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30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共7人,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详见本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三、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业务实际需要,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铝、钢、玻璃和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产品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其中基金投资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