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10月28日,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乐普医疗”)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2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目录
问题1 ...... 4
问题2 ...... 43
问题3 ...... 131
问题4 ...... 144
问题5 ...... 153
问题6 ...... 170
问题1、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16.38亿元,其中,“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以下简称“器械研发项目”)拟募集资金11.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4.88亿元。器械研发项目主要包括新一代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生物可吸收外周支架、新一代冠脉药物球囊(包括小血管、ACS和PTCA药物球囊)、新一代外周药物球囊(包括PTA、膝下药物球囊)、冠脉和外周用声波球囊、冠脉和外周用二代切割球囊和新一代冠脉和外周用成像导管等7个子项目,拟分别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1亿元、1.5亿元、1.5亿元、1.5亿元、0.5亿元和1亿元。申请材料显示,关于研发费用资本化,目前行业通行做法是进行临床试验研究阶段及之后上市前的研发投入进行资本化,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全部为进入临床试验研究阶段及之后阶段的项目投入,项目投入均为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同时,相关创新器械后续尚需获得注册批件,涉及产品生产、销售推广等多个领域,募投项目无法单独直接计算经济效益。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具体安排等内容,本次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2)结合发行人项目前期研发情况和相关成果、项目后期投入金额测算的相关依据和合理性、项目后续进展的可行性、项目涉及具体产品的特点、开发支出资本化开始和结束时点及其确定依据、项目整体资本化比例是否合理等,披露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资本化条件的判断和选取是否与发行人报告期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或相似业务存在差异,如有,进一步说明存在相关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披露相关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处理是否谨慎、合理;(3)结合公司医疗器械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医疗器械研发情况、本次募投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工作或进展,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产品的具体品种、用途、先进性等与公司现有产品及同行业竞品等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尚需完成的工作及需履行的备案及审批程序,预计未来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已取得及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相关产品未来应用和上市的计划,已有的技术储备、人才储备以及市场销售渠道储备、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行业与市场需求等内容,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具备必要性、可行性,并充分披露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及实施后市场需求、技术、竞争等可能发
生的变化、未来市场空间、产能消化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4)结合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情况、各业务所涉及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及面临的行业环境与竞争格局,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市场开拓不达预期的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次项目是否存在持续大额资金投入、短期无法盈利风险或技术更迭、产品落后风险,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重大风险提示;(5)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等内容,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规性、必要性和合理性;(6)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单独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7)披露相关创新器械后续尚需获得注册批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流程、预计耗时、难易程度、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影响等,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请会计师对问题
(2)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背景
2020年10月16日,《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0-1)》公告(国耗联采字〔2020〕1号)发布。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范围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上市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系统(以下简称冠脉支架),首年意向采购总量为1074722个,材质为钴铬合金或铂铬合金,载药种类为雷帕霉素及其衍生物。公司有一款规格产品冠脉雷帕霉素靶向洗脱支架系统纳入范围。2020年1l月5日,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对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进行公示。共有8 家厂商的10个品种拟中选。根据招标结果,公司上述产品拟中选。此次方案对后续行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集采的目的主要为降低耗材产品价格,鼓励行业企业创新发展。本次意向采购量较大,将进一步推动行业向领先企业集中化发展,利好于技术和产品创新水平较高的公司。预计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会进一步提升,短期内对于行业企业有一定影响,但长期看有利于具有丰富的创新尤其国际化创新产品管线的企业发展。
本次集采范围的支架属于钴基支架,属于“介入有植入”范畴。本次方案的影响,从技术发展、患者终身获益需求及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将迎来PCI手术治疗理念的全面升级,创新产品有望带领行业进入“介入无植入”时代。终端患者差异化分层需求及其结构变化趋势将更加明显,采用“介入无植入”创新器械的群体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公司作为行业领先企业,创新及国际化创新产品管线丰富,始终注重产品的创新研发,创新器械产品的研发始终处于行业前列。本次募投项目全部用于未来年度急需的“介入无植入”的重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研发,主要分为支架、球囊、导管三类产品。支架类产品为行业最领先的国际第三代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项目;球囊、导管类产品均为目前国内国产化率较低,拟替代进口的新一代创新产品。本次募投项目均为全球化临床及应用的重大创新器械,对应未来年度境内外产品市场空间广阔。公司为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布局,本次募投项目较大部分为面向海外的重大创新器械的临床研发。
公司本次纳入集采试点范围的支架属于行业钴基金属支架,属于“介入有植入”产品。公司秉承“预研一代、注册一代和生产销售一代”的研发理念,公司早已提前布局一批“介入无植入”的创新器械。在2019年2月,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磅产品国际第二代“生物可吸收冠状动脉雷帕霉素洗脱支架系统”(NeoVas)取得注册批件,系国内首款获准上市的“介入无植入”的生物可吸收支架,标志着我国在该领域的研发制造能力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从跟跑走向领跑,引领行业进入“可降解时代”。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医疗器械领域核心竞争力,引领国内医疗器械行业技术进步,同时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问题(1)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具体安排等内容,本次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一、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具体安排等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包含新一代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生物可吸收外周支架、新一代冠脉药物球囊(包括小血管、ACS和PTCA药物球囊)、新一代外周药物球囊(包括PTA、膝下药物球囊)、冠脉和外周用声波球囊及设备、冠脉和外周用二代切割球囊和新一代冠脉和外周用成像导管及设备等7个子项目,拟投入资金测算系根据具体产品临床试验方案中对照品费用、临床试验费用、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和其他相关支出等进行,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等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合计金额 | 区域 | 名称 | 金额 | 主要内容 |
1.1新一代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 | 45,000.00 | 中国区域 | 对照品 | 50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支架 |
临床试验费 | 6,85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亚组耗材,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8,10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1,00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16,450.00 | ||||
欧盟等海外区域 | 对照品 | 75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支架 | ||
临床试验费 | 11,50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亚组耗材,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13,500.00 | 临床研究协调服务费、临床项目管理及监查服务费、保险费、稽查费等第三方服务费;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2,80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28,550.00 | ||||
1.2生物可吸收外周支架 | 10,000.00 | 中国区域 | 对照品 | 18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支架 |
临床试验费 | 1,26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1,45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32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3,210.00 | ||||
欧盟等海外区域 | 对照品 | 90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支架 | ||
临床试验费 | 2,54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2,70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65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6,790.00 | ||||
1.3.1冠脉小血管药物球囊 | 5,000.00 | 中国区域 | 对照品 | 250.00 | 对照品选择同品种已上市药球 |
临床试验费 | 90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80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15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2,100.00 | ||||
欧盟 | 对照品 | 300.00 | 对照品选择同品种已上市药球 | ||
临床试验费 | 1,10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可费、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1,15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35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小计 | 2,900.00 | ||||
1.3.2ACS药物球囊 | 5,000.00 | 中国区域 | 对照品 | 19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支架 |
临床试验费 | 98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99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25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2,410.00 | ||||
欧盟 | 对照品 | 20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支架 | ||
临床试验费 | 1,11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99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29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2,590.00 | ||||
1.3.3PTCA药物球囊 | 5,000.00 | 中国区域 | 对照品 | 19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支架 |
临床试验费 | 95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930.00 | 临床研究协调服务费、临床项目管理及监查服务费、保险费、稽查费等第三方服务费;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20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2,270.00 | ||||
欧盟 | 对照品 | 25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支架 | ||
临床试验费 | 1,10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1,03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35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2,730.00 | ||||
1.4.1PTA药物球囊扩张导管 | 7,500.00 | 中国区域 | 对照品 | 25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球囊 |
临床试验费 | 95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1,01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20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2,410.00 | ||||
欧盟等海外区域 | 对照品 | 50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球囊 | ||
临床试验费 | 2,01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2,08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50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5,090.00 | ||||
1.4.2膝下药物球囊 | 7,500.00 | 中国区域 | 对照品 | 9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球囊 |
临床试验费 | 93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1,01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20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小计 | 2,230.00 | ||||
欧盟等海外区域 | 对照品 | 18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球囊 | ||
临床试验费 | 2,05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2,69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35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5,270.00 | ||||
1.5.1冠脉用声波球囊及设备 | 7,500.00 | 中国区域 | 对照品 | 52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球囊;设备10台 |
临床试验费 | 79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设备及导管费用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68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15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2,140.00 | ||||
欧盟等海外区域 | 对照品 | 74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球囊;设备18台 | ||
临床试验费 | 2,06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设备及导管费用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2,010.00 | 临床研究协调服务费、临床项目管理及监查服务费、保险费、稽查费等第三方服务费;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55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5,360.00 | ||||
1.5.2外周用声波球囊及设备 | 7,500.00 | 中国区域 | 对照品 | 52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球囊;设备10台 |
临床试验费 | 67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设备及导管费用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68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20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2,070.00 | ||||
欧盟等海外区域 | 对照品 | 94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球囊;设备18台 | ||
临床试验费 | 1,97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设备及导管费用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2,04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48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5,430.00 | ||||
1.6.1冠脉用二代切割球囊 | 2,500.00 | 中国区域 | 对照品 | 9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球囊 |
临床试验费 | 49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490.00 | 临床研究协调服务费、临床项目管理及监查服务费、保险费、稽查费等第三方服务费;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15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1,220.00 | ||||
欧盟 | 对照品 | 9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球囊 | ||
临床试验费 | 49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55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15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1,280.00 | ||||
1.6.2外周用切割球囊 | 2,500.00 | 中国区域 | 对照品 | 9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球囊 |
临床试验费 | 48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51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15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1,230.00 | ||||
欧盟 | 对照品 | 9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球囊 | ||
临床试验费 | 48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55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15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1,270.00 | ||||
1.7.1冠脉用成像导管及设备 | 5,000.00 | 中国区域 | 对照品 | 50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导管;设备; |
临床试验费 | 92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设备及导管费用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81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其他 | 16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2,390.00 | ||||
欧盟 | 对照品 | 50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导管;设备; | ||
临床试验费 | 93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设备及导管费用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830.00 | 临床研究协调服务费、临床项目管理及监查服务费、保险费、稽查费等第三方服务费;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35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2,610.00 | ||||
1.7.2外周用成像导管及设备 | 5,000.00 | 中国区域 | 对照品 | 50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导管;设备; |
临床试验费 | 92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设备及导管费用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86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15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2,430.00 | ||||
欧盟 | 对照品 | 500.00 | 对照品选择已上市导管;设备; | ||
临床试验费 | 910.00 | 包括研究者观察费、受试者检查费、医院管理费等; | |||
CRO&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等第三方服务费 | 860.00 | 方案设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费、保险费、第三方影像评估费、CEC评审等 | |||
其他 | 300.00 | 包括人员差旅、试验物资、资料印刷、物资运输、文件翻译、研究者会议、器械注册等 | |||
小计 | 2,570.00 |
二、本次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截至本次董事会(2020年9月2日)前,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因此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金额。问题(2)结合发行人项目前期研发情况和相关成果、项目后期投入金额测算的相关依据和合理性、项目后续进展的可行性、项目涉及具体产品的特点、开发支出资本化开始和结束时点及其确定依据、项目整体资本化比例是否合理等,披露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资本化条件的判断和选取是否与发行人报告期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或相似业务存在差异,如有,进一步说明存在相关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披露相关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处理是否谨慎、合理;
一、发行人募投项目研发进程、相关成果和后期研发安排
医疗器械行业产品从最初设计到最终上市主要经历四个阶段:(1)关键技术攻关/立项阶段;(2)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3)临床试验研究阶段;(4)注册/上市销售阶段。
截至目前,发行人募投项目研发进程、相关成果和后期研发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名称 | 目前完成工作进度 | 尚需完成的工作以及审批备案程序 |
1.1新一代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 | 目前完成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 | 完成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1.2生物可吸收外周支架 | 目前处于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 | 完成动物试验/型式检验、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1.3新一代冠脉药物球囊 | - | - |
1.3.1冠脉小血管药物球囊 | 目前处于临床试验阶段 | 完成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1.3.2ACS药物球囊 | 目前处于临床试验阶段 | 完成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1.3.3PTCA药物球囊 | 目前处于临床试验阶段 | 完成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1.4新一代外周药物球囊 | 目前处于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 | 完成动物试验/型式检验、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1.4.1PTA药物球囊扩张导管 | ||
1.4.2膝下药物球囊 | ||
1.5声波球囊及设备 | - | - |
1.5.1冠脉用声波球囊及设备 | 目前处于关键技术攻关和项目立项阶段 | 完成立项、动物试验/型式检验、境内境外临床试验等,取得注册批件 |
1.5.2外周用声波球囊及设备 | 目前处于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 | 完成动物试验/型式检验、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1.6二代切割球囊 | - | - |
1.6.1冠脉用切割球囊 | 目前完成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 | 完成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1.6.2外周用切割球囊 | 目前处于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 | 完成动物试验/型式检验、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1.7新一代成像导管及设备 | 目前处于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 | 完成动物试验/型式检验、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1.7.1冠脉用成像导管及设备 | ||
1.7.2外周用成像导管及设备 |
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募投资金投入金额测算依据及合理性参见“本题问题(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具体安排等内容”相关回复。项目后期投入临床等金额测算参照现行中国区域、海外区域临床费用标准等相关依据,费用合理。
三、项目后续进展的可行性、项目涉及具体产品的特点
(一)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特点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研发的对应产品可以分为三类:支架类,球囊类和导管设备类,上述产品均属于心血管介入治疗医疗器械产品。由于我国介入治疗技术最初均由国外引进且起步较晚,同时医疗器械均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在介入器械大部分细分领域仍处于外资主导格局,目前仅冠脉支架产品基本完成了进口替代,其他产品尚存在巨大的进口替代空间。
(二)募投项目涉及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根据Evaluate Medtech发布的《World Preview 2018,Outlook to 2024》显示,2017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销售额为4050亿美元,同比增长4.6%;预计2024年销售额将达到5945亿美元,2017年至2024年间复合增长率为5.6%。
根据《2019年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分析及研究报告(蓝皮书)》显示,2018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约为5304亿元,同比增长19.86%;其中血管介入高值医用耗材市场规模为389亿元,同比增长25.08%;血管介入器械市场主要可以分为冠脉介入器械、脑血管介入器械和外周血管介入器械。
2018年心血管介入器械市场规模约为264亿元,同比增长21.10%;心血管介入器械,由于产品设计复杂、药物涂覆技术要求高、科技含量高,需要精密加工技术,技术门槛高,市场份额相对集中,主要为乐普医疗、微创医疗、美敦力、雅培等大型企业。
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是指在医学影像设备引导下,经血管穿刺途径对除颅内血管和心脏冠状血管以外的其他血管进行诊断或者治疗的技术。
外周血管疾病多发于中老年人,主要表现为下肢动脉粥样硬化疾病、颈动脉粥样硬化疾病、肾动脉狭窄等,随着我国人口老年化的加剧,外周血管疾病发病率越来越高,我国外周血管介入器械市场发展迅速,2018年我国外周血管介入器械市场规模达到77亿元,增长率高达32.76%。我国外周介入器械市场处于发展初期,主要以进口产品为主,尤其是高端支架市场主要由进口品牌占据。
伴随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主动脉及外周血管等疾病的发病人数亦将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对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一类器械需求量不断扩大,进而拉动市场持续增长。目前中国主动脉及外周血管疾病的检出率、治疗渗透率相比国际成熟市场仍然较低,以美国和日本为例,美国每年PCI手术例数约100万,每百万人口的PCI手术例数约3135例,同期日本约2047例/百万人口,中国仅为484例/百万人口。考虑到各国心血管疾病流行病学数据接近,据此估计中国的PCI手术例数未来年度仍有很大增长空间。
在医疗资源日益丰富、临床医生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国产品牌技术和安全性持续提升的背景下,中国主动脉及外周血管疾病的检出率将不断提高,治疗渗透率将向欧美、日本等国际成熟市场靠拢,市场容量提升空间巨大。
(三)发行人拥有强大的研发技术实力,丰富的人才和市场渠道等相关资源
发行人自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心血管领域,积极应对心血管治疗的技术变革,是国家科技部授予的中国唯一的国家心脏病植介入诊疗器械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国内高端医疗器械领域能够与国外产品形成强有力竞争的少数企业,是国内领先的心血管病植介入诊疗器械与设备的高端医疗产品产业集团。
发行人秉承“预研一代、注册一代和生产销售一代”的原则,经过二十年的不懈努力积累布局,打造可吸收支架和材料制造平台技术、瓣膜设计与完全可回收再定位输送平台技术、封堵器设计和精密制造平台技术、药物球囊精密制造和药物涂敷平台技术、人工智能AI-ECG心电诊断平台技术等5大技术平台,形成强冠脉介入器械系列、外周介入器械系列、心脏节律器械系列、结构性心脏病器械系列、心衰器械系列、电生理器械系列、神经器械系列、IVD业务系列和外科器械系列等9大类医疗器械板块,由冠脉药物支架为基础,引领行业全面进入“介入无植入”的生物可吸收器械时代和人工智能医疗时代。
公司深耕心血管创新器械研发20年,突破了一大批重大关键技术,形成了公司5个重大技术平台,公司重大创新器械研发已经进入新时代。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销售人员2646名,技术人员2714名;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医疗器械板块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252,145.21万元、290,736.04万元、362,264.97万元和225,537.93万元,销售收入增幅明显。
鉴于完成了项目关键技术攻关,建立了产品技术平台,完成动物试验,完全实现了项目研发技术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指标的要求,达到了项目进入临床试验的基本要求,项目后续研发可行性强。本次募投项目均为在公司现有可吸收支架和材料制造平台技术、药物球囊精密制造和药物涂敷平台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研发,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各类技术资源,相关产品均为公司现有产品的全面更新换代升级,产品研发特点显著,产品技术指标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未来市场开拓均可通过公司现有的境内外市场销售渠道进行。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后续具有可行性。
四、开发支出资本化开始和结束时点及其确定依据、项目整体资本化比例是否合理
(一)开发支出资本化开始和结束时点及其确定依据
医疗器械行业产品从最初设计到最终上市主要经历四个阶段:(1)关键技术攻关/立项阶段;(2)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3)临床试验研究阶段;(4)注册/上市销售阶段。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开发支出资本化开始的时点,需要临床批件的研发项目,以取得临床批件为产品具备进入临床试验的条件。不需要临床批件的研发项目,由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技术、产品和市场综合论证,如技术可行,产品安全有效,市场需求刚性,产品具备进入临床试验的条件;开发支出资本化结束的时点,即项目完成产品注册,取得产品注册批件,依据为产品注册批件的节点,确定依据清晰完整。
(二)项目整体资本化比例说明
1、本次募投项目充分利用公司二十年以来形成的五大技术平台等研发成果和技术资源
发行人作为国内医疗器械领域的龙头企业,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医疗器械研发技术、经验、工艺、人员等资源,本次募投项目均为在公司现有可吸收支架和材料制造平台技术、药物球囊精密制造和药物涂敷平台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研发,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各类技术资源,相关产品均为公司现有产品的全面更新换代升级。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基础技术攻关相关支出基本完成。
2、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积极走向海外的重要战略布局,加大海外临床试验投入,扩大海外创新产品注册数量,全面实施国际化战略的重要安排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目前完成走向全球的储备,为更好响应国家医疗器械领域的变革,公司未来在提升国内医疗器械竞争力的同时,逐步加大海外市场布局,提升公司在全球的竞争力,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加大在海外市场的临床试验投入,资本化比例将进一步提升。
3、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相关创新器械产品在行业内具备一定先进性,需要进一步加大临床试验相关投入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属于“介入无植入”的新一代医疗器械产品,相对目前市场上的“介入有植入”的医疗器械产品,具有显著优势,因此本次募投项目需要进一步加大临床试验的相关投入,充分保障产品性能。
综上所述,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整体总投入金额为不超过13亿元,预计资本化比例为88%。
五、募投项目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资本化条件的判断与发行人报告期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或相似业务对比发行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关于研发费用资本化时点的相关会计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 | 公司简称 | 资本化时点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乐普医疗 | 需要临床批件的研发项目,以取得临床批件为具备进入临床试验的条件。不需要临床批件的研发项目,由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技术、产品和市场综合论证,如技术可行,产品安全有效,市场需求刚性,产品具备进行临床试验的条件 |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 有限公司 | 三诺生物 | 概念阶段、输入及策划阶段处于调研及研究阶段研究开发支出均属于研究阶段的支出,支出发生的当期予以费用化;输出及验证阶段、确认及转移阶段、量产阶段的研究开发支出均属于开发阶段的支出。 |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阳普医疗 | 项目研究阶段结束后,技术成果经本公司技术委员会鉴定,其技术途径、预临床结果或实验数据达到预期要求, 拟将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应用于生产,在报经本公司管理层审批后,对项目进行开发立项。本公司计划财务部将经批准的 开发立项审批表作为开发阶段项目资本化开始的依据。 |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迪安诊断 | 公司研究开发活动分为五个阶段进行项目管理:1、产品提议/立项;2、可行性研究(技术可行性分析、确定产品开发时间);3、设计输入与开发(设计、优化和验证,直至设计冻结);4、设计转换、设计输出、设计验证(规模放大、注册检验);5、设计确认(临床试验或产品试用、注册/报批资料完成)。研发项目第一、二阶段,归属研究阶段,发生的研发支出直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可行性研究完成,达到第三阶段,且认定有必要继续进行临床研究,后期支出金额较大的,方确认为开发阶段。 |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三鑫医疗 | 1、需要临床试验的研发项目,以医院伦理委员会通过,并取得伦理批件时间为资本化时点;2、不需要临床试验的研发项目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取得《检测报告》时间为资本化时点。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赛诺医疗 | 需要临床试验的研发项目:不需要临床批件情况下以主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通过并取得伦理批件为资本化时点;需要临床批件情况下以取得临床批件为资本化时点。不需要临床试验的研发项目,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取得《检测报告》为资本化时点。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万孚生物 | 开发阶段书面资料表现为取得临床医院出具的临床实验报告注明的第一例临床实验开始时间。 |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冠昊生物 | 开发阶段书面资料表现为取得第一例临床开展的注册通知书或CRF表(病例报告表)封面复印件。 |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全部为项目进行临床试验阶段之后的相关投入,与发行人报告期资本化会计政策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基本一致。
六、募投项目研发费用资本化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相关处理
谨慎、合理《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开发阶段的支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才能予以资本化: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和“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公司成立20年以来,一直深耕心血管创新器械领域研发,秉承“预研一代、注册一代和生产销售一代”的原则,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冠脉介入器械系列、外周介入器械系列等产品。为此,公司持续不断进行研发投入,上述研发项目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后可说明该研发项目最终形成产品并上市销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本次募投项目全部系用于临床试验研究阶段及其后阶段符合研发费用资本化要求的相关投入,临床试验阶段前全部投入全部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完成。
(二)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及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我国心血管病的患病率和死亡率逐年增加:心血管疾病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疾病,据《中国心血管报告2018》推算,我国心血管疾病现患人数2.9亿,其中脑卒中1300万,冠心病1100万,肺心病500万,心衰450万,风心病250万,先心病200万,高血压2.45亿,我国每年因心血管疾病死亡人数约占城乡居民死亡人口总数的44.33%,死亡率居各疾病之首。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们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我国心血管医疗市场存在巨大成长空间。
(三)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乐普医疗作为国家科技部授予的国家唯一的国家心脏病植介入诊疗器械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国内领先的心血管病植介入诊疗器械与设备的高端医疗产品产业集团。公司产品中生物可吸收支架、神经及外周领域的药物球囊等产品具有市场占有率和高新技术产品成长率优势,各医院心血管医生领袖优势,以及对销售终端渠道的把控优势。
(四)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研发项目内控制度、研发项目台账管理制度,按具体项目进行核算,该项临床研究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全部为进入临床试验研究阶段及之后阶段的项目投入,资本化阶段与同行业保持一致,本次募投资金投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研发费用资本化的相关要求,均为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谨慎、合理。
问题(3)结合公司医疗器械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医疗器械研发情况、本次募投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工作或进展,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产品的具体品种、用途、先进性等与公司现有产品及同行业竞品等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尚需完成的工作及需履行的备案及审批程序,预计未来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已取得及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相关产品未来应用和上市的计划,已有的技术储备、人才储备以及市场销售渠道储备、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行业与市场需求等内容,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具备必要性、可行性,并充分披露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及实施后市场需求、技术、竞争等可能发生的变化、未来市场空间、产能消化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能力等相关情况
(一)公司专注于心血管领域医疗器械研发,拥有丰富的医疗器械研发资源,是国内领先的心血管领域高端医疗产品产业集团
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心血管领域,积极应对心血管治疗的技术变革,是国家科技部授予的中国唯一的国家心脏病植介入诊疗器械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国内高端医疗器械领域能够与国外产品形成强有力竞争的少数企业,是国内领先的心血管病植介入诊疗器械与设备的高端医疗产品产业集团。
公司秉承“预研一代、注册一代和生产销售一代”的原则,经过二十年的不懈努力积累布局,打造可吸收支架和材料制造平台技术、瓣膜设计与完全可回收再定位输送平台技术、封堵器设计和精密制造平台技术、药物球囊精密制造和药物涂敷平台技术、人工智能AI-ECG心电诊断平台技术等5大技术平台,形成强冠脉介入器械系列、外周介入器械系列、心脏节律器械系列、结构性心脏病器械系列、心衰器械系列、电生理器械系列、神经器械系列、IVD业务系列和外科器械系列等9大类医疗器械板块,由冠脉药物支架为基础,引领行业全面进入“介入无植入”的生物可吸收器械时代和人工智能医疗时代。
(二)公司在国内心血管医疗器械领域具有显著的行业领先优势,引领我国PCI技术进入“可降解时代”
公司在国内心血管医疗器械领域具有显著的行业领先优势。在冠脉介入领域,包括国际第二代生物可吸收支架NeoVas、冠脉药物支架Nano、冠脉药物球囊Vesselin等产品的技术优势;在外周介入领域,公司已开发出各种外周适应症的载药量(≤1.5μg /mm2)显著降低的紫衫醇药物球囊,预计很快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在心脏病介入领域,公司研制的可降解室间隔封堵器已完成全部临床试验入组,生物可降解卵圆孔未闭封堵器已启动临床试验,完全可降解房间隔缺损封堵器已进入临床前准备工作,生物可降解左心耳封堵器已进入立项阶段;在瓣膜性疾病介入治疗领域,公司研制的主动脉瓣膜系统目前已经完成动物实验安全性验证,今年下半年进入全球临床阶段;经心尖二尖瓣修复系统正在动物实验和型式检验阶段,经导管二尖瓣修复系统即将进入动物实验阶段。
公司产品尤其是国内独家、国际领先技术优势的NeoVas生物可吸收支架产
品和国际领先技术的人工智能AI-ECG心电分析诊断产品,心脏起搏器、封堵器、心脏瓣膜和冠脉、神经及外周领域的药物球囊等产品市场占有率和高新技术产品成长率优势,各医院心血管医生领袖优势,以及对销售终端渠道的把控优势。
其中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磅产品“生物可吸收冠状动脉雷帕霉素洗脱支架系统”(NeoVas)作为国内首款获准上市的生物可吸收支架,具有支架结构和药物涂层系统设计、临床使用严格遵守PSP植入操作规范、更加科学的双抗用药指导等优异性能,改变了国内冠脉支架最新产品由国外品牌率先注册的历史。独有的全降解可吸收性能在冠心病患者不断增加并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下,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给公司和整个行业带来重大积极影响和新的战略发展机遇,对国内国际冠脉介入医疗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我国在该领域的研发制造能力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从跟跑走向领跑,引领PCI技术进入“可降解时代”。
二、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已完成工作进度、尚需完成的工作及需履行的备案及审批程序,预计未来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已取得及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相关产品未来应用和上市的计划等情况
项目名称 | 目前完成工作进度 | 尚需完成的工作以及审批备案程序 | 已取得及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 | 未来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 | 相关产品应用 | 预计上市计划 |
1.1新一代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 | 目前完成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 | 完成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获取公司在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领域的材料、结构、工艺等研发技术,丰富公司高端冠脉支架产品线 | 进入临床试验研究阶段及之后注册阶段相关支出进行资本化 | 用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介入无植入”治疗 | 境内外上市时间预估为2026年前后 |
