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用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后的员工保障事宜的
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大宗交易所获资金将用于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清算后的员工保障事宜;
2、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触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2018年10月26日,齐强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934,5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55589%。齐强先生同意将本次大宗交易所获资金用于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清算后的员工保障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齐强 | 大宗交易 | 2018-10-26 | 3.36 | 8,934,527 | 0.455589%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齐强 | 合计持有股份 | 106,989,027 | 5.455584% | 98,054,500 | 4.99999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6,989,027 | 5.455584% | 98,054,500 | 4.9999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1、齐强先生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齐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4、齐强先生作为公司5%以上大股东,一直高度认同公司价值观、发展理念及战略规划,并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齐强先生主动担当,面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巨大损失,充分考虑到员工的付出与利益,对个人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部分减持,所获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后的员工保障事宜,以全力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5、本次权益变动后,齐强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齐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