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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独立董事关于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1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因工作调动原因,霍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经核查,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该事项属公司正常工作调动,不会对公司产生影响。

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的审阅,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提名李岩、王东晖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聘任郑政利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独立董事:张肃珣、袁知柱、钟田丽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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