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鉴于公司已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核准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