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电力 A、 证券代码:000539、 公告编号:2018-06
粤电力 B
债券简称:12 粤电债 债券代码:112162.SZ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行使“12粤电债”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债券代码112162.SZ,简称“12粤电债”)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如下:
发行人有权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
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5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
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5年利息在第5个计
息年度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起支付。若发行人未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则本
期债券将继续在第6年、第7年存续。
2018年3月19日为“12粤电债”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
公司有权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
行人赎回选择权。公司决定放弃行使“12粤电债”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即“12
粤电债”在存续期内继续存续。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