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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14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溪钢铁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本溪钢铁公司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计划自2020年2月14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不设价格区间。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基本情况: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增持前,本溪钢铁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381,105,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44%。

2、本溪钢铁公司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情况

2019年5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本溪钢铁公司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以自有资金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增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现已实施完毕,本溪钢铁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695,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增持总金额1.128亿元,详见2019年11月13日《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5)。

3、本溪钢铁公司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不设价格区间。

3、本次拟增持股份实施期限:自2020年2月14日起6个月内。

4、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5、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若出现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溪钢铁公司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予以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溪钢铁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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