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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0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7月22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16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董格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本公司关于2019年度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根据审计团队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本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上述三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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