1,002,691.001,086,815.20
流动比率1.281.11
资产负债率(%)68.0267.02
速动比率0.690.74
EBITDA全部债务比0.150.17
利息保障倍数2.603.31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2.771.65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3.594.18
贷款偿还率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

(二)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于2019年12月31日于2018年12月31日本年比上年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预付款项288,735.30686,129.70-57.92%主要是由于预付土地款减少。
其他应收款759,148.801,127,614.40-32.68%主要为应收股权增资/转让
款减少。
存货4,130,227.902,733,532.4051.09%主要是由于前海、中集智诚、中集智谷项目土地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536,357.40356,990.0050.24%主要是增资深圳市太子湾商融置业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3,784,925.802,318,873.7063.22%主要由于海工部分在建平台转固。
投资性房地产276,971.50196,627.7040.86%主要由于部分存货转入和重估增值。
在建工程982,756.302,416,481.40-59.33%主要由于海工部分在建平台转固。
预收款项4,068.3013,200.10-69.18%主要是烟台来福士预收平台预收租金抵扣。
项目2019年1-12月2018年1-12月本年比上年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229,727.30174,426.0031.70%主要是由于本报告内车辆,海空,空港,产城等业务板块受业绩增长及并购综合影响导致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研发费用143,704.6099,341.6044.6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所致。
营业外收入19,853.4037,489.10-47.04%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对比数中包括因企业并购而确认的利得导致去年同期基数较大所致。
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602,937.30281,970.80113.83%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对海工平台资产计提大额减值所致。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利润96,788.7068,801.9040.68%主要是由于有少数股东的公司本期盈利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3,852.2014,073.202414.37%主要由于去年同期报告期内由于本集团上海宝山项目土地款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导致去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基数较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8,415.70-440,193.00-106.37%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1,364.20929,576.60-61.13%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偿还债务所致。

1-1-18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及运用计划

(一)18海集Y1

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58号”文核准,于2018年12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了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为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

(二)19海集01

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58号”文核准,于2019年10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了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为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

二、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两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监管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开立了两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411900047810103),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第五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聘请监管银行并签署《账户监管协议》、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六节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及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专项偿债账户

发行人已按照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设置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专项偿债账户。

(二)聘请监管银行并签署《账户监管协议》

发行人已聘请招商银行作为各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银行,并已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报告期内未提请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中信证券已与发行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由其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利用外部融资渠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通畅。

(六)严格的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披露事宜的,已及时履行相应程序。

二、各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18海集Y1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的1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或在某一赎回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赎回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涉及本金偿付事宜。

(二)19海集01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0年至2022年间每年的10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涉及还本付息事宜。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涉及本金偿付事宜。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发行人已于2019年12月5日足额支付“18海集Y1”当期利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19海集01”无兑付兑息事项;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表:近两年,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

指标(合并口径)2019年 12 月 31 日/2019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资产负债率(%)6867
流动比率1.281.11
速动比率0.690.74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3.594.18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18 年末及2019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1和

1.28,呈小幅上涨的趋势,且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均大于1,对流动负债具有较好的覆盖能力;各报告期末,发行人速动比率分别为0.74 和0.69,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逐步上升,发行人整体资产流动性良好。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18 年末及2019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02%和68.02%,发行人在日常经营中,其资产负债率一直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反映企业息税前利润能够保障所需支付的债务利息的倍数。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18和3.59,发行人有足够的利润可以保障利息支付。

总体来看,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节 跟踪评级情况2019年5月20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出具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200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A。

2019 年 9 月 26 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九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2019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19年度,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节 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除了下列事项以外,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出现《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

1、2019年,发行人董事变动人数超过三分之一,发行人已于2019年6月3日公告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说明相关事项。受托管理人已于2019年6月11日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2019年,发行人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02,937.30万元,当年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51%,已超过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就深圳前海9宗地块签署了土地出让合同,预计本次签约将增加集团税后净利润约人民币66.9亿元。就上述事项发行人已于2019年12月30日公告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产减值风险提示的公告》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前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说明。受托管理人已于2020年1月3日发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相关两项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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