1.2生物可吸收外周支架 | 目前处于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 | 完成动物试验/型式检验、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填补国内膝下动脉血管扩张术后并发症支架产品空白 | 用于外周血管狭窄治疗的可降解支架 | 境内外上市时间预估为2025年前后 | |
1.3新一代冠脉药物球囊 | - | - | - | 冠状动脉血管的“介入无植入”治疗 |
1.3.1冠脉小血管药物球囊 | 目前处于临床试验阶段 | 完成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提升公司球囊表面载药技术,丰富公司球囊产品 | 用于冠脉小血管狭窄的“介入无植入”治疗 | 2023年前后 | |
1.3.2ACS药物球囊 | 目前处于临床试验阶段 | 完成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填补国内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专用药物球囊产品空白 | 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的“介入无植入”治疗 | 2023年前后 | |
1.3.3PTCA药物球囊 | 目前处于临床试验阶段 | 完成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填补国内经皮冠状动脉腔内血管成形术(PTCA)药物球囊产品空白 | 用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介入无植入”治疗 | 2023年前后 | |
1.4新一代外周药物球囊 | 目前处于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 | 完成动物试验/型式检验、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提升公司药物球囊表面喷涂后的折装工艺技术,丰富公司外周药物产品线 | 外周动静脉血管狭窄或闭塞病变的血管内扩张治疗 | 2024年前后 | |
1.4.1PTA药物球囊扩张导管 | 用于锁骨下、髂、股、腘和胫动脉、肾动脉等 | |||||
1.4.2膝下药物球囊 | 适用于骼骨动脉、股骨动脉、腿弯部动脉、下腿部动脉、足动脉和脚底动脉治疗 | |||||
1.5声波球囊及设备 | - | - | 填补国内声波球囊产品空白 | 用于血管钙化斑块的超声粉碎 | ||
1.5.1冠脉用声波球囊及设备 | 目前处于关键技术攻关和项目立项阶段 | 完成立项、动物试验/型式检验、境内境外临床试验等,取得注册批件 | 用于冠脉血管钙化斑块的超声粉碎 | 2024年前后 |
1.5.2外周用声波球囊及设备 | 目前处于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 | 完成动物试验/型式检验、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用于外周血管钙化斑块的超声粉碎 | 2024年前后 | ||
1.6二代切割球囊 | - | - | - | 用于血管钙化或阻塞性病变的血管内扩张治疗 | ||
1.6.1冠脉用切割球囊 | 目前完成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 | 完成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填补国内切割类球囊产品空白 | 用于冠脉血管钙化或阻塞性病变的血管内扩张治疗 | 2021年前后国内上市;2024年前后欧洲上市 | |
1.6.2外周用切割球囊 | 目前处于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 | 完成动物试验/型式检验、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填补国内切割球囊产品空白 | 用于外周血管钙化或阻塞性病变的血管内扩张治疗 | 2024年前后 | |
1.7新一代成像导管及设备 | 目前处于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 | 完成动物试验/型式检验、境内境外临床试验,取得注册批件 | 填补国内血管内超声成像导管系统产品空白 | 用于介入手术患者的血管腔内成像 | 2025年前后 | |
1.7.1冠脉用成像导管及设备 | 用于冠脉血管介入手术患者的血管腔内成像 | |||||
1.7.2外周用成像导管及设备 | 用于外周血管介入手术患者的血管腔内成像 |
(二)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种、用途、先进性等与公司现有产品及同行业竞品等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的对应产品可以分为三类:支架类,球囊类和导管类,上述产品均属于心血管介入治疗医疗器械产品。由于我国介入治疗技术最初均由国外引进且起步较晚,同时医疗器械均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在介入器械大部分细分领域仍处于外资主导格局,目前仅冠脉支架产品基本完成了进口替代,其他产品尚存在巨大的进口替代空间。
1、新一代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
PCI(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指经心血管技术疏通狭窄甚至闭塞的冠状动脉管腔,从而改善心肌的血流灌注的质量手法。PCI手术的发展主要经历了经皮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术、裸金属支架、药物洗脱支架三个阶段,目前已经进入全降解支架主导的第四次PCI技术变革。可降解支架采用可降解材料,在植入人体内一定时期后降解,不会永久存在。具有优势:1、支架降解后不会对血管继续产生物理约束,且可以进一步增加管腔面积,显著减少再狭窄形成;2、支架降解后,对MRI和CT扫描不会产生影响,方便随附,也不会影响同一位置的再介入;3、由于支架可降解,可提升安全性和患者依从性;4、因独特的生物可降解性,可应用于儿童,避免了传统支架大小难以适应管腔发育以及管径变化,扩大PCI的适应症。
各代产品对比情况如下:
技术世代 | 支架类别 | 是否永久存在 | 是否需要终生服药 | 是否影响血管自身功能 | 支架内血栓发生率 | 动脉再狭窄发生率 | 是否影响后期心脏搭桥手术 |
第一代 | 单纯球囊扩展 | 扩张后取出球囊 | - | - | - | 高(约50%) | 不影响 |
第二代 | 裸金属支架(BMS) | 永久存在 | 终生服药 | 影响 | 高 | 高(20%-30%) | 影响 |
第三代 | 药物洗脱支架(DES) | 永久存在 | 终生服药 | 影响 | 低 | 低(小于3%) | 影响 |
第四代 | 生物可降解支架(BVS) | 一段时间后降解 | 植入期间服药 | 不影响 | 低 | 低 | 不影响 |
关于第四代生物可降解支架(BVS)代表性产品:乐普医疗的Neovas支架、华安生物的Xinsorb支架分别于2019年2月和2020年3月获批;微创医疗的Firesorb、先健科技的IBS、北京阿迈特的AMsorb和上海百心安的Bioheart等企业产品处于积极推进研发和临床试验研究中。欧美几个主要企业可降解产品也处于积极推进研发和临床试验研究中。
本次募投项目中“新一代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属于第四代产品,系在公司已有的第四代Neovas支架基础上研发的新产品,利用“高分子量的PLGA(聚
乳酸-羟基乙酸共聚物)”代替Neovas支架的“左旋聚乳酸(PLLA)”作为支架材料,利用“PCL(聚己内酯)”代替Neovas支架的“外消旋聚乳酸(PDLLA)”作为药物控释载体材料,同时进一步优化产品的结构设计、生产工艺等,提升产品性能。
2、生物可吸收外周支架
PTA(经皮血管腔内血管成形术) 是经导管等器械扩张再通动脉粥样硬化或其他原因所致的血管狭窄或闭塞性病变的手法。常规的PTA手术器械主要包含非药物扩张球囊、药物球囊和支架。针对髂动脉、股动脉、股腘动脉病变,非药物球囊、药物球囊和支架均有已上市产品可用。而对于膝下动脉,如胫腓干、胫前动脉、腓动脉、胫后动脉,目前采用的术式主要为单纯球囊扩张,尚无针对膝下动脉专门设计的药物球囊及支架类产品上市。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利用公司现有外周支架以及Neovas支架基础上,利用生物可降解材料以及生产工艺针对膝下动脉球囊扩张后出现局限性夹层、弹性回缩或者急性闭塞情况开发的全新产品,目前国内外针对该类适应症的产品尚属空白。
3、球囊类产品
球囊类产品系心血管手术中另一类关键器械,是支架类产品的重要补充。球囊类产品最大特别是在治疗完成后将从血管中取出,不存留体内。相比支架类产品,球囊类国产化率相对较低,目前国外厂商占据主导市场地位,国内产品技术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以药物球囊和药物支架为例,球囊类产品和支架类产品优缺点对比如下:
项目 | 药物球囊产品 | 药物支架产品 |
药物释放平台 | 球囊 | 支架 |
药物释放动力 | 快速释放 | 较慢且可控 |
优点 | 2、局部药物的高浓度和一周内短时间控制细胞增生作用,不影响长期的内皮愈合进程; 3、没有血管内长期植入物; 4、无金属骨架,保存了血管内原有解刨 | 2、适应症较球囊产品更加广泛,可用于治疗各种类型夹层; 3、弹性回缩小,即刻管腔获得较好; 4、术后急性闭塞率低 |
5、缩短了抗血小板治疗疗程 | ||
不足 | 2、支架置入后在最大管腔内径上的确优于球囊; 3、支架靶病变血运重建率远期疗效更优。 | 2、支架内血栓形成,再狭窄; 3、内皮损伤; 4、抗血小板治疗疗程时间长 |
本次募投项目研发的球囊类产品包括了新一代冠脉药物球囊、新一代外周药物球囊、声波球囊和二代切割球囊,其中多款产品在特定适应症领域,均填补了国内球囊产品空白,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已取得及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 | 相关产品应用 |
1.3新一代冠脉药物球囊 | - | 冠状动脉血管的“介入无植入”治疗 |
1.3.2ACS药物球囊 | 填补国内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专用药物球囊产品空白 | 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的“介入无植入”治疗 |
1.3.3PTCA药物球囊 | 填补国内经皮冠状动脉腔内血管成形术(PTCA)药物球囊产品空白 | 用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介入无植入”治疗 |
1.5声波球囊 | 填补国内声波球囊产品空白 | 用于血管钙化斑块的超声粉碎 |
1.5.1冠脉用声波球囊 | 用于冠脉血管钙化斑块的超声粉碎 | |
1.5.2外周用声波球囊 | 用于外周血管钙化斑块的超声粉碎 | |
1.6二代切割球囊 | - | 用于血管钙化或阻塞性病变的血管内扩张治疗 |
1.6.1冠脉用切割球囊 | 填补国内切割类球囊产品空白 | 用于冠脉血管钙化或阻塞性病变的血管内扩张治疗 |
1.6.2外周用切割球囊 | 填补国内切割球囊产品空白 | 用于外周血管钙化或阻塞性病变的血管内扩张治疗 |
对于“冠脉小血管药物球囊”、“PTA药物球囊扩张导管”和“膝下药物球囊”等产品,国内生产厂家包括微创医疗等球囊生产企业。国外企业主要有巴德等公司产品技术先进,产品特点显著,未来临床应用前景广阔。
4、新一代冠脉和外周用成像导管
新一代冠脉和外周用成像导管主要是用于冠心病诊断与治疗、支架等介入器材辅助操作。
目前动脉粥样硬化斑块检测的主要手段是冠脉造影(CAG),这一技术将导管经大腿股动脉处或者上肢桡动脉穿刺后插至冠状动脉开口,在注射显影剂的同
时进行X射线投影获得血管图像。但这一成像技术存在如下问题:(1)CAG只能评价血管内腔的大小,不能描绘冠状斑块的特征;(2)CAG无法对不规则硬化斑块进行显像;(3)CAG无法准确测量血管壁厚度及血管截面积等参数,当冠脉狭窄程度在40%以下时,无法发现冠脉异常;(4)冠脉病变早期,病变血管常常发生代偿性扩张,而CAG会低估病变程度;(5)CAG主要基于当前血管段和参考血管段的管腔直径之比来判断血管狭窄,对于沿血管长轴弥散的斑块也会低估病变程度。很多病理研究表明,CAG所提示的影像与病理解剖结果有较大差异,如在CAG显示正常的节段常有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存在,从而误诊。新一代冠脉和外周用成像导管利用了超声波在不同组织内传播速度不同,并且在不同组织界面处会部分反射的原理,直接将成像导管插入血管内对应位置,通过导管内的传感器360°发射和接收超声波对血管横截面上管壁和管腔进行扫描,对收到的信号进行分析处理可以直接显示出对应血管截面出的结构图像,成像精度可达100μm,对极早期病变也可以进行全面和准确的评价,大幅提高冠心病的诊断准确率。血管内超声成像技术对于冠心病的诊断和治疗有着极高的临床应用价值,也必将替代冠脉造影技术成为冠脉血管类疾病诊断和辅助治疗的新标准。
同时新一代冠脉和外周用成像导管还可以用于辅助支架植入治疗。可以提高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成功率,降低患者复发相关疾病的风险。
目前相关市场处于Boston Scientific和Philips Volcano两大巨头近乎垄断的局面,并且Boston Scientific在国内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国内厂家目前处于研发过程中。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研制成功后,可以填补国内对应产品空白。
三、公司已有的技术储备、人才储备以及市场销售渠道储备、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行业与市场需求等内容
(一)公司已有的技术、人才、市场渠道等相关储备
公司是国家科技部授予的中国唯一的国家心脏病植介入诊疗器械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国内高端医疗器械领域能够与国外产品形成强有力竞争的少
数企业,是国内领先的心血管病植介入诊疗器械与设备的高端医疗产品产业集团。公司成立20年以来,一直深耕心血管创新器械领域研发,形成了可吸收支架和材料制造平台技术、药物球囊精密制造和药物涂敷平台技术、瓣膜设计与完全可回收再定位输送平台技术、封堵器设计和精密制造平台技术、人工智能AI-ECG心电诊断平台技术等5大技术。秉承“预研一代、注册一代和生产销售一代”的原则,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冠脉介入器械系列、外周介入器械系列、心脏节律器械系列、结构性心脏病器械系列、心衰器械系列、电生理器械系列、神经介入器械系列、IVD业务系列和外科器械系列等9大类医疗器械板块,聚焦国际第三代生物可吸收支架、外周生物可吸收支架、可降解胆道支架、可降解室间隔封堵器、可降解房间隔封堵器、可降解卵圆孔未封闭封堵器、可降解左心耳封堵器和可降解吻合器等“介入无植入”生物可吸收器械;推进人工AI智能医疗器械(人工智能AI-ECG静态软件系统、动态软件系统、AI芯片静态心电图机、AI芯片动态Holter机、AI芯片床旁监护仪和医院中央智能监控系统等)全球范围的产品研发注册。
公司深耕心血管创新器械研发20年,突破了一大批重大关键技术,形成了公司5个重大技术平台,公司重大创新器械研发已经进入新时代。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销售人员2646名,技术人员2714名;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医疗器械板块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252,145.21万元、290,736.04万元、362,264.97万元和225,537.93万元,销售收入增幅明显。
本次募投项目均为在公司现有可吸收支架和材料制造平台技术、药物球囊精密制造和药物涂敷平台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研发,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各类技术资源,相关产品均为公司现有产品的全面更新换代升级,产品研发特点显著,产品技术指标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未来市场开拓均可通过公司现有的境内外市场销售渠道进行。相关产品目前尚无在手订单以及意向性合同等。
(二)相关行业及市场需求
相关行业及市场需求可参见“问题1”之“问题(2)”之“三、项目后续进展的可行性、项目涉及具体产品的特点”之“(二)募投项目涉及产品具有广
阔的市场空间”的相关回复。
四、小结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均为在公司现有可吸收支架和材料制造平台技术、药物球囊精密制造和药物涂敷平台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研发,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各类技术资源,相关产品均为公司现有产品的全面更新换代升级,产品研发特点显著,产品技术指标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本次募投项目能够有效提升公司在医疗器械领域的国际化创新研发水平,研发的相关产品具有行业先进性,预计产品上市后的境内外市场需求空间广阔,本次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针对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内容,公司拥有丰富的技术储备、人才储备,相关产品可以完全利用公司现有的境内外市场销售渠道,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具有可行性。
五、相关风险补充披露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及实施后的市场相关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在确定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前进行了充分调研论证,但相关结论均是基于当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国内外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做出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产品需要取得注册批件后才能进行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在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开展临床试验的范围随试验进程、中期试验结果、及监管部门的审批反馈而调整;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验结果、监管审批、投资成本等客观条件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能够按时实施、项目实施效果是否能够符合预期、涉及产品最终是否能够取得监管部门的注册批件、产品能否成功上市将存在不确定性,若无法取得注册批件,则对公司对应产品后续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的市场风险
公司在确定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前进行了充分调研论证,但相关结论
均是基于当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国内外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做出的。但医疗健康产业特点是新产品研发投入大、认证注册周期长但产品更新换代快。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国内外同行业提前掌握了更先进的新技术或者新产品,或者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或者进度无法满足预期,则本次募投项目对应产品可能会处于更加不利的竞争地位,未来市场空间需求不足,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对公司的收入增长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问题(4)结合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情况、各业务所涉及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及面临的行业环境与竞争格局,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市场开拓不达预期的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次项目是否存在持续大额资金投入、短期无法盈利风险或技术更迭、产品落后风险,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一、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以及相关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
近年来,公司围绕心血管全产业链的战略目标,建立了医疗器械、医药、医疗服务和新型医疗业态四位一体的心血管全产业链平台。从业务结构来看,医疗器械板块是公司权重最重要的板块,其中自产耗材产品(包括心血管支架、封堵器、起搏器、心脏瓣膜等)的占比最高。同时,公司不断向心血管新兴高端产品扩张;在医药领域,公司相继布局了抗血栓、降血糖、抗血脂、抗心衰等心血管药物的多个门类;在新型医疗业态领域,公司围绕构建心脑血管健康生态型企业的战略目标,积极构建电商平台和三级远程医疗体系;在医疗服务领域,公司通过并购、合作等方式建立实体医疗服务机构,并努力打造完善的面向高端医疗机构、中端和基层医疗机构、基层诊所的第三方检测与体检健康闭环服务体系。
近三年,公司在进一步巩固心血管医疗器械行业优势地位的同时,不断完善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实现了营业收入的较快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31.07%。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板块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医疗器械 | 67.83% | 68.03% | 68.41% | 67.01% |
药品 | 77.35% | 79.09% | 79.86% | 71.34% |
医疗服务 | 28.22% | 34.99% | 32.67% | 41.08% |
新型医疗业态 | 41.56% | 49.39% | 54.65% | 50.40% |
合计 | 70.86% | 72.23% | 72.75% | 67.23%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7.23%、72.75%、72.23%、70.86%。报告期内,发行人2018年较2017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上升,之后基本保持平稳,主要原因包括:
首先,药品板块增长迅速,产品梯队丰富,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提升贡献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已初步完成了心血管疾病治疗领域的药品布局,产品覆盖整个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和抗凝等心血管疾病治疗领域。药品板块的增速主要得益于核心产品完成招标工作后的快速放量,其中乐普药业的氯吡格雷和浙江乐普的阿托伐他汀两大品种的销量增加为药品板块的毛利增长奠定了基础。同时,二线产品储备上,公司通过并购取得了氨氯地平、缬沙坦、氯沙坦氢氯噻嗪等重磅降压药。
其次,公司最重要的医疗器械板块,在报告期内毛利率也实现了增长的态势。其中,自产器械产品对公司的毛利提升对医疗器械板块的毛利率提升起到了一定作用。
第三,占公司业务结构较小的公司医疗服务和新型医疗业态板块毛利率低于公司综合毛利率。医疗服务板块和新型医疗业态是公司正在培育,探索新产品、新领域,进行前瞻性、多元化战略布局的重要手段,在现阶段实现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及市场占有率的提高是主要目的,会造成短期的业务亏损。但从长期来看,是保障公司未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及面临的行业环境与竞争格局
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及面临的行业环境与竞争格局的相关内容可参见“问题1”之“问题(2)”之“三、项目后续进展的可行性、项目涉及具体产品的特点”的相关回复。
三、小结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医疗器械板块业务毛利率相对稳定,募投项目涉及的相关产品市场需求空间较大,市场容量持续增长。在心血管介入治疗医疗器械的大部分细分领域仍处于外资企业主导格局,目前仅冠脉支架产品基本完成了进口替代,其他产品尚存在巨大的进口替代空间。但医疗器械产业存在新产品研发投入
大、认证注册周期长但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公司会集中公司优势资源积极加大项目研发进展,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国内外同行业提前掌握了更先进的新技术或者新产品,或者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或者进度无法满足预期,则本次募投项目对应产品可能会处于更加不利的竞争地位,未来市场空间需求不足,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对公司的收入增长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重大风险提示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投项目可能存在的技术更迭、产品落后的风险提示如下: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的市场风险
公司在确定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前进行了充分调研论证,但相关结论均是基于当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国内外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做出的。但医疗健康产业特点是新产品研发投入大、认证注册周期长但产品更新换代快。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国内外同行业提前掌握了更先进的新技术或者新产品,或者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或者进度无法满足预期,则本次募投项目对应产品可能会处于更加不利的竞争地位,未来市场空间需求不足,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对公司的收入增长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对应的产品获取产品注册证后,确认的无形资产将进行摊销。全部募投研发产品全部获证后新增确认的无形资产金额为11.50亿元,假设该类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为10年,预计本次募投项目在未来年度摊销的每年新增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0.55亿元至1.15亿元,考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因素,每年摊销对公司净利润影响约为0.41亿元至0.85亿元,占公司2019年净利润的比例低于5%。若因政策环境、市场需求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的收益不能覆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的摊销,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
问题(5)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等内容,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规性、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战略所需
公司从设立至今一直紧密围绕医疗行业,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发展。为维持企业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发行人从2014年起就制定了公司长期持续稳定成长的发展战略,即依次及时地建立各业务板块新的增长动力和建设新的业务板块去共同对冲其业务板块未来的成长乏力周期。
近几年,医疗行业发展迅速,在新医改和分级诊疗的大背景下,对国产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和应用以及尽快实现进口替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为了抓住发展机遇,加快了业务扩张的步伐,资金需求相应增加。
公司通过内生和外延发展,已从2013年单一支架业务逐步发展为包括器械、药品、医疗服务和新型医疗业态的心血管健康全产业链平台,心血管相关的业务板块已较为齐全。随着业务板块的不断完善,公司净利润从2015年-2019年实现了近30%的年均复合增长。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二、巩固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领先的地位
为了巩固公司的真正核心竞争力,实现产品更新迭代,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才能抵抗各种产品价格下降、才能抵抗国家医保的各种降价措施。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前期研发支出成本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建立集团统一的产品开发策略和研发管理机制,建立了共性研究平台及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及统一分配,保证新产品研发进度,以实现公司产品的更新迭代,保持未来稳定的现金流。
近期,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技术领先的人工智能AI-ECG心电分析诊断软件系统在2018年末获得美国FDA批准注册和欧盟CE认证后,同时,公司投入近十年的国际第二代生物可吸收支架NeoVas在2019年2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
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需要切实贯彻“预研一代、研发一代、销售一代”的原则,需要全面加快推进新一代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生物可吸收外周支架、
新一代冠脉药物球囊(包括小血管、ACS和PTCA药物球囊)、新一代外周药物球囊(包括PTA、膝下药物球囊)、冠脉和外周用声波球囊及设备、冠脉和外周用二代切割球囊和新一代冠脉和外周用成像导管及设备等几十个重要创新器械的研发,这些重要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的重大突破是需要持续不断地研发投入的,这也是公司未来年度持续稳健增长的核心产品所在。
三、公司资金需求随生产经营的扩大而提升
2017年、2018年、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53,764.27万元、635,630.48万元、779,552.94万元、423,783.92万元。随着公司生产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储备一定的资金是为了维持日常业务经营周转的所需。
四、货币资金储备与各期末待偿还短期债务规模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其他流动负债(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合计余额分别为160,680.32万元、341,693.14万元、362,613.91万元、259,714.11万元,短期待偿还债务较高。报告期各期末,为保障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储备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用以短期债务的偿还周转。
五、公司未来一年的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为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在研发、投资、销售等方面投入资金较大,公司将紧密围绕主营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2.79亿元,一年内(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主要货币资金用途为:
单位:亿元
资金用途 | 所需大致金额 |
归还短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77 |
偿还短期融资券 | - |
偿还中期票据 | 6.00 |
支付股权及资产收购款 | 4.00 |
生产线扩产、技术改造及其他基建支出 | 6.00 |
研发支出 | 7.00 |
对子公司的出资/增资 | 0.60 |
合计 | 43.37 |
综上,公司在债项融资能力范围内储备了一些可预见的资金需要量,持有一定量的货币资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六、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资金规模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金额为4.88亿元,占本次募投资金总额
16.38亿元的比例为29.79%,未超过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规模具有合规性、必要性和合理性。
问题(6)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单独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的具体内容”之“(五)项目效益测算”中补充披露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全部系公司新一代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生物可吸收外周支架、新一代冠脉药物球囊、新一代冠脉和外周用成像导管和设备等创新器械产品的研发投入,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直接经济利益流入。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在创新器械领域的研发进程,推动公司相关创新器械尽快上市。公司上述创新器械后续获得注册批件后,需要经过产品生产、销售推广等多个环节才能最终进入市场销售,为发行人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单独直接计算经济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对应的产品获取产品注册证后,确认的无形资产将进行摊销。全部募投研发产品全部获证后新增确认的无形资产金额为11.50亿元,假设该类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为10年,预计本次募投项目在未来年度摊销的每年新增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0.55亿元至1.15亿元,考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因素,每年摊销对公司净利润影响约为0.41亿元至0.85亿元,占公司2019年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5%。若因政策环境、市场需求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的收益不能覆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的摊销,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
问题(7)披露相关创新器械后续尚需获得注册批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流程、预计耗时、难易程度、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影响等,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的具体内容”之“(七)相关创新器械后续尚需获得注册批件的具体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一、相关创新器械后续尚需获得注册批件的具体情况
(一)申请注册的具体流程情况
医疗器械行业产品从最初设计到最终上市主要经历四个阶段:(1)关键技术攻关/立项阶段;(2)动物试验/型式检验阶段;(3)临床试验研究阶段;
(4)注册/上市销售阶段。在完成临床试验研究阶段后,即可进入注册/上市销售阶段。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本次募投项目对应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s://www.nmpa.gov.cn/)关于“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办事指南,我国对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须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包括:(1)产品风险分析资料;(2)产品技术要求;(3)产品检验报告;(4)临床评价资料;(5)产品说明书及标签样稿;(6)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7)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资料),法定办结时限为188个工作日,具体流程如下:
流程 | 事项说明 | 时限 | 备注 |
受理 | 申请人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提 | 5个工作日 | 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 |
出申请,受理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 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
审查 | 受理人员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 | 3个工作日 | / |
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的技术审评工作。 技术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1年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技术审评机构应当自收到补充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 | 90个工作日+60个工作日 | 需要外聘专家审评、药械组合产品需与药品审评机构联合审评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组织产品技术审评时可以调阅原始研究资料,并组织对申请人进行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时间和申请人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评时限内。 | |
许可决定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技术审评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 20个工作日 | 对符合安全、有效要求的,准予注册;对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复审和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送达 | 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将行政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 | 10个工作日 | / |
根据《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等相关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s://www.nmpa.gov.cn/)关于“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办事指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将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创新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办理。
可以申请特别审查的具体情形如下:
(1)申请人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其使用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时间距专利授权公告日不超过5年;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已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检索报告,报告载明产品核心技术方案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2)申请人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研究过程真实和受控,研究数据完整和可溯源。
(3)产品主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机理为国内首创,产品性能或者安全性与同类产品比较有根本性改进,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影响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注册批件需要完成临床试验,取得临床评价资料,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即为相关产品取得注册批件前的临床试验研究以及注册相关投入,是取得注册批件的必需程序,因此获取注册批件的审批程序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注册批件是医疗器械进行生产、销售的前置审批要求,若本次募投项目对应产品后续无法取得注册批件,则公司无法开展对应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相关风险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相关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在确定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前进行了充分调研论证,但相关结论均是基于当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国内外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做出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产品需要取得注册批件后才能进行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在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开展临床试验的范围随试验进程、中期试验结果、及监管部门的审批反馈而调整;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验结果、监管审批、投资成本等客观条件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能够按时实施、项目实施效果是否能够符合预期、涉及产品最终是否能够取得监管部门的注册批件、产品能否成功上市将存在不确定性,若无法取得注册批件,则对公司对应产品后续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问题1、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了发行人关于募投项目的相关资料;
2、访谈发行人研发、临床、财务等相关负责人,了解关于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情况、测算依据、会计处理、相关产品特点、未来市场前景等;
3、查阅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市场分析报告、同行业竞争对手相关资料;
4、查阅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明细以及测算依据合理,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2、本次募投项目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资本化条件的判断和选取与发行人报告期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相关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处理谨慎、合理;
3、募投项目“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具有可行性、必要性;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有合规性、必要性和合理性。
4、募投项目“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因不产生现金流入,无法单独直接计算经济效益具有合理性;
5、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了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及实施后存在的相关风险,并做重大事项提示。
问题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个别报表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9.24亿元,合并报表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58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17.57亿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3.50亿元,长期股权投资为6.56亿元。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发行人对常州山蓝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为3,843.70万元,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1,000.00万元,上海杏泽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4,995.70万元,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问4,688.67万元,北京市协同毅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5,000.00万元,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30,000.00万元,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7,500.00万元等;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发行人对宁波铠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宁波恒升恒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10.00万元,宁波金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10.00万元,宁波美联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5.00万元等。此外,发行人全资控股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设从事金融类业务子公司包括乐普(深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乐普(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结合上述各企业的出资情况、投资范围或业务范围、穿透说明已投资或拟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资金往来等内容,进一步充分论证说明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0、问题20的各项要求;(2)结合上述情况,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问题(1)结合上述各企业的出资情况、投资范围或业务范围、穿透说明已投资或拟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资金往来等内容,进一
步充分论证说明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0、问题20的各项要求;
一、上述各企业的出资情况、投资范围或业务范围、穿透说明已投资或拟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资金的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等情况
(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常州山蓝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常州山蓝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4年12月,并于2015年9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备案,基金备案主要投资行业为医疗健康行业,包括医疗器械、移动医疗技术、生物医药、医疗服务领域。
公司名称 | 业务范围 | 持有目的 |
常州山蓝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山蓝医疗健康基金以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医疗健康服务为投资方向,以早期项目和成长阶段的项目为主,是医疗健康专项投资基金 | 为公司培育优质项目,能够克服公司在早期项目投资上的盲点,为公司进入新技术、新产品、新领域提供机会 |
(2)出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基金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江苏慧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000.00 | 25.21% |
2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00 | 21.01% |
3 | 上海吉津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500.00 | 10.50% |
4 | 丁正林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4.20% |
5 | 羌瓅国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4.20% |
6 | 李元青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4.20% |
7 | 吕滋立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4.20% |
8 | 何国雄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4.20% |
9 | 朱晶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4.20% |
10 | 汪新洲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4.20% |
11 | 上海吉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4.20% |
12 | 王辉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2.10% |
13 | 周晖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2.10% |
14 | 杨雪良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2.10% |
15 | 郑学海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2.10% |
16 | 上海盛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300.00 | 1.26% |
(3)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基金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常州市速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82 | 21.98% | 医疗电子产品、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医疗器械研发;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维修服务;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生产);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三类医疗器械销售(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2 | 常州至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常州至善”) | 43.70 | 11.57% | 从事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二、三类医疗器械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2.1 | 上海盼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常州至善持有100% | 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3 | 常州朗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常州朗合”) | 236.62 | 14.90% | 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医疗器械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1 | 常州朗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00 | 常州朗合持有100% |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2 | 上海朗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00 | 常州朗合持有100% | 一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机电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从事医疗器械科技领域、生物科技领域、计算机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咨询(除经纪)。 |
