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截至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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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1-2
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3-5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662431_D05号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编制,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662431_D05号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仅供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乔 春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 艳
中国 北京 2020年11月18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
一、编制基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是重庆长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编制的。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56号文《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获准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747,66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4.10元,扣除应承担的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86,084,079.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9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662431_D02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2020年4月27日公布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发行预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376,936.00 | 142,039.00 |
2 | 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 | 11,600.00 | 11,544.00 |
3 | CD569 生产线建设项目 | 16,059.00 | 15,628.00 |
4 |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 | 355,089.00 | 250,789.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0 | 180,000.00 |
合计 | 939,684.00 | 600,000.00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续)
三、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续)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人民币1,378,818,553.0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1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142,039.00 | 36,506.83 |
2 | 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 | 11,544.00 | 320.26 |
3 | CD569 生产线建设项目 | 15,628.00 | 21.22 |
4 |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 | 250,789.00 | 101,033.55 |
合计 | 420,000.00 | 137,881.86 |
五、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于2020年11月1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8,818,553.05元。
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1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36,506.83 | 36,506.83 |
2 | 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 | 320.26 | 320.26 |
3 | CD569 生产线建设项目 | 21.22 | 21.22 |
4 |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 | 101,033.55 | 101,033.55 |
合计 | 137,881.86 | 137,881.8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续)
六、本公司以募集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已于2020年11月18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