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神州泰岳股票代码:300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力、王宁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泰岳大厦22层联系电话:010-58847583
股权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天津壳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及历史减持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6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6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 6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神州泰岳 | 指 |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李力、王宁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李力
姓名:李力性别:男国籍:中国,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102231971********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泰岳大厦22层
(二)王宁
姓名:王宁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1306031961********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泰岳大厦22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王宁先生、李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天津壳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且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要等原因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2020年1月13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终止原减持股份计划并与一致行动人发起新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王宁先生及李力先生,计划在预披露2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37%(即不超过85,728,154股),目前减持计划尚在实施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计划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将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26,789,52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6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95,572,61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15.2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宁 | 合计持有股份 | 42,263,175 | 6.89% | 107,958,612 | 5.5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565,794 | 1.72% | 12,739,653 | 0.6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1,697,381 | 5.17% | 95,218,959 | 4.92% | |
李力 | 合计持有股份 | 84,526,349 | 13.78% | 187,614,004 | 9.7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131,587 | 3.44% | 25,648,501 | 1.3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3,394,762 | 10.33% | 161,965,503 | 8.37% |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比例中,总股本数量为剔除回购股数后的总股本。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自2013年10月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影响,截至2014年4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0.6695%变更为20.6089%,被动稀释0.0606%。
公司2014年5月7日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公司向天津壳木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津壳木”)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天津壳木100%的股权。发行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为20.6089%,发行完成后,合计持股比例变更为19.1642%,被动稀释1.4447%。
因2014年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影响,截至2015年4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19.1642%变更为19.0971%,被动稀释0.0671%。
2015年5月22日,因天津壳木未完成2014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对于业绩补偿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5,291,470股,占回购前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3985%。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原来的19.0971%变更为
19.1735%,被动增加0.0764%。
2015年7月2日,李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290,000股,约占当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153%。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19.1735%变更为19.2888%,合计持股比例增加0.115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披露的《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受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影响,截至2016年1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19.2888%变更为19.2028%,被动稀释0.0860%。
2016年2月1日,李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600,084股,约占当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301%。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19.2028%变更为19.2329%,变动比例0.030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因股权激励实施自主行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截至2016年5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19.2329%变更为19.2787%,被动增加
0.0459%。
2016年6月,因天津壳木未完成2015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对于业绩补偿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29,524,590股,占回购前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4832%。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19.2787%变更为19.5690%,被动增加0.2902%。
2018年6月,李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500,000股,约占当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765%。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19.5690%变更为19.6455%,合计持股比例增加0.076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裁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6日,李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19,473,3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000,000股。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为19.6455%,减持完成后,持股比例为18.4485%,合计持股
比例减少1.197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中竞价交易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2019年4月30日,李力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8,880,000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为18.4485%,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为17.4858%,持股比例减少0.9627%。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19年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满暨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020年2月10日,王宁、李力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38,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4%,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17.4858%变更为15.5481%,合计持股比例减少1.9377%。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19年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大宗交易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2020年2月至6月,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5,947,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15.5481%变更为
15.7566%,被动增加0.2085%。
2020年6月12日,李力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9,34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比例0.4827%,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15.7566%变为15.2739%,合计持股比例下降0.4827%。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王宁先生持股比例累计被动减少0.3422%,累计主动减持0.9688%,累计权益变动比例-1.3110%;李力先生持股比例累计被动减少
0.6952%,累计主动减持3.6112%,累计主动增持0.2218%,累计权益变动比例-4.084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数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王宁 | 75,099,996 | 69.56% | 3.83% | 75,099,996 | 100.00% | 20,118,963 | 61.23% |
李力 | 73,000,000 | 38.91% | 3.72% | 73,000,000 | 100.00% | 88,965,503 | 77.62% |
合计 | 148,099,996 | 50.11% | 7.55% | 148,099,996 | 100.00% | 109,084,466 | 73.97% |
注:王宁先生、李力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限售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宁、李力签署日期:2020年6月2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宁先生、李力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 |
股票简称 | 神州泰岳 | 股票代码 | 30000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 | 李力、王宁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因公司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因素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等)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王宁 持股数量:42,263,175股 持股比例:6.89% 李力 持股数量:84,526,349股 持股比例:13.7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王宁 变动后持股数量:107,958,612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58% 李力 变动后持股数量:187,614,004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9.70% 王宁先生持股比例累计被动减少0.3422%,累计主动减持0.9688%,累计权益变动比例-1.3110%;李力先生持股比例累计被动减少0.6952%,累计主动减持3.6112%,累计主动增持0.2218%,累计权益变动比例-4.0846%。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13年10月-2020年6月22日 方式:被动稀释、被动上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宁、李力
日期: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