4 | 苏州微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苏州微清”) | 645.81 | 14.93% | 生产、研发:三类6824医用激光设备、二类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研究开发:二类医疗器械;从事一类、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元器件的进出口及销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从事自产产品的出口及生产所需原材料和设备的进口业务;电子产品的生产和组装;提供上述商品的相关技术服务。 |
4.1 | 微清医疗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 50 | 苏州微清持有100% | 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的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眼镜、劳动防护用品、日用品、办公用品、塑料制品、五金产品的销售;医疗设备维修;医疗设备的维护;医疗设备租赁服务;医疗设备的技术咨询;医疗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疗器械技术、软件的开发;医疗器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医疗器械技术转让服务;电子产品组装;软件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通讯设备的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经营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 |
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 ||||
4.2 | 朗玛二十七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朗玛创投”) | 500 | 苏州微清持有4.28% |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
4.2.1 | 深圳兰度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兰度”) | 5,764.10 | 朗玛创投持有0.90% | 一般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的销售;生物材料、医疗器械、日用品、化妆品、保健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医疗器械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的生产。 |
4.2.1.1 | 深圳英普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000 | 深圳兰度持有1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医疗、生物技术产品的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 |
4.2.1.2 | 深圳齐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777.78 | 深圳兰度持有86.50%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生物材料、医疗器械、日用品、化妆品、保健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医疗器械项目;口罩的生产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Ⅱ类、Ⅲ类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Ⅱ类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Ⅱ类、Ⅲ类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医用口罩的生产和销售。 |
5 | 天昊基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天昊基因”) | 888.89 | 5.25% | 基因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发:生物试剂;销售:实验用生物试剂,实验室仪器设备;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5.1 | 天昊生物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天昊生物”) | 10,000 | 天昊基因持有100% | 研发:生物试剂、体外诊断试剂盒、医药中间体、医疗器械;生物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实验用生物试剂、实验室仪器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
5.1.1 | 苏州天昊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1,200 | 天昊生物持有100% | 从事医学检验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上述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
5.2 | 重庆天昊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重庆天昊”) | 1,500 | 天昊基因持有100% | 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除外)。 |
5.2.1 | 云南天昊医学检验有限 | 200 | 重庆天昊持有 | 医疗服务(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 | 5% | |||
5.3 | 天昊健康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1,000 | 天昊基因持有100% | 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医药咨询(不得从事诊疗动活动),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疗器械经营,仪器仪表、健身器材、实验室设备及耗材的销售。 |
5.4 | 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天昊基因持有100% | 生物试剂(除药品、危险品)、仪器仪表的研发与销售,生物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5.5 | 苏州因诺维特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天昊基因持有100% | 生物试剂、医药中间体、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试剂的研发、销售;医疗器械的销售;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理技术开发和应用);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5.6 | 浙江昊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00 | 天昊基因持有60% | 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物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设备仪器研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
6 | 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盛世泰科”) | 2,235.24 | 4.10% | 医药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研发、销售:植物提取物、生物制品;销售:化工产品、实验仪器仪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药品,并从事上述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6.1 | 江苏盛世药业有限公司 | 3,000 | 盛世泰科持有100% | 药品生产,医药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转让,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7 | 天津瑞奇外科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瑞奇”) | 18,887.90 | 3.53% | 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及相关研发成果的技术转让;基础零件、部件的制造、销售,并提供上述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与本公司产品相关的设备租赁。 |
7.1 | 瑞奇外科器械(北京)有限公司(“瑞奇北京”) | 2,004.71 | 天津瑞奇持有100% | 销售医疗器械;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维修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7.1.1 | 北京瑞贝德微创外科技术有限公司 | 200 | 瑞奇北京持有100% | 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
7.2 | 华外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 1,261.90 | 天津瑞奇持有100% | 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自有研究成果的转让,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7.3 | 天津环乙灭菌技术有限公司 | 1,200 | 天津瑞奇持有100% |
7.4 | 上海瑞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500 | 天津瑞奇持有100% | 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类、二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玻璃制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家居用品、服装鞋帽、母婴用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皮革制品、电子产品、健身器材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 |
7.5 | 天津瑞贝精密机械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天津瑞贝”) | 612.24 | 天津瑞奇持有51.00% | 精密机械产品研发、销售、服务;医疗器械产品研发、服务;技术开发与外包服务;机械零件加工、组装与配套服务;五金机电设备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经营的除外);机械零件修理;仓储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限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7.5.1 | 思哲科精密机械制造常州有限公司 | 1,500 | 天津瑞贝持有30.00% | 精密机械零部件制造、设计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
7.6 | 上海济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 | 天津瑞奇持有51.00% | 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及相关研发成果的技术转让。 |
8 | 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格泰”) | 2,445.71 | 3.02% |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生物制品、医药产品的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人体干细胞、基因修复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劳防用品生产,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
8.1 | 广州市利格泰华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利格泰持有30.00% | 生物技术转让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科技项目招标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健康科学项目研究成果技术推广;健康科学项目研究成果转让;医疗技术转让服务;医疗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医疗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再生医学抗衰老研究服务;生物医疗技术研究;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用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医疗用 |
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医疗专业领域大型峰会的承办;医疗技术研发;医疗设备租赁服务;医疗设备维修;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 | ||||
8.2 | 上海博进凯利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利格泰持有20.00% |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生物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医药中间体、实验室耗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9 | 深圳市海普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普洛斯”) | 870.95 | 3.17%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生物技术开发及产品销售、技术检测、技术测评、技术咨询;生物医学工程的技术研发及产品销售;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生物环保相关的科研试剂、耗材、仪器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 |
9.1 | 深圳海普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 | 1,100 | 海普洛斯持有1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生物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建材、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社会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 |
9.2 | 深圳小海码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海普洛斯持有1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健康管理技术及服务;生物技术开发及产品销售、技术检测、技术测评、技术咨询;生物医学工程的技术研发及产品销售;生物环保相关的科研试剂、耗材、仪器的销售;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互联网产品营销及推广。 |
9.3 | 北京海普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海普洛斯持有100%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
9.4 | 深圳海普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00 | 海普洛斯持有1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生物技术开发及产品销售、技术检测、技术测评、技术咨询;生物医学工程的技术研发及产品销售;生物环保相关的试剂、耗材、仪器的销售 |
9.5 | 深圳精准医疗创新研究有限公司 | 100 | 海普洛斯持有1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生命科学及生物技术研发、生物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销售实验室仪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
9.6 | 江西海普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海普洛斯”) | 200 | 海普洛斯持有85.00% | 生物基因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生物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健康管理;实验室设备、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租赁;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及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
9.6.1 | 江西海普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500 | 江西海普洛斯持有100% | 医学检验、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生物制品及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科技、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医疗器械的销售;实验室设备、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租赁。 |
10 | 苏州景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苏州景昱”) | 2,091.63 | 1.39% | 研发: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精密零件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精密零件,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 |
10.1 | 景昱医疗器械(长沙)有限公司 | 300 | 苏州景昱持有100% | 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的生产;软件、医疗器械技术的开发;电子产品组装;电子产品及配件、计算机软件销售;医疗设备的技术咨询;医疗器械技术转让服务;医疗设备维修;营养健康咨询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
11 | 广州朗圣药业有限公司(“朗圣药业”) | 2,387.26 | 1.79% |
11.1 | 广州朗坤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朗圣药业持有100% |
11.2 | 韶关朗圣药业有限公司 | 2,000 | 朗圣药业持有100% | 销售:西药、预包装食品、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品以及国家管控的化工产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药品研发;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化学药品原料制造(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服务;临床检验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11.3 | 广州万方健医药有限公司(“万方健”) | 380 | 朗圣药业持有100%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用包装材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化妆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检验检测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
11.3.1 | 广州狮傲贸易有限公司 | 100 | 万方健持有100% | 酒类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日用杂品综合零售;服装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广告业;软件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
11.3.2 | 广州灵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50 | 万方健持有100% | 贸易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承揽;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人力资源外包; |
广告业;市场调研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 | ||||
11.4 | 江苏朗圣药业有限公司 | 2,307.69 | 朗圣药业持有65.00% | 化学原料药及片剂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2 |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 1.34% | 医疗器械、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仓储服务;销售Ⅰ类、Ⅱ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第Ⅲ类医疗器械。 |
13 | 博奥赛斯(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博奥赛斯天津”) | 7,650 | 0.70% | 生物技术开发、转让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生化试剂、临床诊断试剂、医疗器械、兽用针剂、生化试剂检验用具、基因工程药物、微生物环保产品的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I类:6840临床检验试剂、I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磁性颗粒-链霉亲和素工作液、BIOS-401型微孔板脱水仪)生产;II、III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化学发光测定仪及试剂)生产;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生产(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医疗器械租赁;仪器维修;耗材批发兼零售;医疗器械销售。 |
13.1 | 博奥赛斯(重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博奥赛斯重庆”) | 2,000 | 博奥赛斯天津持有100% | 生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用具、环保产品的研发;I类医疗器械、仪器(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生产;II类、III类医疗器械生产(以上两项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医疗器械租赁;仪器维修;I类、II类、III类医疗器械(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的销售。 |
13.1.1 | 威米(重庆)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2,000 | 博奥赛斯重庆持有100%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 |
疗器械销售 | ||||
13.2 | 南京博奥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博奥赛斯天津持有100% | 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药品生产、研发;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仪器维修。 |
13.3 | 博奥赛斯(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博奥赛斯天津持有100% | 生物、体外诊断仪器及试剂、生物试剂、实验室仪器、生物医药、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租赁;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化学试剂、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Ⅰ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翻译服务。 |
13.4 | 天津梅迪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博奥赛斯天津持有100% | 生物技术开发、转让、信息咨询服务;生物医药技术咨询;体外诊断仪器及试剂开发;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生物试剂(化学危险品除外)、实验室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辅助设备批发兼零售;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软件研发、销售;生物技术及医疗器械技术转让;生物试剂、实验室仪器技术开发、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翻译服务;医疗器械销售。 |
13.5 | 天津百奥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博奥赛斯天津持有100% | 生物技术开发、转让、信息咨询服务;生物医药技术咨询;生物试剂、实验室仪器技术开发、咨询;软件研发、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生物试剂(化学危险品除外)、实验室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辅助设备、I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的批发兼零售;体外诊断仪器及试剂研发;医疗器械技术转让;医疗器械租赁;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翻译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13.6 | 郑州博奥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00 | 博奥赛斯天津持有65.00% | 生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化试剂、临床诊断试剂研发;第I、II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兽用试剂、生化试剂检验用具、基因工程药物、微生物环保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生产(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医疗器械租赁;仪器维修;耗材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 |
13.7 | 天津华银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1,000 | 博奥赛斯天津持有31.03%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建设工程设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
(4)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
通过上表可知,常州山蓝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及间接投资的公司均为医疗行业相关的公司。
同时,常州山蓝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6年1月已与发行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秉承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医疗健康领域,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共赢机制,各方通过合作,以投资医疗器械、移动医疗、生物医药、健康服务领域为方向,围绕慢性疾病的预防、诊断、微创治疗、康复产业,在医疗健康重点领域形成战略性布局,为公司进入新技术、新产品、新领域提供机会。
(5)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
常州山蓝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行业为医疗健康行业,包括医疗器械、移动医疗技术、生物医药、医疗服务领域,将根据具体投资项目,制定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安排。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其投资金额为3,843.70万元。
2、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并于2017年1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备案,基金备案投资范围包括具有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且处于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等。
公司名称 | 主要情况 | 持有目的 |
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崇德英盛致力于投资具有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且处于初创期和早中期的生物医药企业等 | 为公司获取未来更好的发展且与公司现行业务实现融合的业务资产,提供一个先入为主的先机 |
(2)出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基金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750.00 | 37.95% |
2 |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5,000.00 | 24.49% |
3 | 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 2,000.00 | 9.79% |
4 | 李华 | 1,300.00 | 6.37% |
5 |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4.90% |
6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4.90% |
7 | 滨州市朗润置业有限公司 | 650.00 | 3.18% |
8 | 泰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50.00 | 3.18% |
9 | 北京阳坊胜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50.00 | 3.18% |
10 | 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20.00 | 1.08% |
11 | 张智超 | 200.00 | 0.98% |
(3)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基金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北京华彬立成科技有限公司(“华彬立成”) | 560.14 | 3.13% | 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
1.1 | 数魔方(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华彬立成持有100% | 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2 | 上海药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华彬立成持有100% | 在医药、生物、计算机、网络、数据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翻译服务,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人才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 |
1.3 | 上海药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华彬立成持有100% | 一般项目:从事医药科技、生物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数据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翻译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
1.4 | 上海药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华彬立成持有100% | 从事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生物科技、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疗器械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包装材料、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网络科技,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翻译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 |
1.5 | 上海云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华彬立成持有10% | 一般项目:从事健康、计算机、新材料、网络、能源、生物、信息、电子、医疗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广告设计、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餐饮企业管理;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电线电缆、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空调设备的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食用农产品的销售;食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2 | 运怡(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运怡北京”) | 694.07 | 2.49% |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推广、服务;销售医疗器械Ⅰ类、Ⅱ类、橡胶制品、塑料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体育用品;软件开发;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市场营销策划;翻译服务;打印、复印;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Ⅰ类医疗器械。 |
2.1 | 武汉北慕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北慕”) | 2,500 | 运怡北京持有100% | 软件开发;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塑料零部件、模具、工装治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体育用品制造、加工、销售;I类医疗器械销售;生产机器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翻译服务;办公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
2.1.1 | 武汉助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武汉北慕持有80.00% | 智能科技、新材料、新工艺研发;塑料零部件、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销售;橡胶制品、模具、工装治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体育用品制造、加工、销售;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办公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
3 | 上海信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信忠”) | 318.13 | 1.77% | 医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一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化妆品、电子产品、所有第二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 |
3.1 | 天津佳德凯泰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10 | 上海信忠持有100% | 医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物、麻醉类药物除外);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服务;会议服务;舞台搭建;展览展示服务。 |
3.2 | 北京妙信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上海信忠持有35.00% | 技术推广服务;电脑动画设计;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 |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4 | 北京长江脉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脉”) | 3,788.77 | 1.76% | 清洗剂、消毒剂的生产;(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医疗、保健、化工产品技术开发、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劳务服务;维修机械设备;技术推广服务;销售医疗器械(限Ⅰ类、Ⅱ类)、卫生用品、化妆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 |
4.1 | 浙江长江脉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长江脉持有100%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物联网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技术、自动化控制系统、电子产品;承接:弱电工程、综合网络布线工程(凭资质经营);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 |
4.2 | 武汉长江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长江脉持有100% | 清洗剂、消毒剂制造、批发兼零售,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研发、制造、批发兼零售,医疗用品、食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卫生用品、化妆品、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维修(不含特种设备),其他技术推广服务,兽用药品制造、批发兼零售。 |
4.3 | 中食健之素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1,000 | 长江脉持有70.00%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食品添加剂;零售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
5 | 宜明昂科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宜明昂科”) | 554.19 | 0.97% | 一般项目:生物医药技术(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5.1 | 宜明探科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200 | 宜明昂科持有100% | 生物医药技术、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实验室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6 | 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科泰”) | 5,058.14 | 0.93%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设计;销售办公专用设备及配件、实验室专用设备及配件、通用设备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医学研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租赁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化学发光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试剂盒)、临床检验设备;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 |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6.1 | 天津华科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 | 华科泰持有100% | 生物技术(精神、麻醉类药物除外)、计算机网络(医用网络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食品安全检测试剂及设备、生物制剂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检测、制造、销售;仪器仪表(计量器具除外)、实验室设备及耗材、办公设备批发兼零售;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 |
6.2 | 天津博硕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博硕”) | 457.14 | 华科泰持有51.00% | 科学仪器、分析仪器及机电一体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科学仪器设备制造及维修;科学仪器设备、分析仪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生物试剂盒批发兼零售;食品检验服务;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食品安全检测试剂及设备、生物制剂(麻醉、精神类药物及医疗制剂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检测、制造、销售;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业务。 |
6.2.1 | 天津安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0 | 天津博硕持有100% | 生物(精神、麻醉类药物除外)技术开发;食品安全检测试剂及设备、一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检测设备及其零配件、电子产品、实验室设备、生物制剂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检测、制造、销售;仪器仪表(计量器具除外)、汽车及零部件、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除外)批发兼零售;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 |
7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亚虹”) | 1,628.82 | 0.54% | 医药产品的技术研发、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7.1 | 上海亚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江苏亚虹持有100% | 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知识产权代理,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 |
8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药控股”) | 11,153.93 | 0.40%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和实验发展。 |
8.1 |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 | 首药控股持有100%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9 | 北京君科华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君科华元”) | 300 | 33.33% | 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9.1 | 泰州华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君科华元持有100% | 药品研发 |
9.2 | 北京美倍他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 50 | 君科华元持有100% |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
(4)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
通过上表可知,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投资的公司均为医疗行业相关的公司。同时,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2016年6月已与发行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约定:通过投资为公司获取未来更好的发展且与公司现行业务实现融合的业务资产,提供一个先入为主的先机,提升公司在医疗领域与资本市场的双重价值。
(5)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
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范围包括具有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且处于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其将根据具体投资项目,制定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安排。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其投资金额为1,000.00万元。
3、 上海杏泽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上海杏泽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6年1月,并于2017年3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备案。该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创新生物医药、创新生物治疗技术、新型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大分子生物药、小分子靶向药物、重组蛋白和自身免疫法、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
公司名称 | 主要情况 | 持有目的 |
上海杏泽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由上海杏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并管理,聚焦于国内外生物医药创新项目的投资 | 通过投资该基金,公司能够借助资本纽带快速切入医药研发前沿、发展潜力巨大的创新药领域,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生物医药研发领域的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
(2)出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基金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杏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1.04% |
2 | 上海月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100 | 0.10% |
3 | 上海达宣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0.42% |
4 | 上海健横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200 | 2.29% |
5 | 上海通鸿实业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500 | 1.56%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观鼎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7,500 | 7.82% |
7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彦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7,000 | 7.30% |
8 | 上海普琴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1.04% |
9 | 上海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1.04% |
10 | 上海杏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2,850 | 13.39% |
11 |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100 | 6.36% |
12 | 上海江潮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7,000 | 7.30% |
13 | 上海协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1.04% |
14 | 宁波纽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5,000 | 15.63% |
15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5.21% |
16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创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1.04% |
