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9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用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