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097号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板材”)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3月24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092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钢板材管理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本钢板材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
编制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是本钢板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本钢板材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本钢板材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本钢板材为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永江(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桂英
中国·上海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汇总表第1页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财务公司”)、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编制单位: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注1)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1年期末余额 | 收取的利息 |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 |
一、在本钢财务公司存款(注2) | 1,332,199.78 | 20,900,552.77 | 22,232,752.56 | 29,527.82 | ||
其中:受限制保证金存款 | 240,882.28 | 34,264.96 | 275,147.25 | 2,737.59 | ||
在鞍钢财务公司存款(注3) | 467,965.63 | 25,000.00 | 442,965.63 | |||
二、向本钢财务公司借款(注4) | ||||||
向鞍钢财务公司借款(注4) | ||||||
三、委托本钢财务公司开立的承兑汇票(注5) | 240,882.28 | 46,232.58 | 287,114.86 | |||
委托鞍钢财务公司开立的承兑汇票(注6) |
注1:包含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注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本钢财务公司利息为252.40万元;注3:本公司于2021年年末将资金转入鞍钢财务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鞍钢财务公司利息为零;注4:2021年度本钢板材未与本钢财务公司、鞍钢财务公司发生借款业务;注5:本钢财务公司本年度给予本钢板材无担保授信额度25.00亿元;注6:鞍钢财务公司本年度给予本钢板材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最高授信限额50亿元,鞍钢财务公司向本钢板材提供委托贷款最高限额20亿元。
本汇总表已于2022年3月24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霍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东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晓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