17 | 钟伟 | 有限合伙人 | 4,600 | 4.79% |
18 | 闫相宏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2.08% |
19 | 陈龙海 | 有限合伙人 | 4,500 | 4.69% |
20 | 吴瑞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1.04% |
21 | 凌银华 | 有限合伙人 | 1,600 | 1.67% |
22 | 周琴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3.13% |
(3)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基金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松乐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10,001 | 99.99% | 生物科技、医疗技术开发 |
2 | 非同(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8,270.677 | 25.91% | 大分子靶向抗癌药物研发 |
3 | 上海优卡迪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优卡迪”) | 1,101.577 | 16.93% | 细胞免疫治疗 |
3.1 | 上海优卡迪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优卡迪持股100% | 生物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
3.2 | 海南海优细胞免疫治疗研究有限公司 | 5,000 | 优卡迪持股20% | 基因-细胞肿瘤免疫技术项目研究、开发;CAR-T技术免疫治疗服务;化学工程研究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研发;生物医疗技术研究;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服务;健康科学项目研究成果转让;健康科学项目研究成果技术推广;生命工程项目开发;技术进出口;医疗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
4 | 上海杏泽兴瞻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5,910 | 9.43% | 由医疗产业基金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间较短,尚未有对外投资,未来将投资医疗相关行业 |
5 |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4,771.047 | 5.20% | 肿瘤、中枢神经等药物的研发、生产、销售 |
6 | 北京六合宁远科技有限公司(“六合宁远”) | 3,183.386 | 3.78% | 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学品、手性化合物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服务 |
6.1 | 烟台宁远药业有限公司 | 20,000 | 六合宁远持股100% | 研发医药新产品、医药制剂;生产、批发、零售原料药中间体和生物技术产品;相关设备、配件的进出口以及上述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 |
6.2 | 上海罕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六合宁远持股100% | 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 |
7 |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邦医药”) | 47,500 | 1.05% | 医药原料药的制造、供应 |
7.1 | 浙江中同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同”) | 30,000 | 国邦医药持有100% | 医药化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咨询服务;化工原料的批发;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凭生产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债券、证券、期货信息咨询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医药市场推广服务、市场调研;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 |
7.1.1 | 浙江中同药业有限公司 | 1,000 | 浙江中同持有100% | 生产销售:医药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医药半制剂、药用辅料; 销售:精细化工、医药中间体(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债券、期货);医药化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转让;贸易经纪与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7.2 | 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国邦”) | 13,880 | 国邦医药持有100% | 许可项目:兽药生产;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
7.2.1 | 浙江东盈药业有限公司 | 23,405.778 | 浙江国邦持有100% | 生产原料药(头孢呋辛钠、头孢地嗪钠、硫酸头孢匹罗、头孢米诺钠、头孢氨苄、头孢西丁钠、头孢硫脒、头孢丙烯、头孢替唑钠、盐酸头孢替安、头孢匹胺、头孢特伦新戊酯、头孢尼西钠);副产(巯基苯并噻唑、异辛酸钠、特戊酸、氧化铝、硫酸钠、氯化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副产(丙酮、二氯甲烷、乙酸乙酯、三乙胺)(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自产产品; 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凭许可经营 |
7.2.2 | 南京和美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国邦持有35% | 从事生物医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物制品、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 |
7.3 | 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山 | 10,473 | 国邦医药持有100% | 生产、销售:氢氧化钠溶液53500t/a、硼氢化钾5000t/a、硼氢化钠4000t/a、60%油分氢化 |
东国邦”) | 钠1000t/a、硼酸三甲酯26568t/a、29%甲醇钠甲醇溶液10000t/a、N,N-二甲基哌嗪1000t/a、盐酸3000t/a、乙醇250t/a、氨水200t/a、氟化钾10t/a、亚硫酸氢铵溶液7000t/a、环丙胺2000t/a、N-甲基哌嗪2000t/a、N-乙基哌嗪1000t/a、液体硼氢化钠60000t/a、氢气2000Nm3/h(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氟苯尼考、环丙氨嗪、D-对甲砜基苯丝氨酸乙酯、四水合酒石酸钙、工业无水硫酸钠、工业盐(氯化钠)、工业氯化铵、对甲砜基甲苯、结晶氯化铝、聚合氯化铝、强力霉素、氟化钙、对甲苯亚磺酸钠、对甲苯亚磺酸、对甲苯亚磺酸锌、对甲砜基苯甲醛、2-硝基-4-甲砜基甲苯、 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阿苯达唑、芬苯达唑、奥芬达唑、氧阿苯达唑、环丙甲酰胺、N,N-二乙基-2,3,3,3-四氟丙酰胺(不含危险化学品);兽用药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动物用药品、饲料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兽用药品、饲料添加剂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交流、推广、转让;国家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产租赁;房地产商经营服务 | |||
7.3.1 | 山东滨安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山东国邦持有30% | 安全技术服务 |
7.4 | 杭州宜泛进出口有限公司 | 3,000 | 国邦医药持有100% | 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纳;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原料)、纺织原料、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国家政策允许上市的食用农产品** |
7.5 | 新昌和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和宝”) | 2,000 | 国邦医药持有1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水产养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7.5.1 | 杭州国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 | 新昌和宝持有10% |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医药技术、化工产品。 |
7.6 | 新昌国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 300 | 国邦医药持有100% |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凭许可证经营)销售:精细化工、医药化工中间体(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品和监控化学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 |
经营*** | ||||
7.7 | 杭州国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 | 国邦医药持有90% |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医药技术、化工产品。 |
7.8 | 浙江国邦现代医药有限公司(“国邦现代”) | 1,178 | 国邦医药持有63.67% | 一般项目:药品经营、食品经营(上述范围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批发: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食品添加剂)、消毒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化妆品、农副产品;商务信息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基金);批发、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货物进出口;市场营销策划;市场推广调研;企业管理(除投资与资产管理);医药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 |
7.8.1 | 绍兴市国邦大药房有限公司 | 50 | 国邦现代持有100% | 药品经营、食品经营(上述经营范围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 |
8 | 生生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生生供应链”) | 687.995 | 9.90% | 冷链设备、冷链物流技术的开发 |
8.1 | 上海生生物流有限公司 | 5,000 | 生生供应链持股100% | 货运、货物专用运输(低温冷藏)、医药生物冷链物流 |
8.2 | 上海泰锟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泰锟医药”) | 1,000 | 生生供应链持股35% |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医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贸易咨询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第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医疗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
8.2.1 | 上海泰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泰锟医药持股40% | 一般项目: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通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 |
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 ||||
9 | 上海申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申淇”) | 3,222.276 | 4.11% |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医学材料及制品(除药品、人体干细胞及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的研发和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医疗器械研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技术服务。 |
9.1 | 北京哈特凯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上海申淇持股36.29% |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I类;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医疗器械I、II类。 |
(4)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
通过上表对外投资公司的营业范围可知,上海杏泽兴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直接及间接投资的公司均为医疗行业相关的公司。
同时,上海杏泽兴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2016年12月已与发行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约定:重点围绕心血管、内分泌疾病药物领域,在创新药物的发现、开发、临床试验、注册、市场开发、销售等诸多方面进行全面合作,通过战略合作进一步丰富公司药品板块的产品线,为公司药品板块的长期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5)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
上海杏泽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主要投资领域为创新生物医药、创新生物治疗技术、新型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大分子生物药、小分子靶向药物、重组蛋白和自身免疫法、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其将根据具体投资项目,制定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安排。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其投资金额为4,995.70万元。
4、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成立于2017年1月,并于2017年4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备案。该基金主要投资重点为医疗健康、信息技术、新材料运用等领域。
公司名称 | 主要情况 | 持有目的 |
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主要侧重于医疗健康、信息技术、新材料运用等相关领域的未上市优质企业的投资 | 通过参与投资该基金,公司可致力于与基金所投资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和合作共赢机制,重点围绕心血管医疗健康领域,在高端诊疗设备、高值耗材和精准医疗等方面,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建立和保持公司在医疗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 |
(2)出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基金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市合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937.735 | 1.78% |
2 |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9,377.3325 | 17.79% |
3 | 南通市合众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5,823.3235 | 11.05% |
4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688.668 | 8.90 % |
5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688.668 | 8.90 % |
6 | 深圳市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688.668 | 8.90 % |
7 |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219.8005 | 8.01% |
8 | 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813.2015 | 5.34% |
9 | 芜湖歌斐景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813.2015 | 5.34% |
10 | 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344.334 | 4.45% |
11 |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875.4665 | 3.56% |
12 | 张滟琳 | 有限合伙人 | 1,875.4665 | 3.56% |
13 | 北京数码视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875.4665 | 3.56% |
14 | 上犹益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406.599 | 2.67% |
15 | 唐武盛 | 有限合伙人 | 1,406.599 | 2.67% |
16 | 颜肖珂 | 有限合伙人 | 937.735 | 1.78% |
17 | 浦江悦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937.735 | 1.78% |
(3)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基金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公司及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其子公司 | (万元) | |||
1 | 深圳优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优迪”) | 744.444 | 22.39% | 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1 | 深圳优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00 | 深圳优迪持有1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生物工程与生物医学相关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的货物及技术);生物原料、实验室耗材、电子产品、通讯器材、自动化控制设备、办公设备及耗材、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的批发兼零售;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安装、维护及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第一类、第二类(含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
1.2 | 湖南优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0 | 深圳优迪持有100% | 生物工程与生物医学相关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的货物及技术);实验室耗材、电子产品、通讯器材、自动化控制设备、办公室设备及耗材、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的批发兼零售;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安装、维护及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第一类、第二类(含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化工原料批发兼零售。 |
2 | 湖南泰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泰瑞医疗”) | 3,333.333 | 7.73% | 提供高端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 |
2.1 | 湖南远古空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泰瑞医疗持有100% | 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二类医疗器械、化妆品批发;机电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浙江佰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佰辰医疗”) | 1,480.052 | 5.68% | 专注于质谱应用与创新的第三方检测服务 |
3.1 | 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3,000 | 佰辰医疗持有100% | 服务:医学检验科(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疗技术、生物技术、检测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 |
转让;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 ||||
3.2 | 杭州佰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00 | 佰辰医疗持有100% | 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试验分析仪器(不含计量器具)制造、销售;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化学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市场调研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
3.3 | 杭州佰鸿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佰辰医疗持有100% | 服务:网络技术、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批发、零售:医疗器械(限一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 |
3.4 | 杭州迈思立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佰辰医疗持有51% | 服务:医药技术、生物技术、检测技术、仪器仪表、计算机硬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批发、零售:医疗器械(限一类),实验室用设备。 |
3.5 | 瑞莱谱(杭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瑞莱谱”) | 62.5 | 佰辰医疗持有12.80% | 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研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一类、二类、三类),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3.5.1 | 瑞卡普特(海宁)仪器有限公司 | 200 | 瑞莱谱持有80% | 一般项目:仪器仪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 |
服务。 | ||||
4 | 深圳唯公科技有限公司(“唯公科技”) | 153.561 | 7.77% | 专业从事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试剂研发及产业化 |
4.1 | 深圳唯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唯公生物”) | 1,000 | 唯公科技持有1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科研仪器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生物技术、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即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科研仪器类的科技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的货物及技术);从事生物技术、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即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科研仪器类的科技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的销售与服务;一类、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生物原料的技术研发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科研仪器类的科技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生产。 |
4.1.1 | 湖南唯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唯公生物持有100% | 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科研仪器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科研仪器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的货物及技术);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科研仪器的生产、销售;生物原料的技术研发与销售。 |
4.2 | 北京唯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1,000 | 唯公科技持有100% | 生物化学制品的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医疗器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
5 | 深圳华迈兴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华迈兴微”) | 1,281.482 | 3.50% | 医疗器械即时诊断设备(poct)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以及配套的心血管疾病标志物试剂卡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5.1 | 苏州华迈兴微医疗科技有限 | 2,666.666 | 华迈兴微持有 | 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公司 | 100% |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
5.2 | 广西华迈兴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华迈兴微持有100% | 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为医疗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6 | 西安华讯天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华讯天基”) | 625 | 19.80% | 电子通信产品的研发、销售 |
6.1 | 西安华讯天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300 | 华讯天基持有100%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
7 | 厦门傅里叶电子有限公司(“傅里叶”) | 1,405.831 | 10.73% | 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
7.1 | 厦门傅里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100 | 傅里叶持有100% |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音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7.2 | 上海傅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0 | 傅里叶持有100% | 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电子通信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
8 | 斯坦德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 | 434.545 | 10.00% | 移动机器人定位导航及运动控制器等 |
9 | 杭州博雅鸿图视频技术有限公司(“博雅鸿图”) | 1,492.86 | 8.21% | 致力于视觉智能芯片及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及产业化 |
9.1 | 南京博雅集智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210 | 博雅鸿图持有90% | 计算机、电子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图像视频领域相关软硬件和系统的产品销售。 |
9.2 | 北京博雅慧视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5,291.019 | 博雅鸿图持有50.10% |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
9.3 | 浙江智慧视频安防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1,000 | 博雅鸿图持有2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10 | 唯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12 | 8.84% | 提供人工智能图像识别产品和解决方案 |
11 | 航广卫星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航广卫星”) | 11,330.131 | 8.20% | 提供从网络、硬件、软件、系统一站式解决方案 |
11.1 | 航广网络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 | 航广卫星持有100% | 在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通讯工程、网络工程设计、建设与维护;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各类广告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 |
11.2 | 天翼智慧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航广卫星持有42.90%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 |
12 | 成都英思嘉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3,805.31 | 8.06% | 集成电路设计、开发 |
13 | 长扬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长扬科技”) | 2,023.809 | 6.99% | 专注于工业互联网、态势感知和安全大数据应用 |
13.1 | 长扬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1,000 | 长扬科技持有100% | 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支撑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数字出版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模型设 |
计与制作;教具、文具、玩具的嵌入式软件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动漫衍生产品设计服务;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软件运行维护服务;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 ||||
13.2 | 长扬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1,000 | 长扬科技持有100% | 从事智能科技、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模型设计;包装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动漫设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以承接服务外包的方式从事信息技术服务。 |
13.3 | 新疆长扬网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长扬科技持有100% | 智能科技推广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质检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化设计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社会经济咨询;科技中介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 |
13.4 | 山西长扬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长扬科技持有60% |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产品、模型、包装装潢的设计;会议服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的技术咨询。 |
13.5 | 北京长扬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长扬科技持有51% | 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 |
14 | 深圳导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导远”) | 380.96 | 5.00% | 光电技术开发 |
14.1 | 广州导远电子 | 6,000 | 深圳导远 |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 |
科技有限公司 | 持有100% |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 ||
14.2 | 江苏感测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深圳导远持有80% | 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传感器、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导航仪器、电子测量仪器、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海洋专用仪器研发、制造、销售;应用软件的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14.3 | 苏州感测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感测”) | 500 | 深圳导远持有80% | 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及测试与控制设备、微传感器、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医疗仪器设备、通讯设备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集成电路设计;物联网系统、电子控制系统技术开发。 |
14.3.1 | 江苏感测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苏州感测持有20% | 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传感器、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导航仪器、电子测量仪器、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海洋专用仪器研发、制造、销售;应用软件的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15 | 泰斗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泰斗微电子”) | 8,617.314 | 5.26% | 芯片、模块及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 |
15.1 | 广州市泰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500 | 泰斗微电子持有100% |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卫星通信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软件零售;软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
15.1.1 | 广州市国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50 | 100% | 地理信息加工处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电 |
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卫星通信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软件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零售;模具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制造;交通安全、管制及类似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具有独立功能专用机械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安全智能卡类设备和系统制造;密钥管理类设备和系统制造等 | ||||
15.1.2 | 广州市物联万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100% | 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电子产品设计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信息电子技术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 |
15.1.2.1 | 深圳市车葫芦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37.73% |
15.1.3 | 广州市泰斗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100% | 软件开发;软件服务;软件批发;软件零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通讯终端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零售;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卫星通信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
15.1.4 | 广东凌传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辐射防护器材的研究、开发、设计;电磁屏蔽器材的研究、开发、设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 |
开发;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卫星通信技术的研究、开发等 | ||||
15.1.5 | 上海东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90 | 100% | 从事信息科技、通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系统集成,通讯产品、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15.1.6 | 深圳市北斗万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0 | 1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通信设备、网络技术、计算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辅件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经营进出口业务。 |
15.1.7 | 广州市纳微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 120 | 100% | 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卫星通信技术的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仪器仪表批发;电子产品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软件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
15.1.8 | 广州海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111.11 | 22.50% |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零售;软件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批发;软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广告业 |
15.1.8.1 | 广东海聊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68% | 应用软件开发;其他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 |
广告服务。 | ||||
15.1.9 | 海南自由流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18% | 高精度定位系统、高精度授时系统、高精度测量系统、GIS数据采集系统、北斗卫星短报文通信产品、北斗和卫星导航定位产品的开发、咨询、销售和服务,系统软件及交通网络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交通项目咨询、开发,城市运行智能化软件的研究与开发、系统集成、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及辅助设备的开发及销售,计算机技术服务,智能楼宇、智能交通、智能安全防范、综合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智能电力设备及系统研发、生产、制造与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的研发及销售。 |
15.1.9.1 | 北斗智通(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 1,120 | 55.00% | 软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与运行维护,北斗导航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智能交通产品、交通设施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交通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车联网应用的开发与销售。 |
15.1.10 | 西安巨向导航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10% | 一般经营项目:导航设备、通讯设备、导航电子信息技术的研发、销售。 |
15.2 | 成都市精准时空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泰斗微电子持有100% | 导航、时间频率、通信、雷达技术研究、技术咨询;导航定位、时间频率(不含计量器具)、通信、雷达、自动控制系统及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装配、调试并提供技术服务(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集成电路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工程设计、施工和相关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代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类经营项目凭相关资质许可证经营)。(涉及工业行业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6 | 北京航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449.75 | 4.69% | 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与应用 |
(“北京航景”) | ||||
16.1 | 航景创新防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10,000 | 北京航景持有100% | 无人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辅助设备(印刷电路板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生产制造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设计;发动机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租赁机械设备;维修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汽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代理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16.2 | 山东航景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北京航景持有100% | 航空、航天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生产、销售:无人机(不含机载武器);无人机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测绘航空摄影服务;航空货物运输;仪器仪表销售、维修;机械设备经营租赁(不含金融租赁、融资性租赁、融资性担保);销售:民用航空器及器材、电子产品、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汽车(不含低速电动车);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6.3 | 新疆航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航景”) | 500 | 北京航景持有100%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无人机、通讯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工艺品、服装、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
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6.3.1 | 阿勒泰航景创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 | 新疆航景持有60% | 无人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无人机、通讯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工艺品、服装、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品)销售;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6.4 | 北京皓虹航景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北京航景持有40% | 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租赁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民用航空器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民用航空器、消防器材、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机械设备;批发汽车、汽车零配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17 | 北京行易道科技有限公司(“行易道”) | 586.951 | 4.56% | 智能辅助系统等 |
17.1 | 苏州道锐达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行易道持有100% |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7.2 | 上海道锐达汽车科技有限公 | 10 | 行易道持有100% | 从事汽车整车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 |
司 | 机系统集成 ,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自主基础软件服务,工具软件服务,网络科技,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7.3 | 北京道锐达科技有限公司 | 1,100 | 行易道持有90.91%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汽车零配件;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18 | 深圳佑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佑驾”) | 2,787.101 | 2.97% | 人工智能技术的感知与决策解决方案 |
18.1 | 深圳佑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深圳佑驾持有1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汽车安全系统软件的研发、销售;电子产品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数据处理及相关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
18.2 | 徐州佑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深圳佑驾持有100% | 电子产品研发与销售;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安全系统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8.3 | 南京佑驾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深圳佑驾持有100% | 网络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汽车技术及相关产品、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8.4 | 湖北佑驾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深圳佑驾持有100% | 电子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汽车电子产品的加工和批发、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 |
