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刊登于2018年5月18日证监会指定网站上。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61,091,9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人民币。(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6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2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3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28 李力
2 013*****23 王宁
3 010*****72 黄松浪
4 007*****70 徐斯平
5 013*****85 汪铖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25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院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丁思茗、石志荣
咨询电话:010-58847583
咨询传真:010-5884758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