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8.5 | 重庆佑驾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深圳佑驾持有100% | 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汽车安全系统的研发、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8.6 | 上海佑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深圳佑驾持有6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8.7 | 上海佑行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2,000 | 深圳佑驾持有55% | 一般项目:从事汽车、互联网、信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汽车、电子产品销售,机动车驾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9 | 慷智集成电路(上海)有限公司(“慷智集成”) | 162.699 | 8.66% | 聚焦于实时高清视频传输芯片、深度学习+增强现实+视觉计算SoC芯片等 |
19.1 | 慷智集成电路(北京)有限公司 | 1,105 | 慷智集成持有100% | 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 | 上海兴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兴容”) | 2,563.919 | 2.13% | 客商互动系统服务商 |
20.1 | 上海兴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3,000 | 上海兴容持有100% | 在通信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网络工程, |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会务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0.2 | 海南联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 | 上海兴容持有100% | 信息技术服务,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科技专业领域从事技术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网络工程,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除外),会务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鉴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
20.3 | 北京钧汇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上海兴容持有100%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企业管理;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通讯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电气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4 | 深圳景迅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300 | 上海兴容持有1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通信技术与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通信工程、网络工程、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21 | 南京芯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芯驰”) | 818.424 | 1.77% | 专注于半导体应用领域 |
21.1 | 上海励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 1,000 | 南京芯驰持有100% |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科技、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品牌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2 | 常州铭赛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铭赛”) | 3,600 | 13.59% | 工业、家用、商业机器人研发、制造、销售;精密自动化设备、精密测控产品、网络系统集成产品研发、销售、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2.1 | 铭赛机器人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500 | 常州铭赛持有100% | 工业机器人研发、制造、销售;精密自动化设备、精密测控产品、网络系统集成产品研发、销售、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2.2 | 常州铭赛智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铭赛智信”) | 300 | 常州铭赛持有100% |
22.2.1 | 常州高晟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222.222 | 铭赛智信持有13.50% | 从事传感技术、光电技术、生物科技、机电科技、测量技术、自动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传感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机电设备的制造、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与发行人业务关系
通过上表可知,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直接投资的公司均为医疗或信息技术行业相关的公司。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与医疗健康领域的融合不断加强。目前,公司四大业务板块中新型医疗业态板块最主要指人工智能及智慧医疗业务。同时,公司下设AI事业部,业务聚焦在人体生命体征参数的智能监测上,包括相关设备、软件、诊断服务的销售。例如,2018年11月,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技术领先的人工智能AI-ECG心电分析诊断软件系统获
得美国FDA批准注册和欧盟CE认证,AI-ECG Platform是国内首项实现产业化的AI医用技术,也是处于世界前列的用于心电分析和诊断的AI医用技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公司通过产业基金的形式投资上述信息技术类标的主要是从公司未来人工AI智能类医疗器械的研发和生产角度考虑,通过前瞻性、多元化战略布局才能确保未来年度创新器械产品分阶段分梯次上市,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增长。同时,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2017年9月已与发行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约定:通过利用双方优势寻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投资标的,并与所投资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将重点围绕心血管医疗健康领域,在高端诊疗设备、高值耗材和精准医疗等方面建立合作共赢机制,保持发行人在医疗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
(5)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
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主要投资重点为医疗健康、信息技术、新材料运用等领域,其将根据具体投资项目,制定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安排。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其投资金额为4,688.67万元。
5、北京市协同毅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北京市协同毅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8年3月,并于2018年5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备案。该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侧重于心、脑血管植介入器械、眼科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医疗人工智能、体外诊断等领域。
公司名称 | 主要情况 | 持有目的 |
北京市协同毅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侧重于心、脑血管植介入器械、眼科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医疗人工智能、体外诊断等医疗器械细分领域未上市优质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 | 重点围绕心、脑血管植介入器械、眼科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医疗人工智能、体外诊断等医疗器械细分领域,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建立和保持公司在医疗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 |
(2)出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基金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证鸿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250 | 2.48% |
2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49.50% |
3 | 北京昌平中小企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000 | 39.60% |
4 | 江苏赛哲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50 | 2.48% |
5 | 杨波 | 有限合伙人 | 200 | 1.98% |
6 | 张丰 | 有限合伙人 | 150 | 1.485% |
7 | 王帅 | 有限合伙人 | 150 | 1.485% |
8 | 刘洋 | 有限合伙人 | 100 | 0.99% |
(3)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基金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天津恒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恒宇”) | 1,894.736842 | 7.4417% | OCT影像设备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 |
1.1 | 天津海仁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1,000 | 天津恒宇持有51.00% | 医疗器械技术研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赛诺微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赛诺微”) | 7,147.6243 | 5.9702% | 肿瘤消融治疗、微创外科 |
2.1 | 赛诺微医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10,000 | 赛诺微持有100.00% | 医疗仪器设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
3 | 北京证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证鸿”) | 1,768.421 | 11.4286% | OCT等光学影像设备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 |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3.1 | 广东唯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唯仁”) | 1,515 | 北京证鸿持股75.00% | 医疗器械及影像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 |
3.1.1 | 合肥耀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广东唯仁持有100.00% | 医疗器械与影像设备的研发、安装、加工、制造、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光学检测设备及硬件的研发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1.2 | 广东视觉支点医疗影像技术有限公司 | 1,000 | 广东唯仁持有100.00%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疗器械及影像设备的研发),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2 | 天津优视眼科技术有限公司 | 1,000 | 北京证鸿持股65.00% | 眼科医疗技术研发 |
4 | 杭州心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32.6923 | 13.3333% | 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成果转让;医疗器械(一类、二类、三类)的生产、销售及其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5 | 天津车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24.4 | 9.0909%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分支机构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6 | 苏州领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95.4286 | / |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4)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
通过上表可知,北京市协同毅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及间接投资的公司均为医疗行业相关的公司。
同时,北京市协同毅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8年3月已与发行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约定:通过双方合作,借助对方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及先进的投资管理经验,发挥和利用各方优势寻找符合发行人发展战略的投资标的,重点围绕心、脑血管植介入器械、眼科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医疗人工智能、体外诊断等细分领域,进一步丰富发行人产品结构,建立和保持发行人在医疗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5)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
北京市协同毅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范围主要侧重于心、脑血管植介入器械、眼科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医疗人工智能、体外诊断等领域,其将根据具体投资项目,制定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安排。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其投资金额为5,000.00万元。
6、 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该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主要情况 | 持有目的 |
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通过参与发起设立北京人寿,既优化了公司投资结构,利用保险资金量大且持续时间长,具有长期稳定现金流的特点,更重要的是与北京人寿建立长期战略股权关系,促进公司心血管疾病健康产业产品和服务的更新换代,促进北京人寿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心血管等疾病健康商业保险,满足人民对新型心血管疾病等疾病创新产品和新型高端服务的追求,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广泛的机遇和更扎实的竞争优势 |
(2)出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 | 13.9860% |
2 |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 | 13.9860% |
3 | 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 | 40,000 | 13.9860% |
4 | 华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6,000 | 12.5874% |
5 | 北京草桥实业总公司 | 35,701 | 12.4829% |
6 | 朗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35,701 | 12.4829% |
7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10.4895% |
8 | 北京鹏康投资有限公司 | 14,299 | 4.9997% |
9 | 恒有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299 | 4.9997% |
(3)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北京人寿康养科技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100.00% |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及中介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居家养老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房地产开发;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云计算中心(PUE值在1.4以下);餐饮管理;销售电子产品、体育用品、医疗器械(限I类)、日用品、化妆品;旅游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4)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
公司通过参与发起设立北京人寿,既优化了公司投资结构,利用保险资金量大且持续时间长,具有长期稳定现金流的特点,更重要的是与北京人寿建立长期战略股权关系,促进公司心血管疾病健康产业产品和服务的更新换代,促进北京人寿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心血管等疾病健康商业保险,满足人民对新型心血管疾病等疾病创新产品和新型高端服务的追求,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广泛的机遇和更扎实的竞争优势。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其投资金额为30,000.00万元。
7、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8年5月,并于2018年11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备案。该基金主要投资重点为创新医药产业领域,及其相关医药医疗产业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
公司名称 | 主要情况 | 持有目的 |
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主要侧重于创新医药产业领域内及其相关医药医疗产业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 | 通过参与投资该基金,公司可致力于与基金所投资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和合作共赢机制,重点围绕心血管医疗健康领域,在高端诊疗设备、高值耗材和精准医疗等方面,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建立和保持公司在医疗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 |
(2)出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基金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齐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100 | 0.03% |
2 | 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60,000 | 18.84% |
3 | 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开元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0,000 | 12.56% |
4 | 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6,000 | 11.30% |
5 | 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0,000 | 9.42% |
6 | 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6.28% |
7 | 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6.28% |
8 | 苏酒集团江苏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6.28% |
9 | 宿迁天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3.14% |
10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3.14% |
11 |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3.14% |
1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申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1.57% |
13 | 拉萨普华领先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1.57% |
14 | 林芝乐成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1.57% |
15 |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0.94% |
16 | 西藏文瀚实业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000 | 1.88% |
17 | 西藏聚久致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0.94% |
18 | 厦门土豆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0.63% |
19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周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特殊有限合伙人 | 3,350 | 1.05% |
20 |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0,000 | 9.42% |
(3)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基金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上海然玉医药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100,100 | 99.90% | 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2 | 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唐玉”) | 40,100 | 81.30% |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1 |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艾力斯”) | 36,000 | 嘉兴唐玉持有9.58% | 化学合成原料药及制剂、中药有效成分的提取物及制剂、生物工程药物的研究开发 (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 |
2.1.1 | 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4,000 | 艾力斯持有100% | 片剂(含抗肿瘤药)、硬胶囊剂(抗肿瘤药)制造、销售,原料药制造、销售(限分支经营)(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地址和期限经营),自有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1.2 | 上海艾力斯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500 | 艾力斯持有100% | 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策划与推广,医药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 |
3 | 苏州永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永玉”) | 35,100 | 79.77% |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提供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1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迈威股份”) | 29,970 | 苏州永玉持有5.78% | 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3.1.1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 | 迈威股份持有100% | 从事生物医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3.1.2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江苏泰康”) | 8,500 | 迈威股份持有100% | 药品(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生产及销售。生物制品、药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非危险性化学试剂及耗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非危险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1.2.1 | 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5,000 | 江苏泰康持有30% | 药品的研发,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服务,自有设备的租赁。 |
3.1.3 | 上海普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迈威股份持有100% | 生物科技、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验室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3.1.4 | 上海德思特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德思特力”) | 557.5 | 迈威股份持有100% | 生物医药的研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验室设备、一类医疗器械、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3.1.4.1 | 北京科诺信诚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德思特力持有100% | 提供生物医药及化学医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医疗器械一类、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实验室仪器、设备。 |
3.1.5 | 南京诺艾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200 | 迈威股份持有90% | 生物制品、药品、生化试剂、实验试剂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的除外)。 |
3.1.6 | 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5,000 | 迈威股份持有70% | 药品的研发,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服务,自有设备的租赁。 |
4 | 苏州翼朴苏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翼朴苏榆”) | 60,100 | 33.28% | 股权投资及咨询;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 |
4.1 | 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5,510.20 | 翼朴苏榆持有17% | 药品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生物医疗技术研究;化学试剂和助剂销售(监控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除外);基因药物研发;干细胞药物研发;化学工程研究服务;健康科学项目研究、开发;干细胞技术的研究、开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生物药品制造;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含疫苗)批发;生物制品(不含疫苗)批发;西药批发 | ||||
5 | 青岛拾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35,000 | 30.29% | 从事医药、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健康信息咨询;医学研究;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均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国际贸易信息咨询。(以上范围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 |
6 | 泰州厚德奥科科技有限公司 | 41,200 | 30% | 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 |
7 | 泰州翰中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769.23 | 9% | 生物医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生物制品、生物技术、医疗技术的研发及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8 | 青岛双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500 | 7.21% | 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口服乳剂、丸剂(糖丸)、口服溶液剂、滴剂、颗粒剂(药品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9 | 乐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乐普生物”) | 149,269.26 | 4.72% | 许可项目:筹建药品生产、销售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生物、医学、化学科技(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9.1 | 乐普(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乐普生物持有100% | 从事生物、医学、化学、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药品(限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生物药品制造)。 |
9.2 | 乐普航嘉(上海)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 | 5,000 | 乐普生物持有100% | 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创客空间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商务咨询、财务咨询,公关活动策划,市场 |
司 | 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管理,从事生物制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 |||
9.3 | 上海乐普生物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乐普”) | 5,000 | 乐普生物持有100% | 医疗行业及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医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医疗设备租赁,在生物制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9.3.1 | 杭州熙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5 | 上海乐普持有30% | 生物技术的推广服务、开发服务、咨询和交流服务、成果转让;生物医疗技术研究;生物药物的研发;基因药物、干细胞药物研发;化学产品、化学试剂和助剂研发 (监控、危险化学品除外)。 |
9.4 | 上海美雅珂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937.20 | 乐普生物持有100% | 一般项目:抗肿瘤药物的研究与开发、自有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9.5 | 泰州翰中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769.23 | 乐普生物持有72% | 生物医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生物制品、生物技术、医疗技术的研发及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9.6 | 泰州厚德奥科科技有限公司 | 41,200 | 乐普生物持有70% | 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 |
9.7 | 乐普创一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3,000 | 乐普生物持有70% | 一般项目:从事生物技术、药品科技、医疗器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9.8 | 杭州皓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333.33 | 乐普生物持有30% | 生物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生物工程、生物药物的研发、销售;非医疗性健康咨询;批发、零售:消毒用品,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9.9 | 武汉滨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会生物”) | 2,165 | 乐普生物持有20.03% | 生物医药、诊断试剂、生化试剂、基因治疗产品、生物电子产品的研发;生物技术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9.1 | 武汉滨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00 | 滨会生物持有 | 生物技术咨询及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研发、生产、 |
100% | 销售:药品、诊断试剂、实验室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9.9.2 | 武汉滨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00 | 滨会生物持有100% | 生物技术咨询及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药品、诊断试剂、实验室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的研发。 |
9.9.3 | 武汉滨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5.55 | 滨会生物持有60.31% | 生物医药、诊断试剂、生化试剂、基因治疗产品、生物电子产品的研发;生物技术咨询服务。 |
9.9.4 | 湖北滨兴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滨会生物持有60% | 生物技术咨询服务;生物工程实验室整体设计;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制造、安装:实验室家具;设计、制作、销售:科教设备、实验室仪器;销售:实验室试剂;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公司经营的货物进出口除外);医疗器械经营项目的筹建(筹建期内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9.9.5 | 武汉滨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30 | 滨会生物持有51% | 酒曲、红曲、酶制剂、食品添加剂、酒类的研制、生产、加工、批发兼零售;生物制品的研发;生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4)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
通过上表可知,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及间接投资的公司均为医疗行业相关的公司。
同时,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8年8月已与发行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约定:通过双方合作,共同挖掘医药及器械产业、药械流通产业、医疗服务产业、健康管理产业以及与健康相关的其他产业的优质标的,通过间接投资标的与被投资标的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和合作共赢机制,加快发行人的战略布局和提升发行人行业地位。
(5)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
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重点为创新医药产业领域,及其相关医药医疗产业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其将根据具体投资项目,制定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安排。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其投资金额为7,500.00万元。
(二)长期股权投资
1、宁波铠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宁波铠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4月,主要投资领域为医疗行业相关企业。
公司名称 | 主要情况 | 持有目的 |
宁波铠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医药技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 | 通过其间接持有乐普观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0%股权、深圳乐普智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00%股权、北京乐普同心科技有限公司9.00%、乐普(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00%股权、北京乐普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0%股权、深圳中科乐普医疗技术有限公司7.00%股权、乐普佑康(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00%股权、乐普睿康(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00%股权 |
(2)出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企业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刘佳 | 有限合伙人 | 990.00 | 99.00% |
2 | 北京乐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1.00% |
注:北京乐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刘佳系发行人的员工。
(3)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乐普观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9.00%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 | 深圳乐普智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乐普智能”) | 7,142.8571 | 9.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零配件销售;经营电子商务;保健用品(不含保健食品)的销售;医疗器械的研发;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医疗科技产品、生物技术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化妆品、肥皂及合成洗涤剂的制造、销售;消毒用品生产销售;洗涤用品、保健食品、营养补充食品、家居护理用品、包装材料、橡塑制品、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零配件生产;保健用品(不含保健食品)的制造。 |
2.1 | 乐普家用医疗器械(重庆)有限公司 | 500 | 乐普智能持有100% |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2 | 普洁(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乐普智能持有88% | 生物与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化妆品、肥皂、洗涤剂、消毒用品(除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保健食品、食品、家居护理用品、包装材料、橡塑制品(不含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医疗器械销售、生产(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生物工程;药品、生物制品研发、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所有经营项目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北京乐普同心科技有限公司 | 5,714.2857 | 9.00% | 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医疗器械、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企业依法 |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4 | 乐普(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000 | 9.00% | 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品牌设计,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 北京乐普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乐普基因”) | 5,200 | 7.00% | 技术开发;提供会议、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医疗器械;日用品;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5.1 | 北京爱普益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爱普益”) | 1,503 | 乐普基因持有100.00% |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9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5.1.1 | 爱普益(苏州)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1,000 | 爱普益持有100.00% | 提供医学检验实验室服务,包含医学检验科、临床化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科(具体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 | 深圳中科乐普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3,500 | 7.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及其配件的技术开发;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上述产品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超声仪器、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光学器具设 |
备、医用光学仪器设备、内窥镜设备、手术室设备、急救室设备、诊疗室设备器具医疗器械及配件的生产与销售。 | ||||
7 | 乐普佑康(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乐普佑康”) | 11,765 | 5.0007% | 药品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委托加工;互联网信息服务;生产药品;零售药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生产药品、零售药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7.1 | 乐普佑康(海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10,000 | 乐普佑康持有100.00% |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日用品、医疗器械(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不需要行政许可的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保健食品、药品研发及其技术转让,医药进出口,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 乐普睿康(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乐普睿康”) | 11,765 | 5.0007% | 一般项目:从事智能科技、医疗科技、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8.1 | 乐普睿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乐普睿康持有100.00%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Ⅰ类、Ⅱ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卫生间用品、服装、化妆品、日用品、消毒用品、家用电器;设备租赁;销售食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8.2 | 北京睛康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乐普睿康持有100.00%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机械设备、卫生间用具、服装、化妆品、日用品;设备租赁;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8.3 | 北京晴康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乐普睿康持有100.00%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机械设备、卫生间用具、服装、化妆品、日用品;设备租赁;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8.4 | 黑玫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乐普睿康持有100.00% | 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机械设备、卫生间用具、服装、化妆品、日用品;设备租赁;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4)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
宁波铠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主要持有乐普观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00%股权、深圳乐普智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00%股权、北京乐普同心科技有限公司9.00%、乐普(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00%股权、北京乐普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0%股权、深圳中科乐普医疗技术有限公司7.00%股权、乐普佑康(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00%股权、乐普睿康(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00%股权。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其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
2、宁波恒升恒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宁波恒升恒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4月,主要持有北京乐普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股权。
公司名称 | 主要情况 | 持有目的 |
宁波恒升恒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医药技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主要持有北京乐普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股权 |
(2)出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企业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刘佳 | 有限合伙人 | 990.00 | 99.00% |
2 | 北京乐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1.00% |
注:北京乐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刘佳系发行人的员工。
(3)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北京乐普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乐普基因”) | 5,200 | 3.00% |
1.1 | 北京爱普益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爱普益”) | 1,503 | 乐普基因持有100.00% |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9日)。 |
1.1.1 | 爱普益(苏州)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1,000 | 爱普益持有100.00% | 提供医学检验实验室服务,包含医学检验科、临床化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科(具体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 |
(4)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
宁波恒升恒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主要持有北京乐普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股权。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其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
3、宁波金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宁波金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4月,主要持有深圳中科乐普医疗技术有限公司3.00%股权。
公司名称 | 主要情况 | 持有目的 |
宁波金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医药技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过其间接持有深圳中科乐普医疗技术有限公司3.00%股权 |
(2)出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企业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文晓颖 | 有限合伙人 | 990.00 | 99.00 |
2 | 北京乐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1.00 |
注:北京乐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子公司。
(3)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深圳中科乐普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3,500 | 3.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及其配件的技术开发;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上述产品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超声仪器、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光学器具设备、医用光学仪器设备、内窥镜设备、手术室设备、急救室设备、诊疗室设备器具医疗器械及配件的生产与销售。 |
(4)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
宁波金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主要持有深圳中科乐普医疗技术有限公司3.00%股权;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其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
4、宁波美联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宁波美联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4年8月,主要持有北京医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30.00%股权。
公司名称 | 主要情况 | 持有目的 |
宁波美联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医药技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持有北京医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30.00%股权 |
(2)出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企业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刘佳 | 有限合伙人 | 495.00 | 99.00% |
2 | 北京乐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5.00 | 1.00% |
注:北京乐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刘佳系发行人的员工。
(3)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北京医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医康世纪”) | 2,000 | 30.00%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医疗器械Ι类、Ⅱ类、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医疗器械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含诊断试剂);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1.1 | 北京中安易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安易胜”) | 1,400 | 医康世纪持股28.5714%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院管理(不含诊疗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租赁医疗设备;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金属材料、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1.1 | 西安中安易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中安易胜持股100.00% | 医疗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院管理(不含诊疗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租赁医疗设备;经济贸易的咨询;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销售医疗器械、金属材料、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上门安装和技术服务;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上门安装和技术服务;光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集成电路产品、医疗电子产品的研发、应用、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
(4)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
宁波美联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主要持有北京医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30.00%股权;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其投资金额为5.00万元。通过宁波铠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恒升恒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金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美联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表格可知,上述4家直接及间接投资的公司均为医疗行业相关的公司。
(三)发行人全资控股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设从事金融类业务子公司
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下设从事金融类业务子公司包括乐普(深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乐普(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该等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乐普(深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乐普(深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系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以心血管疾病医疗为核心,与保险机构密切合作,建立心血管疾病亚健康人群、心血管术后慢病管理的保险经纪服务平台。
(2)出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0% |
(3)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投资情形。
(4)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
乐普(深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系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以心血管疾病医疗为核心,与保险机构密切合作,建立心血管疾病亚健康人群、心血管术后慢病管理的保险经纪服务平台;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其投资金额为1,000.00万元。
2、乐普(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乐普(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并于2018年4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主要实现对心血管领域内的高技术、高附加值项目的投资。
(2)出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 |
(3)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西安交大思源普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大思源”) | 10,200.00 | 0.98%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资产 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及保险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 | 苏州易卖东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易卖”) | 921.152 | 交大思源持有1.17% | 计算机网络科技、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增值电信业务;批发:预包装食品、医疗器械、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文教用品、金银制品、珠宝、钻石、出版物、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办公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设备、纺织品、金属材料、日用百货、包装材料、花卉、工艺礼品、皮革制品、服装服饰、鞋帽、箱包、化妆品、玩具、钟表、眼镜及配件(不含隐形眼镜)、照相器材、体育用品、家具、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室内外装潢材料、电脑及配件、汽车、汽摩配件、宠物用品,从事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
乐普(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实现对心血管领域内的高技术、高附加值项目的投资,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其投资金额为1,250.00万元。
3、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主要业务为根据公司各级子公司、生态圈内上下游产业链公司的需求,开展产品租赁经营、提供应收账款相关的商业保理等服务。
(2)出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万元) | 持股比例 |
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20,250.00 | 75.00% |
Lepu Medical(Europe)Cooperatief U.A. | 6,750.00 | 25.00% |
(3)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投资情形。
(4)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以及资金往来
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根据公司各级子公司、生态圈内上下游产业链公司的需求,开展产品租赁经营、提供应收账款相关的商业保理等服务;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其投资金额为20,250万元。
二、充分论证说明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0、问题20的各项要求
经核查上述企业的出资情况、投资范围或业务范围、穿透说明已投资或拟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与发行人业务关系、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资金往来等内容,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0、问题20的各项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产业基金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0的规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经核查,发行人对于常州山蓝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3,843.70万元、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万
元、上海杏泽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995.70万元、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4,688.67万元、北京市协同毅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万元、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0万元以及发行人对宁波铠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金额10.00万元、宁波恒升恒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万元、宁波金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万元、宁波美联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00万元等的投资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这些企业所投资的与医疗相关的具体领域。公司对上述企业投资主要目的均为落实发展战略需要,完善公司在医疗产业投资布局战略,利用外部专业的投资团队和资金优势,建立与创新企业的连接,减少公司投资布局初创时期可能面临的风险,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发行人对上述企业的投资不属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界定的财务性投资。
2、北京人寿
乐普医疗对于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出于为医疗行业培育未来增长点目的,与北京人寿建立长期战略股权关系,并于2018年7月与北京人寿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18年7月11日正式公告),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北京人寿属财务性投资。截至2020年6月末,发行人对北京人寿投资总额为3亿元,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3.56%,,低于30%。该笔投资亦不属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因此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3、乐普金融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全资控股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控股管理平台,乐普金融下设从事金融类业务子公司包括乐普(深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乐普(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乐普金融的目的是拟通过公司在心血管领域医疗器械、医药、医疗服务等板块的品牌优势、上下游客户的资源优势,紧密围绕公司主业开展业务,
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供应商、协作商、代理商和国内外经销商的经营规模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提升公司医疗医药产业的发展,以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保持并提升公司在心血管领域医疗医药细分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促进公司医疗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上述业务均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紧密相关,且为公司主业服务。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乐普保险、乐普产业基金、乐普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控股公司名称 | 控股公司经营定位 | 成本 | 比例 | 投资时间 | 方法 | |
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针对心血管领域医疗器械、医药、移动医疗和医疗服务行业上下游全产业链环节设立金融控股管理平台 | 28,600 | 100% | 2015.9.30 | 成本法 | |
乐普金融控股子公司 | 乐普(深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以心血管疾病医疗为核心,与保险机构密切合作,建立心血管疾病亚健康人群、心血管术后慢病管理的保险经纪服务平台 | 1,000 | 100% | 2015.10.27 | 成本法 |
乐普(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实现对心血管领域内的高技术、高附加值项目的投资 | 1,250 | 100% | 2015.10.27 | 成本法 | |
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各级子公司、生态圈内上下游产业链公司的需求,开展产品租赁经营、提供应收账款相关的商业保理等服务 | 20,250 | 100% | 2015.12.1 | 成本法 |
报告期内上述公司中,除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开展实际经营,其他公司均未开展实质业务。
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主要的业务内容为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短融和医疗器械的分期销售。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签署之日,除上述公司外,公司未参控股其他从事类金融业务的公司。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报告期内,乐普租赁的资产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项目 | 乐普租赁 | 上市公司 | 占比 |
2017/2017.12.31 | 营业收入 | 2,607.76 | 453,764.27 | 0.57% |
净利润 | 449.14 | 99,367.99 | 0.45% | |
总资产 | 35,552.55 | 1,279,072.10 | 2.78% | |
2018/2018.12.31 | 营业收入 | 2,337.82 | 635,630.48 | 0.37% |
净利润 | -2,175.43 | 125,487.39 | -2.16% | |
总资产 | 33,011.86 | 1,511,329.27 | 2.18% | |
2019/2019.12.31 | 营业收入 | 1,476.17 | 779,552.94 | 0.19% |
净利润 | 480.07 | 172,379.17 | 0.29% | |
总资产 | 28,998.48 | 1,592,629.09 | 1.82% | |
2020年1-6月/2020.6.30 | 营业收入 | 197.06 | 423,783.92 | 0.05% |
净利润 | 213.85 | 118,398.27 | 0.18% | |
总资产 | 28,773.69 | 1,778,771.17 | 1.62% |
根据上表可知,发行人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经对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类金融业务的内容、模式、规模等基本情况及相关风险、债务偿付能力及经营合规性进行核查,中介机构认为:
报告期内,乐普租赁各年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的合并口径的比例较小,且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未对类金融业务进行新增投资。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资本化研发投入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未对乐普租赁进行借款、担保等其他财务性资助。近期无新增类金融业务投资,无需调减募集资金金额。
结合上述各企业的出资情况、投资范围或业务范围、穿透说明已投资或拟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资金具体的使用安排、资金往来等内容,中介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0、问题20的各项要求。
问题(2)结合上述情况,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情况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中的定义,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经核查,自本次可转债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本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业务情况
发行人一直以建设全方位为心血管病患者服务的企业为发展目标,近年来,发行人开展相关业务始终紧密围绕该目标进行。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覆盖医疗器械、医药、医疗服务和新型医疗业态四大领域。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全资控股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控股管理平台,乐普金融下设从事金融类业务子公司包括乐普(深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乐普(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乐普金融的目的是拟通过公司在心血管领域医疗器械、医药、医疗服务等板块的品牌优势、上下游客户的资源优势,紧密围绕公司主业开展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供应商、协作商、代理商和国内外经销商的经营规模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提升公司医疗医药产业的发展,以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保持并提升公司在心血管领域医疗医药细分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促进公司医疗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上述业务均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紧密相关,且为公司主业服务。
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乐普保险、乐普产业基金、乐普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控股公司名称 | 控股公司经营定位 | 成本 | 比例 | 投资时间 | 方法 |
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针对心血管领域医疗器械、医药、移动医疗和医疗服务行业上下游全产业链环节设立金融控股管理平台 | 28,600 | 100% | 2015.9.30 | 成本法 | |
乐普金融控股子公司 | 乐普(深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以心血管疾病医疗为核心,与保险机构密切合作,建立心血管疾病亚健康人群、心血管术后慢病管理的保险经纪服务平台 | 1,000 | 100% | 2015.10.27 | 成本法 |
乐普(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实现对心血管领域内的高技术、高附加值项目的投资 | 1,250 | 100% | 2015.10.27 | 成本法 | |
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各级子公司、生态圈内上下游产业链公司的需求,开展产品租赁经营、提供应收账款相关的商业保理等服务 | 20,250 | 100% | 2015.12.1 | 成本法 |
报告期内上述公司中,除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开展实际经营,其他公司均未开展实质业务。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主要的业务内容为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短融和医疗器械的分期销售。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签署之日,除上述公司外,公司未参控股其他从事类金融业务的公司。报告期内,乐普租赁的资产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项目 | 乐普租赁 | 上市公司 | 占比 |
2017/2017.12.31 | 营业收入 | 2,607.76 | 453,764.27 | 0.57% |
净利润 | 449.14 | 99,367.99 | 0.45% | |
总资产 | 35,552.55 | 1,279,072.10 | 2.78% | |
2018/2018.12.31 | 营业收入 | 2,337.82 | 635,630.48 | 0.37% |
净利润 | -2,175.43 | 125,487.39 | -2.16% | |
总资产 | 33,011.86 | 1,511,329.27 | 2.18% | |
2019/2019.12.31 | 营业收入 | 1,476.17 | 779,552.94 | 0.19% |
净利润 | 480.07 | 172,379.17 | 0.29% |
总资产 | 28,998.48 | 1,592,629.09 | 1.82% | |
2020年1-6月/2020.6.30 | 营业收入 | 197.06 | 423,783.92 | 0.05% |
净利润 | 213.85 | 118,398.27 | 0.18% | |
总资产 | 28,773.69 | 1,778,771.17 | 1.62% |
报告期内,乐普租赁各年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的合并口径的比例较小,且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未对类金融业务进行新增投资。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资本化研发投入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
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未对乐普租赁进行借款、担保等其他财务性资助。近期无新增类金融业务投资,无需调减募集资金金额。
(三)小结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实施或拟实施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购买非保本保息的金融资产或投资与主业不相关的类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类别 | 金额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3 | 借予他人款项 | - |
4 | 委托理财(银行理财产品) | - |
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5,714.93 |
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4,953.21 |
7 | 长期股权投资 | 65,633.49 |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6.30 |
上海魔糖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常州山蓝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43.70 |
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上海杏泽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995.70 |
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688.67 |
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 |
北京市协同毅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 |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0 |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850.00 |
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0.00 |
Vividion Therapeutics,Inc. ("Vividion") | 3,199.19 |
Cold Genesys,Inc. ("Cold") | 4,265.58 |
Oric Pharmaceuticals,Inc ("Oric") | 15,986.47 |
Genapsys,Inc ("Genapsys") | 17,773.27 |
Pionyr Immunotherapeutics,Inc ("Pionyr") | 14,535.61 |
Rgenix,Inc ("Rgenix") | 8,886.63 |
Beam Therapeutics,Inc ("Beam") | 6,605.74 |
Quanterix Corporation ("QTRX") | 3,838.07 |
MeiraGTx,LLC ("MeiraGTx") | 4,034.76 |
Gritstone Oncology,Inc ("Gritstone") | 8,983.29 |
天津市威曼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9,604.94 |
深圳市博恩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1,603.32 |
合计 | 175,714.93 |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6.30 |
君实生物 | 34,953.21 |
(3)发行人持有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原因发行人设立至今近20年,一直专注于医疗行业,专心致志、全心全意为心血管病患服务。公司的战略是建设成为覆盖心血管病领域疾病预防、药物治疗、手术治疗、术后康复及慢病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心血管病全生态”的国际化平台
企业,集医疗器械、医疗药品、医疗服务以及新型医疗业态全产业链产品和服务最强供应商。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宗旨,公司在自身业务发展的同时,也进行了一定的产业投资,主要聚焦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领域,以不断优化和完善公司业务和技术布局,通过协同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与未来发展潜力。由于医疗行业属于技术及资金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要求较高、且研发周期较长、前期投入资金量大,同时需要精确评估与掌握市场需求及技术发展趋势,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一般情况下,医疗企业在短期内很难仅凭借内延式的发展模式实现快速的增长。因此公司为持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以及抓住尽快实现进口替代的历史机遇,参照国际医疗巨头的成熟产业发展做法,通过参股欧美及国内相对技术成熟的企业股权,一方面,能够帮助公司紧密跟踪国际化的技术研究发展趋势,创新技术学习,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协助国外先进产品境内临床实验等;另一方面,为公司获取战略发展与公司现行业务实现融合的业务资产,提供一个先入为主的先机。该类产业投资均属于战略性的技术投资。
同时,医疗行业为人民的健康保健提供着有力支撑,其发展水平是国家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需求是一个优秀的医疗行业民族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发行人一直致力于推出优质优价的国产心血管治疗产品造福于广大患者。
近年来,公司根据既定战略,紧密围绕主营业务,通过内生式发展和外延式扩张,正逐步建立中国领先的包括医疗器械、医药、医疗服务和新型医疗业态四大板块的心血管大健康全产业链生态型企业。公司持有上述资产均属于医疗行业相关的产业投资,与公司主业发展息息相关。
(4)发行人持有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要情况 | 持有目的 | 期末金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君实生物 | 君实生物成立于2012年,君实生物于2015年8月在新三板挂牌,所处行业为生物医药行业,是一家研发型高科技公司。公司由多名毕业于美国知名学府,有着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经验的留学人员创办。公司自成立以来瞄准国际抗体技术研发的前沿进展,通过广泛的国内外技术合作,着力研发条件、研发团队和技术平台的建设。君实生物于2020年5月取得证监会同意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建立长期的合作共赢机制,围绕心血管、内分泌疾病治疗用抗体药物和蛋白药物领域,在新型PCSK9等降脂药品发现、药物开发、临床试验、注册、市场开发、销售等诸多方面进行全面的合作 | 34,953.21 | 否 |
QuanterixCorporation(QTRX.O) | 美国Quanterix于2017年12月在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成立于2007年,总部位于马萨诸塞州,由DavidWalt(基因测序龙头企业Illumina公司的创始人)创立,是全球领先的超高精度蛋白检测设备及配套试剂提供商。自主研发的单分子免疫阵列技术(SiMoA)已可达成多重性检测,可同时检测4种低丰度的细胞因子,在疾病早期检测、血筛、新药研发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 努力探索这一国际上最新超高精密蛋白检测技术能够在中国市场的快速落地和应用,公司一直积极与美国Quanterix公司讨论推进该技术在中国的落地和推广的商业模式 | 3,838.07 | 否 |
Genapsys | Genapsys公司成立于2005年,公司研发的低成本、便携、快速、准确,易于使用GENIUS?DNA测序仪,在低成本,快速和便携的基础上,保持了相当的准确性,读长性良好,除了DNA或RNA外,还可以进行蛋白和单细胞测序 | Genapsys测序仪系统目前已经基本成型,公司以中国概念参与投资,正在与Genapsys公司积极研究该测序仪在国内的商业化问题 | 17,773.27 | 否 |
Gristone | Gritstone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专注于新型肿瘤免疫治疗技术研发的科技公司,公司的“新抗原”(Neoantigen)疫苗技术解决了肿瘤免疫治疗领域长期未能解决的抗原靶点问题,得到 | “新抗原”疫苗由于其巨大潜力受到密切关注,包括罗氏、默克和安进等国际制药巨头已争相投身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Gritstone | 8,983.29 | 否 |
了学术界和工业界一致认可,是未来肿瘤免疫治疗的发展方向。Gritstone专注于开发新抗原的治疗性癌症疫苗,第一个产品是开发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新抗原”疫苗 | 作为“新抗原”疫苗技术领域的引领者,技术水平领先,公司通过参与投资,未来将进一步探讨Gritstone公司新抗原技术在国内的应用问题 | |||
Pionyr | PionyrImmunotherapeutics,Inc.成立于2015年,由Yervoy发明人,美国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教授MaxKrummel和曾任职Genentech抗体研发负责人,现任职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教授的SachdevSidhu共同创办。公司主要研发方向为开发针对骨髓来源的抑制性细胞(MDSCs)和肿瘤微环境的药物,未来有可能成为免疫治疗突破的新方向,还可以同检查点抑制剂联合使用,来提高检查点抑制剂的有效性 | 公司通过投资Pionyr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探讨针对MDSC的方向在国内的应用问题 | 14,535.61 | 否 |
Oric | Oricpharmaceuticals,Inc.成立于2014年8月,由美国知名科学家和企业家CharlesSawyers,RichardHeyman,ScottLowe共同创办,是致力于开发创新的物的生物技术企业。公司主要基于CharlesSawyers在Cell杂志上发表的在国际学术界有影响的学术成果进行研究开发,目前公司成功建立了药物开发平台并完成了主要研发项目糖皮质激素受体GR抑制剂的临床前验证,同时在2017年顺利被FDA批准IND | Oric公司主要研发产品GR抑制剂已被美国FDA获批临床,前期的临床数据表明,治疗GR引起的耐受,具有免疫治疗的潜能。公司通过参与本轮投资,以相对较低的估值投资于在肿瘤治疗和研发领域拥有核心技术的早期公司 | 15,986.47 | 否 |
MeriaGTx,LLC | MeriaGTx,LLC成立于2015年位于纽约和伦敦,2018年5月14日向纳斯达克提交IPO申请,目前处于注册阶段。公司主要致力于开发创新型基因治疗产品,以改变患有获得性和遗传性疾病的患者的生活。目前公司有4个临床项目和一系列临床前和开发阶段的额项目,公司基因疗法从最初的专注于眼科疾病,扩展到治疗包括ALS在内的破坏性神经退行性疾病等严重疾病。该公司专有的治疗视网膜色素变性的AAV介导基因治疗产品候选药物被美国FDA授予孤儿药认定资格。 | 目前中国的“孤儿药”研发领域仍为一片空白,罕见病患者的治疗药物基本依赖国外进口,结果造成很多罕见病患者只能选择昂贵的进口药或者无药可用。投资该公司能使得这一最新药物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快速落地和应用 | 4,034.76 | 否 |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圣诺科技拥有利拉鲁肽等多肽制剂、原料药的生产注册批件15项,产品主要涵盖降血糖领域三大系列:多肽原料药、客户肽(定制服务)、多肽药物制剂,同时为客户的新药(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 | 提供专业化新药工艺流程的研发支持。乐普医疗通过持有其股权,不仅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原料药品种的,同时有助于提高公司新药研发能力,通过技术合作协议,掌控了GLP-1的长效艾塞那肽、短效的艾塞那肽和利拉鲁钛等降血糖药品 | 14,850.00 | 否 |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医药企业,目前在研发的品种有10余个,未来一到两年将有6个项目申请IND。开发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物靶点发现平台。公司研发的BTK抑制剂和Wnt抑制剂等比同类产品药效和选择性都明显提高 | 通过参股该公司将有助于公司业务板块的整体布局 | 4,500.00 | 否 |
上海魔糖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魔糖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以微信和app为平台发布和推广手术病例视频、手术直播转播等,该医疗软件是款专注介入领域的医疗在线学习软件 | 通过参股该公司,公司借助其专业推广平台,在普及手术知识的同时,能够吸引医生及患者交流经典案例,不仅扩大数据库还可与与公司现在有的同心管家、先心管家等APP软件产生协同效应,进一步扩大公司行业影响力,为公司医疗服务板块提供助力 | 20.00 | 否 |
常州山蓝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山蓝医疗健康基金以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医疗健康服务为投资方向,以早期项目和成长阶段的项目为主,是医疗健康专项投资基金 | 为公司培育优质项目,能够克服公司在早期项目投资上的盲点,为公司进入新技术、新产品、新领域提供机会 | 3,843.70 | 否 |
上海杏泽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由上海杏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并管理,聚焦于国内外生物医药创新项目的投资 | 通过投资该基金,公司能够借助资本纽带快速切入医药研发前沿、发展潜力巨大的创新药领域,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生物医药研发领域的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 4,995.70 | 否 |
深圳市合创智能及 | 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主要侧重于医疗健康、信息技术、新 | 通过参与投资该基金,公司可致力于与基金 | 4,688.67 | 否 |
健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材料运用等相关领域的未上市优质企业的投资 | 所投资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和合作共赢机制,重点围绕心血管医疗健康领域,在高端诊疗设备、高值耗材和精准医疗等方面,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建立和保持公司在医疗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 | ||
北京市协同毅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侧重于心、脑血管植介入器械、眼科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医疗人工智能、体外诊断等医疗器械细分领域未上市优质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 | 重点围绕心、脑血管植介入器械、眼科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医疗人工智能、体外诊断等医疗器械细分领域,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建立和保持公司在医疗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 | 5,000.00 | 否 |
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投资于医药及器械产业、药械流通产业、医疗服务产业、健康管理产业以及与健康相关的其他产业 | 通过投资基金,有利于加快公司的战略布局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能为公司在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更好的控制现金流风险;有利于借鉴专业合作方的投资经验和资源 | 7,500.00 | 否 |
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崇德英盛致力于投资具有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且处于初创期和早中期的生物医药企业 | 为公司获取未来更好的发展且与公司现行业务实现融合的业务资产,提供一个先入为主的先机 | 1,000.00 | 否 |
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人寿保险公司 | 通过参与发起设立北京人寿,既优化了公司投资结构,利用保险资金量大且持续时间长,具有长期稳定现金流的特点,更重要的是与北京人寿建立长期战略股权关系,促进公司心血管疾病健康产业产品和服务的更新换代,促进北京人寿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心血管等疾病健康商业保险,满足人民对新型心血管疾病等疾病创新产品和新型高端服务的追求,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广泛的机遇 | 30,000.00 | 是 |
和更扎实的竞争优势 | ||||
天津市威曼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天津市威曼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从事骨科医疗器械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企业。公司致力于骨科内植入物领域,产品包括创伤、脊柱以及其相配套的手术器械 | 培育医疗器械新领域,进行前瞻性布局 | 9,604.94 | 否 |
深圳市博恩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博恩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专注于人工关节领域,集关节植入物及配套手术工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科研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 培育医疗器械新领域,进行前瞻性布局 | 1,603.32 | 否 |
Beam Therapeutics,Inc | Beam Therapeutics,Inc成立于 2017年,由Feng Zhang、David Liu 以及J. Keith Joung三位CRISPR领域的顶尖科学家联合创办,为全球首家利用单碱基编辑技术开发精准基因药物的创新公司。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来自Feng Zhang教授与David Liu 教授两人在基因编辑领域的技术突破,该技术能精准地对DNA 或RNA 上的单个碱基进行编辑。单碱基编辑技术是CRISPR基因编辑工具的全新应用,该技术与经典的CRISPR基因编辑技术不同,这种酶主要涉及对碱基的化学修饰,不会切开DNA 或RNA,理论上安全性也更高 | 通过投资Beam Therapeutics公司,与其达成战略研发合作,有利于公司加强在研产品的未来开发和推广 | 6,605.74 | 否 |
Vividion Therapeutics | Vividion Therapeutics, Inc.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全球首创原位蛋白质-小分子结合筛选平台的创新型小分子药物研发公司。公司创建团队背景优秀。3位创始人是来自美国Scripps研究所的化学生物学和合成化学领域专家。公司的高通量筛选平台利用活性小分子探针与蛋白质表面特定种类氨基酸共价反应的原理,具有筛选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特点,对原来认 | 通过投资vividion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探讨该公司所开发针对“不可成药”创新靶点的first in-class药物在中国地区的临床研究和商业化开发 | 3,199.19 | 否 |
为“不可成药”的靶蛋白质实现特异性抑制。除直接获得酶类蛋白质抑制剂外,公司还获得大量蛋白质中性结合小分子。该类小分子在目前最新的化学药研发领域——蛋白降解靶向嵌合体(PROTAC)中占据核心地位。公司现已获得新型E3泛素链接酶结合分子,开始进军PROTAC领域 | ||||
Rgenix,Inc | Rgenix,Inc拥有独创的抗肿瘤新靶点发现平台,可找到与 RNA 调控相关的抗肿瘤新靶点,并筛出针对这些新靶点的first in-class 药物,目前拥有3个新靶点的药物,包括小分子药物 RGX-104、RGX-202 和单抗药物 RGX-019 | 通过投资Rgenix公司,未来可能选择引进包括提升PD-1和PD-L1表达水平、解决PD-1和PD-L1耐药问题的RGX-104和RGX-202、RGX-109在内的firstin-class新药进入中国,开展国内临床试验和市场开发 | 8,886.63 | 否 |
Cold Genesys,Inc. | Cold Genesys,Inc.创建于2010年,是一家临床阶段的肿瘤免疫治疗公司,开发溶瘤病毒免疫疗法。公司溶瘤病毒在美国的2期临床取得成功,即将启动在美国的3期临床 | 通过投资cold genesys公司,与其达成战略合作,该溶瘤病毒产品能与公司子公司肿瘤免疫产品形成协同效应,提升共同的临床和市场价值 | 4,265.58 | 否 |
合计 | 210,668.15 |
目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投资大概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战略性医疗行业创新业务股权投资;第二类,医疗行业的产业基金;第三类,医疗行业培育未来增长点的股权投资。公司所持有的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均为医疗行业重大技术创新及潜在未来的产业化投资,且公司投资风格一直较为稳健,主要出于产业合作、业务协同、技术创新培育等角度考虑。
对于第一类,战略性医疗行业创新业务直接股权投资,包括君实生物、Quanterix、Genapsys、MeriaGT、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直接股权投资公司。其中包括君实生物(833330.OC)、QuanterixCorporation(QTRX.O)、Gristone Oncology(GRTS.O)、MeriaGTx(MGTX.O)4家上市公司。发行人投资上述四家公司时对方均未上市,上市后公允价值均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加。公司投资该类创新业务股权投资的初衷,是从创新技术学习,国外先进产品境内落地、业务合作、增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角度出发,属于战略性的技术投资。通过投资部分股权可控制新型高端的心血管药品的专利权、销售权或独立销售权,公司该类创新医疗股权的产业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紧密相关。
对于第二类,医疗行业的产业基金,包括常州山蓝医疗投资合伙企业、上海杏泽兴禾投资管理中心等,公司均与基金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了产业基金所投资的与医疗相关的具体领域,公司对上述产业基金的投资主要目的均为落实发展战略需要,完善公司在医疗产业投资布局战略,利用外部专业的投资团队和资金优势,通过参与投资基金建立与创新企业的连接,减少公司投资布局初创时期可能面临的风险,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在大部分产业基金设立时,各方均严格约定了未来的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将专注于心血管类医疗器械、药品、医疗服务以及智能智慧医疗领域,并且有选择性、有针对性地进行战略新兴领域的心血管类资产及技术储备,为公司战略新兴领域心血管类产品产业化提供市场先机。
对于第三类,医疗行业培育未来增长点的股权投资,包括北京人寿的投资,北京人寿的投资主要是出于与北京人寿建立长期战略股权关系,并于2018年7月与北京人寿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18年7月11日正式公告)。
综上,公司上述投资源于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均与合作伙伴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持股具备战略投资、业务协同性质,且持股稳定,公司未来也会将其作为战略性投资长期持有,并非以获取短期收益为目。上述资产的投资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心血管类医疗器械、药品和智能智慧医疗器械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心血管领域的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价值,符合公司“建立以心血管患者疾病预防、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及慢病管理全生命周期平台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并不以赚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 投资成本 | 年末投资净值 | 主营业务 | 对外投资时间 |
北京煜鼎增材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 | 7,000.00 | 7,027.71 | 机械装备增材制造和医疗器械制造(3D打印)工艺、设备、专用材料及产品的研发、技术转化、生产、销售、服务 | 2019年 |
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204.60 | 电子内窥镜系统、内镜耗材及内镜检查中心工程 | 2012年 |
北京雅联百得科贸有限公司 | 15,381.82 | - | 体外诊断产品代理销售与提供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 | 2014年 |
陕西兴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2,285.20 | 第三类医疗器械(6846-4支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2015年 |
北京快舒尔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7,070.00 | 7,021.40 | 无针注射器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 2016年 |
四川睿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 | 8,505.58 | 血液净化系列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 2016年 |
乐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9,000.00 | 14,575.00 | 研究肿瘤的免疫治疗和靶向治疗等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 2018年 |
北京安普尔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31.47 | 老人健康及亚健康慢病人群的健康管理 | 2018年 |
北京中安易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1,894.19 | 医疗软件开发等 | 2019年 |
宁波铠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0.00 | 9.97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持有海南明盛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1.35%股权、北京乐普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9.00%股权、深圳乐普智能医疗器 | 2015年 |
械有限公司9.00%股权、乐普(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00%股权、北京乐普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0%股权)
宁波恒升恒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0.00 | 9.96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持有北京乐普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股权) | 2015年 |
宁波金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0.00 | 9.97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持有深圳中科乐普医疗技术有限公司3.00%股权) | 2015年 |
宁波美联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00 | 4.97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持有北京医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30.00%股权) | 2014年 |
北京裕恒佳科技有限公司 | 4,998.24 | 5,029.13 | 血管腔内支撑型人工血管以及送放系统的研究、设计、生产和应用技术服务 | 2017年 |
北京医联康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40.58 | 医疗器械生产与销售 | 2020年 |
北京普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023.53 | 1,004.11 | 医疗器械生产与销售 | 2020年 |
西安朝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4,946.37 | 医疗数据科学公司,致力于使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为医疗工作者提供决策支持 | 2020年 |
Star Combo Pharma Limited | 2,618.89 | 2,423.41 | 营养补充剂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 2018年 |
Waterstone Pharmaceuticals Inc | 9,608.48 | 10,609.89 | 降血糖(DPP-4 与 SGLT-2)、降血脂、肾病用药、创新药等制剂和 原料药研发、生产和销售 | 2018年 |
合计 | 94,365.96 | 65,633.49 |
上述被投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业务相关,发行人投资上述公司旨在整合其他投资方资源并发挥各方优势,开展业务合作,以期实现共同盈利与收益,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规定,综上,截止2020年6月末,发行人财务性投资金额为3亿元,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3.56%,占比较低,不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三、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情况分析
截止2020年6月末,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总额为3亿元,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3.56%,占比较低,不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6.38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资本化研发投入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待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完成转股后,公司净资产增加,将有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升公司资产及财务运行质量,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货币资金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比例 |
库存现金 | 68.07 | 0.03% |
银行存款 | 215,053.69 | 94.35% |
其他货币资金 | 12,815.36 | 5.62% |
合计 | 227,937.12 | 10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928.67 | 4.36%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1,538.83 | 5.06%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27,937.12万元,货币资金主要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余额12,815.36万元,主要是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的货币资金。
2、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从设立至今一直紧密围绕医疗行业,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发展。通过内生和外延发展,公司已从单一器械业务逐步发展为心血管健康全产业链平台。近几年,医疗行业发展迅速,在新医改和分级诊疗的大背景下,对国产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和应用以及尽快实现进口替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为了抓住发展机
遇,加快了业务扩张的步伐,同时,资金需求迅速增加。自2015年以来,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发展所需资金。公司为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在研发、投资、销售等方面投入资金较大,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前期研发支出成本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建立集团统一的产品开发策略和研发管理机制,建立共性研究平台及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及统一分配,保证新产品研发进度,以实现公司产品的更新迭代,保持未来稳定的现金流。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2.79亿元,一年内(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主要货币资金用途为:
单位:亿元
资金用途 | 所需大致金额 |
归还短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77 |
偿还短期融资券 | - |
偿还中期票据 | 6.00 |
支付股权及资产收购款 | 4.00 |
生产线扩产、技术改造及其他基建支出 | 6.00 |
研发支出 | 7.00 |
对子公司的出资/增资 | 0.60 |
合计 | 43.37 |
综上所述,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2.79亿元,公司一年内(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上表所列用途所需资金约43.37亿元。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以及保持必要的流动性,公司需获得长期资金以保障公司更好的正常经营。
3、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确保公司财务运营质量处于更加健康合理的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期期末平均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医药制造业(证监会行业分类) | 38.33% | 38.42% | 39.04% | 36.46% |
乐普医疗 | 48.46% | 49.74% | 56.41% | 45.06%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高于医疗制造业的平均值。若仅通过银行授信或其他债权融资方式获取必要的流动资金,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不利于维持公司资金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此,公司需要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补充公司急需的资金。
4、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
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8.46%。随着公司业务盈利能力的稳健提升,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管理的强化,公司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待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完成转股后,公司也会更加快速的降低财务杠杆,使得公司财务运营质量将处于更加健康合理的水平,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高的回报。
综上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问题2、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人,查阅相关投资协议,取得其财务报表,了解投资目的与实际经营情况;
2、查阅被投资企业的工商信息,核查其经营范围、股权构成、投资情况;
3、查阅乐普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合同,核查相关业务实质。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认为:除已控股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外,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业务情况。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与公司实际需求相匹配,有利于公司提升竞争优势、实现战略布局需求,本次募集资金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不存在变相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类金融及其他业务的情形。
问题3、发行人2020年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7.4亿元,用于收购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发行人于2020年8月20日以100.19元/张的价格赎回投资者持有的全部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19,194张。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6.38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60、1.13、1.10、1.40,速动比例分别为1.39、
0.97、0.91、1.13,呈逐年下降趋势;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5.06%、56.41%、49.74%、
48.46%。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且最近三年有明显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说明是否存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本息兑付的风险,防范应对可转债存续期限内本息兑付风险的具体措施,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2)结合前述事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前次发行可转债的赎回和转股情况等内容,说明在前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赎回不久后即拟申请本次可转债融资的原因,并说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3)逐项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1,补充披露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是否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公司各项债务是否存在违约或者延期支付本息的情形,并结合所在行业特点和自身经营情况,分析说明本次发行规模对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的影响及合理性,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债券的本息。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问题(1)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且最近三年有明显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说明是否存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本息兑付的风险,防范应对可转债存续期限内本息兑付风险的具体措施,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一、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且最近三年有明显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60、1.13、1.10、1.40,速动比率分别为1.39、0.97、0.91、1.13。其中,公司2018年末、2019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17年末有明显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515,870.82万元、570,585.13万元、563,438.08万元、681,714.45万元。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33%、
37.75%、35.38%和38.33%,占比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321,670.28万元、506,923.64万元、511,050.33万元、487,305.16万元。其中,2018年末流动负债金额较2017年末增加185,253.36万元,增幅为
57.59%。其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幅最为显著。
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持续开展外延式收购使得公司需要银行贷款、发行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方式筹集发展所需资金。公司2018年末较2019年末流动负债金额大幅增加的主要是公司短期借款增加、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以及2017年10月发行的6亿元中期票据重分类所致。
综上,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且最近三年有明显下降,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是否存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本息兑付的风险
(一)公司近年来盈利状况良好,拥有充沛的经营性现金流入,偿债能力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85,299.67万元、104,968.49万元、124,078.19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04,782.12万元。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313.25万元、150,050.89万元、199,025.51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按募集资金16.38亿元,票面利率3.00%计算(注:
实际利率通常会低于此利率,此处为谨慎起见,取3.00%进行测算,并不代表公司对票面利率的预期),公司每年支付可转债的利息为4,914.00万元。
经合理测算,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并有较为充沛的现金流来支付可转债利息。
(二)公司拥有合理的负债水平,利息保障倍数较高,银行授信充沛,整体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9.72% | 52.47% | 52.80% | 42.84%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8.46% | 49.74% | 56.41% | 45.06% |
利息保障倍数 | 12.18 | 8.44 | 7.47 | 15.34 |
报告期内,发行人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其中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45.06%、56.41%、49.74%、48.46%,整体维持在合理水平,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5.34、7.47、8.44、12.18。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逐步增强,利润总额不断提高,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高水平。
同时,公司融资渠道畅通,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信用记录优良,获得了较高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三)本次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随着投资者逐渐转股,本息兑付风险进一步下降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按发行公告时间统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A股市场共有97单公开发行可转债退市。其中,仅格力转债因到期赎回而退市;其余96单因行使有条件赎回条款等原因在可转债到期前提前赎回退市,赎回时平均转股比例高达97.59%,本金兑付比例很小。
综上,从过往案例看,A股市场可转债大多数在到期前完成了高比例转股。未来,随着投资者的逐渐转股,本次可转债的债券余额将逐渐减少,本息兑付风险将进一步下降。
三、防范应对可转债存续期限内本息兑付风险的具体措施,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为进一步控制债务风险、充实偿债能力,公司将执行以下具体措施:
业务方面,公司围绕建立包括医疗器械、医药、医疗服务和新型医疗业态四位一体的心血管全产业链的战略目标,在进一步巩固心血管医疗器械行业优势地位的同时,不断完善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进一步扩大收入规模,提升盈利
水平,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入。财务方面,科学合理地规划各类投资、融资活动,充分利用上市公司优势保持畅通的融资渠道,与银行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综合运用各类融资工具达到降低资金成本的目的;根据行业及市场、公司战略规划、资本市场情况、宏观经济情况等因素,维持合理的资本结构,使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及资产负债率的处于合理的水平,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降低财务风险。针对上述情况,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四、财务风险”之“(三)短期偿债风险”进行如下风险提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60、1.13、1.10、1.40,速动比率分别为1.39、0.97、0.91、
1.13,最近三年有所下降。虽然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整体良好,应收存货变现能力较强,盈利与现金流状况乐观,但公司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且流动负债占比相对较高,面临一定程度的短期偿债风险”。
问题(2)结合前述事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前次发行可转债的赎回和转股情况等内容,说明在前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赎回不久后即拟申请本次可转债融资的原因,并说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结合前述事项及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681,714.45 | 38.33% | 563,438.08 | 35.38% | 570,585.13 | 37.75% | 515,870.82 | 40.33% |
非流动资产 | 1,097,056.72 | 61.67% | 1,029,191.01 | 64.62% | 940,744.14 | 62.25% | 763,201.29 | 59.67% |
资产合计 | 1,778,771.17 | 100% | 1,592,629.09 | 100% | 1,511,329.27 | 100% | 1,279,072.10 | 1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33%、37.75%、
35.38%和38.33%,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67%、62.25%、64.62%和61.67%。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比、非流动资产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487,305.16 | 56.53% | 511,050.33 | 64.52% | 506,923.64 | 59.46% | 321,670.28 | 55.81% |
非流动负债 | 374,736.45 | 43.47% | 281,083.88 | 35.48% | 345,600.35 | 40.54% | 254,676.87 | 44.19% |
负债合计 | 862,041.61 | 100% | 792,134.21 | 100% | 852,523.99 | 100% | 576,347.14 | 100%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构成发行人负债总额的主要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576,347.14万元、852,523.99万元、792,134.21万元和862,041.6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5.81%、59.46%、64.52%和56.53%,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4.19%、40.54%、35.48%和43.47%。
近几年,医疗行业发展迅速,在新医改和分级诊疗的大背景下,对国产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和应用以及尽快实现进口替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为了抓住发展机遇,报告期内,加快了业务扩张及收购兼并的步伐,同时,资金需求迅速增加。自2015年以来,公司持续通过银行贷款、发行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方式筹集发展所需资金,负债总额呈增长趋势。为保障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公司需要储备一定规模的资金用以债务的偿还周转。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资产总额增加,营运资金得到进一步充实。待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转股后,公司净资产增加,将有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升公司资产及财务运行质量,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前次可转债发赎回和转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99号《关于核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乐普医疗于2020年1月3日公开发行了7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5,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0号”文同意,公司7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乐普转债”,债券代码“123040”。
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29日连续15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强制赎回条款,以2020年8月20日为“乐普转债”赎回日。截止2020 年8月19日收市后,“乐普转债”尚有119,194.00张未转股,赎回数量为119,194.00张,赎回价格为 100.19 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利率0.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公司共计支付赎回款1,194.20万元,赎回金额占发行总额的1.59%,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影响。“乐普转债” 累计转股22,928,196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804,581,117股。
三、说明在前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赎回不久后即拟申请本次可转债融资的原因
(一)前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用途明确且均按预定用途使用完毕
1、前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3月,公司申报的前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收购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99号《关于核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万元。扣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01.00万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74,099.00万元已通过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0200048929200145741(账户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850.00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89.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960.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00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3,960.85万元全部用于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前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公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收购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根据收购时评估报告显示,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预测净利润分别为20,163.74万元、22,588.98万元,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的实现净利润均超预测值,实现效益情况较好。
(二)公司一直紧密围绕主营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为全心全意为心血管病患者服务,支撑乐普按既定战略发展,十几年来公司不断发展、优化、提升四大业务板块,它们相互协调,相互支援,相互依靠,使公司既能不忘服务心血管患者的初心,又能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建设成为覆盖心血管病领域疾病预防、药物治疗、手术治疗、术后康复及慢病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心血管病全生态的国际化平台企业,集医疗器械、医疗药品、医疗服务以及新型医疗业态全产业链产品和服务最强供应商。
公司一直专注于为心血管患者服务,根据患者的需求,不断进行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研发与产品更新换代的生产,让患者真正受惠于企业的发展。同时,发行人在进一步巩固心血管医疗器械行业优势地位的同时,不断完善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营业收入 | 423,783.92 | 779,552.94 | 635,630.48 | 453,764.27 |
净利润 | 118,398.27 | 172,379.17 | 125,487.39 | 99,367.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4,034.66 | 172,530.62 | 121,869.29 | 89,908.53 |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不断完善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构建起心血管病全生态产业链平台企业,公司盈利能力得到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发行人均实现了良好的资金使用效率,并旨在提升股东回报。
随着主营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发行人面临较大资金需求,故拟通过各种形
式筹措资金,用于发展主营业务,为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夯实基础。
四、说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战略所需
公司从设立至今一直紧密围绕医疗行业,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发展。为维持企业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发行人从2014年起就制定了公司长期持续稳定成长的发展战略,即依次及时地建立各业务板块新的增长动力和建设新的业务板块去共同对冲其业务板块未来的成长乏力周期。近几年,医疗行业发展迅速,在新医改和分级诊疗的大背景下,对国产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和应用以及尽快实现进口替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为了抓住发展机遇,加快了业务扩张的步伐,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公司通过内生和外延发展,已从2013年单一支架业务逐步发展为包括器械、药品、医疗服务和新型医疗业态的心血管健康全产业链平台,心血管相关的业务板块已较为齐全。随着业务板块的不断完善,公司净利润从2015年-2019年实现了近30%的年均复合增长。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二)巩固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领先的地位
为了巩固公司的真正核心竞争力,实现产品更新迭代,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才能抵抗各种产品价格下降、才能抵抗国家医保的各种降价措施。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前期研发支出成本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建立集团统一的产品开发策略和研发管理机制,建立了共性研究平台及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及统一分配,保证新产品研发进度,以实现公司产品的更新迭代,保持未来稳定的现金流。
近期,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技术领先的人工智能AI-ECG心电分析诊断软件系统在2018年末获得美国FDA批准注册和欧盟CE认证后,同时,公司投入近十年的国际第二代生物可吸收支架NeoVas在2019年2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
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需要切实贯彻“预研一代、研发一代、销售一代”的原则,需要全面加快推进新一代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生物可吸收外周支架、新一代冠脉药物球囊(包括小血管、ACS和PTCA药物球囊)、新一代外周药
物球囊(包括PTA、膝下药物球囊)、冠脉和外周用声波球囊及设备、冠脉和外周用二代切割球囊和新一代冠脉和外周用成像导管及设备等几十个重要创新器械的研发,这些重要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的重大突破是需要持续不断地研发投入的,这也是公司未来年度持续稳健增长的核心产品所在。
(三)公司资金需求随生产经营的扩大而提升
2017年、2018年、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53,764.27万元、635,630.48万元、779,552.94万元、423,783.92万元。随着公司生产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储备一定的资金是为了维持日常业务经营周转的所需。
(四)货币资金储备与各期末待偿还短期债务规模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其他流动负债(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合计余额分别为160,680.32万元、341,693.14万元、362,613.91万元、259,714.11万元,短期待偿还债务较高。报告期各期末,为保障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储备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用以短期债务的偿还周转。
(五)公司未来一年的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为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在研发、投资、销售等方面投入资金较大,公司将紧密围绕主营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2.79亿元,一年内(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主要货币资金用途为:
单位:亿元
资金用途 | 所需大致金额 |
归还短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77 |
偿还短期融资券 | - |
偿还中期票据 | 6.00 |
支付股权及资产收购款 | 4.00 |
生产线扩产、技术改造及其他基建支出 | 6.00 |
研发支出 | 7.00 |
对子公司的出资/增资 | 0.60 |
合计 | 43.37 |
综上,公司在债项融资能力范围内储备了一些可预见的资金需要量,持有一定量的货币资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六)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
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8.46%,若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毕并完成转股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发行前将会有所下降。鉴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水平较低,有利于公司盈利水平的提高,为股东创造更高的回报。随着可转债发行并逐渐转股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和净资产规模,提高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问题(3)逐项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1,补充披露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是否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公司各项债务是否存在违约或者延期支付本息的情形,并结合所在行业特点和自身经营情况,分析说明本次发行规模对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的影响及合理性,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债券的本息。
一、逐项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1,补充披露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是否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简称 | 债券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发行规模(万元) | 当前余额(万元) | 票面利率(当期) |
17乐普MTN001 | 一般中期票据 | 2017-10-11 | 2020-10-11 | 60,000 | 60,000 | 5.35% |
18乐普SCP001 | 超短期融资券 | 2018-02-07 | 2018-11-04 | 60,000 | - | 5.68% |
18乐普SCP002 | 超短期融资券 | 2018-07-19 | 2019-04-15 | 60,000 | - | 5.99% |
19乐普SCP001 | 超短期融资券 | 2019-03-29 | 2019-12-24 | 60,000 | - | 4.82% |
19乐普SCP002 | 超短期融资券 | 2019-11-21 | 2020-05-19 | 80,000 | - | 4.45% |
20乐普MTN001 | 一般中期票据 | 2020-04-13 | 2023-04-13 | 60,000 | 60,000 | 4.15% |
乐普转债(退市) | 可转债 | 2020-01-03 | 2025-01-03 | 75,000 | - | 0.30% |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中相关界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公司债及企业债计入累计债券余额。计入权益类科目的债券产品(如永续债),向特定对象发行及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以及具有资本补充属性的次级债、二级资本债,不计入累计债券余额”,截止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为0万元。
发行人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05,258.91万元。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163,800.00万元,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6.29%,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1的规定相关。
二、公司各项债务是否存在违约或者延期支付本息的情形
经查阅发行人的工商档案、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文件,并取得了发行人的企业信用报告,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各项债务不存在违约或者延期支付本息的情形,发行人符合《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不存在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的规定。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五、债务违约或者延期支付本息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补充披露。
三、结合所在行业特点和自身经营情况,分析说明本次发行规模对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的影响及合理性,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债券的本息
(一)本次发行规模对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的影响及合理性
假设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发行前后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项目 | 发行前 | 发行后 | 转股后 |
资产负债率 | 43.20% | 46.57% | 38.38%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发行完成本次可转债前资产负债率为43.20%,发行完成后资产负债率为46.57%,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但待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转股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38.38%。
报告期内,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期期末平均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医药制造业 | 38.33% | 38.42% | 39.04% | 36.46% |
发行人 | 48.46% | 49.74% | 56.41% | 45.06%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高于上述行业分类的平均值。若仅通过银行授信或其他债权融资方式获取必要的流动资金,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不利于维持公司资金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此,公司需要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补充公司急需的现金流。
(二)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债券的本息
近三年内,发行人围绕建立包括医疗器械、医药、医疗服务和新型医疗业态四位一体的心血管全产业链的战略目标,在进一步巩固心血管医疗器械行业优势地位的同时,不断完善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构建起心血管病全生态产业链平台企业,实现了盈利能力的较快增长。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85,299.67万元、104,968.49万元、124,078.19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04,782.12万元。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313.25万元、150,050.89万元、199,025.51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按募集资金16.38亿元,票面利率3.00%计算(注:
实际利率通常会低于此利率,此处为谨慎起见,取3.00%进行测算,并不代表公司对票面利率的预期),公司每年支付可转债的利息为4,914.00万元。
经合理测算,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并有较为充沛的现金流来支付可转债利息。
问题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了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以及相关财务数据资料、发行人前次可转债的信息披露公告;
2、访谈了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且最近三年有明显下降的原因;
3、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资料;
4、获取了发行人银行借款明细及企业信用报告,检查发行人的银行借款偿还记录,检查是否存在未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5、取得发行人关于防范应对可转债存续期限内本息兑付风险的具体措施的说明;
6、结合公司融资方案,向公司了解未来偿债计划;
7、获取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货币资金明细表、资金使用计划等资料。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且最近三年有明显下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偿债能力较强,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本息兑付的风险较低,公司已制定防范应对可转债存续期限内本息兑付风险的具体措施,并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相关风险;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符合《审核问答》问题21的相关要求;公司各项债务不存在违约或者延期支付本息的情形,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良好的现金流,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债券的本息。
问题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以法规的形式全面制定了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要点以及国家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改革方案要点。公司现有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和阿托伐他汀钙片已经进入药品集采目录,公司现有冠脉心脏支架等产品将进入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试点目录,后续也会新增药品进入药品集采目录、新增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目录,按照多家价格竞争的可能预期,公司存在个别药品未能中选后续有关省市药品集采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的风险。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补充披露两票制、带量采购、一致性评价等医药改革措施对公司产品、未来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产生的具体影响、公司的有效应对措施等,并进一步充分披露相关风险;(2)结合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补充披露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对发行人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影响,是否构成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问题(1)补充披露两票制、带量采购、一致性评价等医药改革措施对公司产品、未来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产生的具体影响、公司的有效应对措施等,并进一步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一、两票制、带量采购、一致性评价等医药改革措施的总体实施情况
(一)“两票制政策”
国家近年来陆续推行了药品及医用耗材流通领域的“两票制”相关政策。旨在减少药品和医用耗材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并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监管。“两票制”是指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具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是我国在药品及医用耗材流通环节上推行的重要政策。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出台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6年重点工作任
务中,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2018年末,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绝大部分已逐步推行“两票制”政策。
(二)“带量采购政策”
国家近年来陆续推行了药品及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相关政策。旨在规范药品及医用耗材流动秩序,建立健全药品及医用耗材保障体系。“集中带量采购”是在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要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产品数量报价,医疗机构需保证采购数量和产品价款结算。
2018年末,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
2019年末,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方向,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2020年,国务院在《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强调集中带量采购在医疗改革的引领作用。
(三)“一致性评价政策”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政策旨在提高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2017 年1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提出了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二、医改措施对公司产品、未来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产生的具体影响及公司的有效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产品、未来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产生的具体影响
1、“两票制”政策
(1)营销推广工作逐步还原回归到生产企业
“两票制”要求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对企业的销售推广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在产品流通领域从原本依靠推广经销商转向配送经销商,配送经销商仅承担产品配送职能,不承担市场推广职能。渠道开拓、市场和学术推广等工作转为由公司负责统筹规划负责,并自行或委托专业的市场推广服务企业具体执行。
(2)销售中间环节被剥离,免于层层加价
目前药品“两票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医疗器械领域的“两票制”暂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目前由多个省市自主推行,范围逐渐扩大。在该政策的影响下,经销商原本因承担营销推广职能而获取的对发行人的议价能力被大大缩减,发行人产品价格将基于终端销售价格及配送价格来制定,省去了中间环节,定价方式更加明确清晰。
2、“带量采购”与“一致性评价”
(1)引导竞争领域转向自主创新与降本提效
药品、高值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与药品一致性评价深度考验企业产品规模、成本以及创新能力,促使行业内企业着力于降本增效于强化研发。在药品领域,面对逐步扩大的集采清单,要求发行人及时跟踪政策变化与监管要求,积极参加带量采购招标,稳固市场地位,同时优化管理水平,发挥公司心血管疾病全品类药物的协同优势。在器械领域,冠脉钴基支架全国带量采购试点已经逐步开展,发行人一方面积极参与,占牢市场份额,一方面加大研发投资力度,持续自主创新,稳步推出几十个新型重要创新心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作为公司未来年度持续稳健增长的新业绩增长点。
(2)发行人募集资金着力于投向重大器械国际化研发创新
高值耗材的带量采购主要系针对市场标准化程度较高的高值耗材开展;在高值耗材逐步开展全国带量采购的大背景下,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向新一代医疗器械研发,提升公司医疗器械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随着募投项目重大器械国际化研发创新顺利实施,可以确保公司未来年度泛心血管类国际化创新冠脉、外周介入器械及其临床核心配套的介入器械为主体的众多新型产品分阶段分梯次上市,有效应对原有器型面对的集采降价压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稳步增长。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针对相关医疗改革政策,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在主要经营领域采取了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大力投入重大器械国际化研发创新
公司积极领会医疗改革政策精神,把握提质增效的发展契机。在技术方面坚持投入自主研发核心重磅产品,持续推进器械进步创新,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在心血管领域的“介入无植入”技术,引领了我国及国际心血管介入器械的发展方向,为公司业绩创造新的持续增长点。
(二)依托公司移动互联网医院和人工智能心电区域网络技术平台的优势,全面加快推进市县基层介入人工智能心电区域中心的医疗机构市场
依托于突出的技术优势,公司同步强化与医疗机构销售网络的联动,从而稳健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地位。在医保控费的宏观政策背景下,基层医疗市场重要性尤显突出,公司作为最早走向市县医院的器械企业,目前在全国已经运营190家市县医院合作心血管介入医疗中心,已经实现与全国31各省3000多家医院的人工智能心电区域中心的业务合作,未来公司将更加大力推进基层介入医疗中心和全国省、市县医院的人工智能心电区域中心的业务合作进程,构建起心血管器械产品和人工智能心电诊断与实时检测服务等在技术与市场双重维度上的“护城河”。
(三)建立并丰富心血管疾病治疗药品全体系平台
公司从患者疾病需求的角度,已上市及在研药品旨在搭建覆盖心血管疾病治
疗的全面而广泛的药物产品体系,目前已经全面实现。公司同时具备多项医院极其常用的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阿托伐他汀钙、甘精胰岛素注射液、缬沙坦、阿卡波糖、苯磺酸氨氯地平)、各种细分市场的龙头产品(氯沙坦钾氢氯噻嗪、GLP-1类似物艾塞那肽、DDP-4抑制剂苯甲酸阿格列汀、门冬胰岛素、替格瑞洛、利伐沙班、非布司他、依折麦布、SGLT-2抑制剂卡格列净等)。在医保控费大背景下,相比于多数药品品种较为单一的企业,本公司的全种类、全品种心血管疾病药品体系更能满足专业医疗机构客户的需求,具备长期、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四)依托乐普心血管病互联网医院的全国、省市区域优势,全面深度挖掘OTC零售、基层医疗等下沉药品市场药品集采政策的实施和推进,进一步使得原来属于高端仿制药快速向普药过渡,加快推进了基层医疗机构和普通患者对该类药品的用药需求,与友商相比,公司最早建立了单独的OTC营销团队,深耕药品零售市场的专业处方药生产,形成了营销领域的先发优势,可以有效把握政策变革产生的市场新机遇。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内容如下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各省招标降价政策、国家医保控费、药品“一票制”等一系列政策出台,将带来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降价趋势,将对公司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提出新的挑战。(1)随着“两票制”向“一票制”转变,中间流通环节进一步减少,产品终端价格会进一步下降。(2)随着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和药品全过程质量风险控制及监管、全面推进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将对公司器械和药品全面质量管控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不能始终顺应政策变化,满足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药品不能按期通过一致性评价,有效拓展新的销售渠道,开拓新的产品,公司可能在运营等方面受到重大影响。”
问题(2)结合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补充披露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对发行人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影响,是否构成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一、行业竞争格局呈加快集中化的发展趋势
我国医药行业的大型企业,规模大、产品结构丰富,技术水平高,市场占有率高,这类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而对于医药行业的中小型企业,不但面临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的压力,还要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中求生存,企业整理面临的竞争更为激烈。国外医疗器械产品全面参与国内市场的竞争,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竞争主体数量不断增加。相比国际市场,国内市场集中度较低,呈现出企业数量多、单个企业规模偏小、技术水平偏弱、产品竞争同质化等特点。政策导向未来医药行业将走向规模较大的企业在现有市场竞争中取得绝对的优势,不具备核心竞争力和规模优势的中小企业将会逐渐退出市场。
二、发行人纳入集采的药品单价下滑、销量增长,制剂业务整体营收下滑有限
2020年上半年,公司制剂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4,648.86万元,同比降低
5.06%,由于集采导致硫酸氢氯吡格雷和阿托伐他汀钙,在医疗机构销售价格大幅降低,尽管两大产品在医疗机构销售数量快速增长,但营业收入受集采中标价格因素影响显著降低,导致制剂营业收入在医疗机构显著降低;但上述两大药品在全国零售药店实现了稳定增长,两者综合制剂业务营业收入仅降低5%。
三、纳入全国集采的钴(铂)基材质支架单价承压,凸显公司研发新一代介入产品的战略意义
高值耗材集中采购领域,10月16日,《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0-1)》公告(国耗联采字〔2020〕1号)发布。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范围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上市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系统(以下简称冠脉支架),首年意向采购总量为1,074,722个,材质为钴铬合金或铂铬合金,载药种类为雷帕霉素及其衍生物。本次钴基支架集采试点范围仅包含公司一款钴基支架产品(GuReater),已拟中标,这仅是公司三款(另两款支架分别为Partner和nano支架)之一,GuReater国内销售收入仅占今年预计
公司总收入的不足3%,占公司预计总毛利额不足5%,对公司影响十分有限,总体可控。钴基支架产品(GuReater)是公司七年前研发注册的存量老产品,公司自2019年就开始全力推广销售生物可吸收支架(NeoVas)、冠脉药物球囊(Vesselin)和今年底即将获批的切割球囊等创新器械产品,这是未来年度PCI手术“介入无植入”的创新器械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患者将更加终身获益,国际化的介入无植入创新技术和产品将更加造福于国内心血管病患者。随着公司未来年度一批重大创新器械获批上市,公司新型国际化创新器械管线将更加丰富,预计创新器械收入占比将逐年持续稳健提升,可以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四、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公司有足够能力应对集中采购政策,并长期受益于政策推动的行业格局重塑
(一)药品领域
公司目前有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和阿托伐他汀钙片已经进入药品集采目录,后续会陆续有产品继续进入集采目录。在集中采购、医保控费的大背景下,由于发行人具有完备的“抗血栓、降血压、降血脂、降血糖和抗心衰”5大系列心血管疾病药物产品和几十个重要药品原料药系列,依托公司重要制剂与原料药一体化战略优势,在未来进行价格谈判时,可实行捆绑策略,降低医院总费用和药费占比,从而表现出较强的竞争优势。在产品的生产制造上,发行人具备规模优势,相比于中小型的竞争对手,公司的采购博弈能力较为明显,可以在保证产品品质的情况下,有效降低制造成本。
(二)器械领域
集中采购的推行对于公司财务表现而言,短期来看,虽然产品价格可能会面临一定冲击,单价减少,但同时销售费用也会有所减少,同时有望带来销量的提升,缓和营收下降的压力。长期来看,公司是国内心血管介入器械领域的龙头企业,具备领先的自主创新能力、全面的业务布局,拥有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新一代心血管介入产品,在差异化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未来的盈利能力及成长性依旧可观。公司现有产品管线丰富,拥有创新器械产品和持续创新能力,将积极参与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并有望在高值耗材集采政策推动的行业集中化中长期受益。公司引领的“介入无植入”新一代可降解支架和药物球囊等具备创新
属性、拥有较好市场竞争格局的产品,未来年度将迎来快速发展的契机。
综上,集中采购政策的逐步铺开预计短期内会影响发行人纳入集采产品销售单价及毛利水平,同时销量以及在产品流通环节产生的销售费用也会随之变动。但对公司影响十分有限,总体可控。随着“介入无植入”新一代可降解支架和药物球囊等一系列具备创新属性、拥有较好市场竞争格局的产品的临床广泛应用,未来年度公司仍将呈现稳健增长的发展态势。
上述情形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三)高值医用耗材、药品集采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内容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以法规的形式全面制定了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要点,随着国家医保局药品集采试点的实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方案要点,在总结评估药品集采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覆盖范围,引导社会形成长期稳定预期。预计未来年度会在全国其他省市广泛推广药品集采政策,相应集采药品品种也将扩充,公司现有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和阿托伐他汀钙片已经进入药品集采目录,后续也会新增药品进入药品集采目录,按照多家价格竞争的可能预期,公司存在个别药品未能中选后续有关省市药品集采的风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以法规的形式全面制定了国家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改革方案要点,随着国家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改革试点的实施,预计未来年度会在全国省市广泛推广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政策,相应集采高值医用耗材品种也将扩充,公司现有冠脉心脏支架等产品进入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试点目录,后续也会新增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目录,按照多家价格竞争的可能预期,公司存在个别高值医用耗材未能中选后续有关省市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的风险。
虽然被纳入集中采购的药品及高值耗材的销量得到了有力的保证,但产品价格在集中采购中出现下降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部分被纳入集中采购的药品及高值耗材存在销售收入下滑的风险,若公司无法通过其他渠道或者产品提升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公司未来销售收入及盈利水平存在增速放缓的风险。”
问题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医疗行业关于“两票制”、“带量采购”和“一致性评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
2、访谈发行人相关负责人,了解发行人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以及发行人应对政策;
3、查阅相关市场研究报告;
4、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资料,了解行业政策对同行业上司公司的相关影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两票制、带量采购、一致性评价等医药改革措施对公司产品、未来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具有重要影响,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会进一步降低发行人相关产品的价格,提升相关产品销售,降低销售费用,发行人制定了有效应对措施,但纳入集采目录的相关产品存在不中标的风险以及中标后仍然存在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进一步放缓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披露。
问题5、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商誉金额为27.41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2.52%,主要系公司持续开展外延式收购所致。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乐普(北京)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博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上海优加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凯沃尔电子有限公司等公司商誉原值分别为8,113.84万元、6,309.58万元、25,894.65万元、33,969.73万元、4,444.01万元和3,807.42万元,均存在实际净利润未达预测净利润的情形,但都未计提商誉减值。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说明在收购标的实际净利润未达预测净利润的情形下仍未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2)将上海优加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凯沃尔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源动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同一资产组组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合规性、合理性,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3)请发行人结合收购标的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经营环境、行业发展前景、未来预计变化、历年来减值测试的预测业绩及期后业绩实现情况、2020年上半年收购标的业绩实现情况等分析说明商誉减值测试假设、参数、依据、过程、说明商誉减值迹象判断和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问题(1)说明在收购标的实际净利润未达预测净利润的情形下仍未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年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公司管理层对每家标的公司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中介机构对减值测试方法、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复核。对于实际净利润未达预期的收购标的,公司对标的企业包含对应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重新进行评估,其中主要标的情况如下:
一、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2016年9月,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乐普药业以人民币9,000万元投资恒久远
60.00%的股权,实现控股。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恒久远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将股权收购价与购买日恒久远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8,113.84万元确认为商誉。公司于报告期内各年年度终了对恒久远包含对应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重新进行评估并结合行业情况、外部环境等对恒久远未来盈利能力进行分析,综合上述因素未发现恒久远商誉存在减值迹象。
(一)报告期内商誉测试结果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资产组组合(含商誉)账面价值 | 14,349.26 | 17,204.03 | 17,814.63 |
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 | 15,431.59 | 18,330.99 | 18,248.24 |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金额 | — | — | — |
(二)净利润未达预期的原因及未来盈利能力
恒久远旗下的核心战略产品是缬沙坦,属降压类药品。另外一款主打产品是盐酸倍他司汀,适用于美尼尔氏综合征、脑血栓等。缬沙坦于2019年11月通过一致性评价后,2020年上半年迅速在医院层面打开市场,销量大幅增长。虽于下半年开展的第三批阳光集采中未中标,但依托于深耕药品零售市场的营销团队,仍实现了零售渠道的稳定增长。
盐酸倍他司汀的一致性评价申报流程也走在前列,根据国家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除恒久远外仅有两家公司正在进行一致性评价,且恒久远进度领先。尽管各家竞争格局仍有可能在后期发生变化,但是结合公司在一致性评价方面的技术积累和临床推动能力,公司合理地相信可以保持该品种在一致性评价进程中的领先优势。
降压药的国内终端市场容量较大,据市场粗略估计缬沙坦类产品的容量可达40亿、盐酸倍他司汀容量约10亿的规模。借助于集团的整体销售渠道优势以及国家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的政策倾斜,公司有信心将产品研发的先发优势最终转化成市场优势,弯道超车,成为缬沙坦类药品的国内主要经营者。
二、乐普(北京)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乐普科技以人民币9,546.80万元投资乐普诊断技术63.65%的股权,实现控股。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乐普诊断技术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股权收购价与购买日乐普诊断技术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6,309.58万元确认为商誉。公司于报告期内各年年度终了对乐普诊断技术包含对应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重新进行评估并结合行业情况、外部环境等对乐普诊断技术未来盈利能力进行分析,综合上述因素未发现乐普诊断技术商誉存在减值迹象。
(一)报告期内商誉测试结果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资产组组合(含商誉)账面价值 | 14,651.76 | 12,680.65 | 13,986.02 |
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 | 15,325.64 | 13,255.94 | 14,270.00 |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金额 | — | — | — |
(二)净利润未达预期的原因及未来盈利能力
乐普诊断技术是一家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乐普诊断技术拥有85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书,另有20余个新产品正在注册申报,产品品种丰富,覆盖面广。乐普诊断技术拥有万级洁净生产车间,配备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并已通过了ISO13485和ISO9001认证,为产品提供了质量保证。乐普诊断技术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著作权,并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我国体外诊断行业起步于 20 世纪 80 年代,行业增长速度居世界前列。经过三十几年的发展,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现已具备一定的市场规模和基础,目前仍处于快速成长期。根据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及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体外诊断分会发布的《2018 年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年度报告》,2017年中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超过700 亿人民币,同比增长 15%左右。一方面,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体外诊断产业起步相对较晚,虽然经过最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有所提升,但与欧美成熟市场相比,市场规模差距依然很大,增长潜力巨大。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政府对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视、医药卫生支出增加、二胎全面开放和人口结构老龄化加速所带来的医疗保健高消费人数增加以及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对 IVD 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根据 Kalorama Information研究预测,我国 IVD 市场仍将保持超越医药
行业平均的增速,中国 IVD 市场在 2016-2021 年的复合增速约为 15%。我国体外诊断市场整体的快速发展,也为国内体外诊断企业特别是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优势的企业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公司于2017年6月完成对乐普诊断技术的收购后,工作重点集中在研发注册、销售渠道的培育和品牌建设方面,故盈利未达预期。
2018年公司针对IVD板块业务进行了梳理和整合,统一搭建技术平台、整合销售平台和管理平台。通过派驻IVD行业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加速推动乐普诊断技术与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进行生化诊断试剂战略合作的步伐,于2018年7月正式成为罗氏16项生化试剂的战略供应商,为后续的医院布局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2019年乐普诊断技术取得了3个复合质控品注册证及新增4个产品校准品质控品,完成了16个新产品的临床实验工作。截至2020年10月,16个新产品中的6个产品已取得注册证,剩余10个产品的注册证预计在2021年年初取得。2020年乐普诊断技术加大研发力度,推动新产品的研发速度,进一步提升原产品的技术指标;2020年末乐普诊断技术预计完成22个产品的自主研发,从而降低产品成本,截至目前已完成19个。2020年8月,公司旗下子公司取得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的注册证,该仪器与乐普诊断技术生化试剂及校准品形成配套的生化检测系统,将显著拉动乐普诊断技术的试剂销售、进一步巩固在生化领域的竞争优势,同时综合竞争力与市场拓展能力也将得到提升,实现生化检测领域设备与耗材的双轮驱动。
三、辽宁博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019年7月,发行人以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方式取得博鳌生物55%的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股权收购价与购买日博鳌生物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25,894.65万元确认为商誉。公司于报告期内各年年度终了对博鳌生物包含对应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重新进行评估并结合行业情况、外部环境等对博鳌生物未来盈利能力进行分析,综合上述因素未发现博鳌生物商誉存在减值迹象。
(一)报告期内商誉测试结果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资产组组合(含商誉)账面价值 | 77,314.93 |
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 | 86,208.55 |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金额 | — |
(二)净利润未达预期的原因及未来盈利能力
辽宁博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位于辽宁本溪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以研发、生产胰岛素系列产品为一体的现代化生物制药企业,公司目前仍处于研发阶段,尚未投产,故净利润未达预期。
人口老龄化是全球人口结构变化的趋势,我国人口老龄化呈加速趋势。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总人口为13.71亿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为1.19亿人,占总人口的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9%。此外,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已经超过1.31亿人。未来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老年人用药市场的增速将高出整个行业增速约2%—5%,将促使相关医药产业迎来快速发展期。人口老龄化的日趋严重直接导致我针对老年病药品消费需求的大幅提升,针对糖尿病的胰岛素市场不断扩大。中国的糖尿病患者虽然在人数上占全世界糖尿病患者总数的40%以上,但中国药企生产的糖尿病药物的市场份额极低,国产糖尿病药物的市场空间巨大。国产胰岛素市场的参与者较少,竞争激烈程度较低。糖尿病患者人群庞大且人数不断增加,对糖尿病药物有较大需求。
辽宁博鳌已研发出基因重组蛋白质药物重组人胰岛素,及其长效类似物甘精胰岛素、速效类似物门冬胰岛素,分属二代和三代产品。已上市胰岛素产品中,重组人胰岛素(二代)占据了绝大多数份额,价格较低,是国产糖尿病药物使用者的首选产品,而博鳌生物即将上市的甘精胰岛素(三代)较已上市的主流国产二代胰岛素更为先进,效果更好,售价和毛利也更高。目前该甘精胰岛素及甘精胰岛素注射液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报产申请受理,研发进展顺利,市场前景广阔。
四、AI业务板块
上海优加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凯沃尔电子有限公司同属AI业务板块,2019年12月公司对AI业务板块进行重组,实行统一的产品开发策略和研发管理机制,建立了共性研究平台及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及统一分配,保证新产品研发进度,以实现产品的更新迭代。AI事业部业务聚焦在人体生命体征参数的智能监测上,包括相关设备、软件、诊断服务的销售;医疗机构市场、家用健康消费市场,监测参数以心电为主;还包括呼吸、体温、血氧、血压等常见的其他健康参数。其中,优加利作为AI技术平台,承接乐普集团过往在人工智能领域研发投入形成的AI相关知识产权,并以AI赋能事业部的心电监测、监护仪、心电图机、血氧血压等智能可穿戴设备,以实现AI技术的商业化。AI核心竞争力除其公司现有业务经AI赋能后市场及运营效果的提升外,还存在于AI赋能事业部其他核心产品性能提升所衍生的经济效益。公司于报告期内各年年度终了对AI业务板块包含对应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重新进行评估并结合行业情况、外部环境等对AI业务板块未来盈利能力进行分析,综合上述因素未发现AI业务板块商誉存在减值迹象。
(一)报告期内商誉测试结果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资产组组合(含商誉)账面价值 | 111,823.57 |
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 | 117,374.45 |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金额 | — |
(二)净利润未达预期的原因及未来盈利能力
AI业务板块本期加大研发力度,研发费用较上期显著增加,同时2019年AI业务板进行了深度整合,对原有业务进行了整合调整,故2019年度AI业务板块内几家公司盈利未达预期。
AI业务板块致力于心电生理数据监测技术和实时分析技术的研究,拥有先进的心脏远程移动监护技术产品和基于M2M架构的心脏远程实时监护网络数据平台。目前,已有上百家各级医院应用心脏健康实时监护整体解决方案,为3000家医院170万名患者用户提供了心脏远程监护服务,有效降低了心血管急性事件的发生率、致残率、死亡率,得到了医院和患者的高度赞誉。依托多项自主知识
产权的发明专利,创建了国内应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运营的心安宝心脏健康实时监护网络系统,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根据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发布的《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18》2000年,中国人口为12.7亿,≥65岁的老年人占7%;预计到2030年,中国人口将达到14.6亿,≥65岁的老年人占14%。即使心血管危险因素水平保持不变,2010-2030年,仅人口增长和老龄化就会使心血管病事件(心绞痛、心肌梗死、心脏性猝死和脑卒中)的发生数预计上升50%以上,公司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的发生,国内以及国际各国都在公共卫生政策方面有所响应。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结合国家应急队伍建设,每省份建设1-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能够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7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通知要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加快补齐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健全完善中央和地方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AI业务板的核心产品监护仪、心电图机、脉搏血氧仪等均列于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应急救治物资参考储备清单。
AI业务板也在深耕内部产品潜力,一方面对现有产品针对国家政策重新进行市场定位,挖掘存量增长点;另一方面加强产品的创新研发、并延续疫情期间需求打开的国内国际市场渠道,快速推出更适应需求的产品。此外通过研发降本、整合供应链的物资保障,使得产品更有竞争力。
问题(2)将上海优加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凯沃尔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源动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同一资产组组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合规性、合理性,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其中在资产组的认定上,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应当
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公司自确立了以围绕为心血管病患服务为目标、发展各种先进医疗信息化、数据化和智能化技术的战略以来,有策略地选择目标企业进行投资,围绕核心技术匹配相关产品系列、完善在此领域的布局。具体投资路线体现为:
第一步:2015年公司参股上海优加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优加利”)20%股权。通过参股优加利,通过其心电远程实时监护系统获取心血管病患大数据资源,提供持续健康管理,抢占了心脏病移动医疗核心入口。继而为进一步促进该公司电生理数据通过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模型,形成具有巨大市场竞争力的人工智能心电诊断分析系统和产品,公司将持股比例进一步提升为37.59%。第二步:公司陆续于2015年至2019年上半年投资取得深圳源动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源动创新”)40%股权、深圳市凯沃尔电子有限公司(“凯沃尔”)100%股权和深圳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科瑞康”)80%股权。参股源动创新,通过其主导产品多参数生理监测仪(Checkme),能够获得个人基础生理数据,其与心脏标志物、远程心电实时监测等关键专业数据的有机结合,将逐步形成病患个人系统长期的健康云端综合档案,为医生在线上线下对疾病准确诊断奠定数据基础。凯沃尔和科瑞康分别为具有传统心电图仪、监护仪美国FDA、欧盟CE和中国CFDA注册证和生产平台,通过控股凯沃尔和科瑞康,快速实现人工智能AI产品的产业化落地平台。第三步:公司进一步增持优加利股权至68.47%,并进行股权重组和事业部深度整合,形成了以优加利为人工智能心电诊断分析系统的技术核心平台、全资控股科瑞康、凯沃尔和源动创新的架构。上述人工智能AI产品的产业化落地平台的推进和成熟、以及心电参数检测仪和血氧仪等核心医用级器械在全球医院端、家庭端的销售与现有的人工智能心电产品的技术衔接和新产品的研发,形成了更强的协同作用。自此,AI事业部实行管理决策统一、打通法人主体之间的管理边界、在管理结构和产业分工上四家公司进行了深度整合,实行统一的产品开发策略和研发管理机制,建立了共性研究平台及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及统一分配,形成了协
同效应,故在商誉减值测试中将上述四家公司作为同一资产组组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具有合规性和合理性。
针对上述情况,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四、财务风险”之“(一)商誉减值的风险”进行如下补充披露:“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商誉为274,181.11万元,主要系因公司持续开展外延式收购所致。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无论是否发生减值迹象,发行人均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其中,上海优加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凯沃尔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源动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同属AI医疗板块,经营业务相关性高,已进行深度整合,因此作为同一资产组组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如发生减值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按商誉扣减减值后的净额在报表中进行反映,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以后年度不能转回。如果发行人已收购的其他未来经营状况不能较好地实现收益,将有可能出现对商誉计提资产减值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问题(3)请发行人结合收购标的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经营环境、行业发展前景、未来预计变化、历年来减值测试的预测业绩及期后业绩实现情况、2020年上半年收购标的业绩实现情况等分析说明商誉减值测试假设、参数、依据、过程、说明商誉减值迹象判断和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一、商誉减值测试方法、过程、假设、参数、依据
(一)商誉减值计提测试方法
对于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由于被收购公司主营业务明确、业务单一、故将其被收购公司整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该资产组需剔除有关的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付息债务。
(二)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报告期内商誉减值测试假设、参数、依据
1、测算模型
采用“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模型估计可收回金额。采用企业的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作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率,通过对其所分摊到的资产组的现金流量现值法进行折现。
2、重要假设及依据
(1)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公司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3)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主营业务相对稳定,被评估单位制定的目标和措施能按预定的时间和进度如期实现,并取得预期效益。
(4)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关键参数
计算使用的现金流量预测是根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间的财务预算(或盈利预测)和税前折现率确定,其中税前折现率的取值区间为12.41%-14.71%。资产组的现金流量预测的详细预测期为5年,现金流在第6年及以后年度均保持稳定。对确认商誉的资产组的现金流量预测采用了毛利率和销售额作为关键参数,管理
层确定预算毛利率和销售额是根据预算期间之前期间所实现的毛利率和销售额,并结合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及以后年度预计经营情况的预期。
4、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税前)确认依据
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税前)确定折现率R,基本公式:
R=Ke*[E/(E+D)]+Kd*(1-T)*[D/(E+D)]式中:T:所得税税率Kd:付息债务成本(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 Ke: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如下:Ke= Rf +ERP*β1+Rc式中:Rf:无风险报酬率(10年以上无风险收益率)ERP:市场风险溢价β1:有财务杠杆风险系数
Rc:企业特有风险值
二、收购标的商誉测试结果
(一)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2016年9月,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乐普药业以人民币9,000万元投资恒久远
60.00%的股权,实现控股。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恒久远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股权收购价与购买日恒久远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8,113.84万元确认为商誉。
1、历年来减值测试的预测业绩及期后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评估报告中列示的恒久远报告期内净利润预测值与恒久远报告期内实际经营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 |
预测净利润 | 240.51 | 104.63 | -88.35 | 758.92 |
实际净利润 | -578.66 | -1,658.09 | -97.87 | 1,691.07 |
实现率 | — | — | — | 222.83% |
注:2020年预测净利润为收购标的2020年度全年预测利润总额,2020年实际净利润为收购标的2020年1-6月实际实现的利润总额,实现率体现了2020年上半年标的公司完成全年盈利预测的情况。
2、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及2020年上半年收购标的业绩实现情况公司结合恒久远实际经营情况及以后年度预计经营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评估基准日未来五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运营资本增加额的波动性进行预测未来资产组的自由现金流折现并加总,得到被评估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为18,248.24万元。经测试,未出现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迹象,故公司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在2019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中,公司预测恒久远2020年度可实现利润总额
758.92万元,2020年上半年恒久远实际实现利润总额1,691.07万元,已完成全年预测数的222.83%,超额完成盈利预测。
3、行业发展前景与公司发展优势
行业发展前景与公司发展优势详见本题问题(1)回复之“一、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之“净利润未达预期的原因及未来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前景、减值测试数据、恒久远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及以后年度预计经营情况后,公司收购恒久远而产生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二、乐普(北京)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乐普科技以人民币9,546.80万元投资乐普诊断技术63.65%的股权,实现控股。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乐普诊断技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股权收购价与购买日乐普诊断技术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6,309.58万元确认为商誉。
(一)历年来减值测试的预测业绩及期后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评估报告中列示的乐普诊断技术报告期内净利润预测值与乐普诊断技术报告期内实际经营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收购日至年末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 |
预测净利润 | -142.08 | 417.84 | 357.74 | -145.67 |
实际净利润 | -545.24 | -612.42 | -629.93 | -334.25 |
实现率 | — | — | — | — |
注:2020年预测净利润为收购标的2020年度全年预测利润总额,2020年实际净利润为收购标的2020年1-6月实际实现的利润总额,实现率体现了2020年上半年标的公司完成全年盈利预测的情况。
(二)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及2020年上半年收购标的业绩实现情况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出具了银信财报字[2020]沪第078号《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乐普(北京)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商誉所在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确定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回收金额),同时结合乐普诊断实际经营情况及以后年度预计经营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评估基准日未来五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运营资本增加额的波动性进行预测未来资产组的自由现金流折现并加总,得到被评估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为14,270.00万元。经测试,未出现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迹象,故公司未对商誉计提减值。
在2019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中,公司预测乐普诊断2020年度可实现利润总额-145.67万元,2020年上半年乐普诊断实际实现利润总额-334.25万元,由于疫情影响,乐普诊断技术2020年上半年实际净利润低于预期,公司预计全年业绩实现情况良好。
(三)行业发展前景与公司发展优势
行业发展前景与公司发展优势详见本题本题问题(1)回复之“二、乐普(北京)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净利润未达预期的原因及未来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前景、减值测试数据、乐普诊断技术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及以后年度预计经营情况后,公司收购乐普诊断技术而产生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三、辽宁博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019年7月,发行人以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方式取得博鳌生物55%的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股权收购价与购买日博鳌生物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25,894.65万元确认为商誉。
(一)历年来减值测试的预测业绩及期后业绩实现情况
控股时对博鳌生物各期净利润预测值与博鳌生物各期实际经营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 |
预测净利润 | -122.79 | -722.24 |
实际净利润 | -109.53 | -177.50 |
实现率 | — | — |
注:1、公司于2019年7月完成对辽宁博鳌的收购,其2019年度预测净利润和实现净利润为收购日至期末期间数据;2、2020年预测净利润为收购标的2020年度全年预测利润总额,2020年实际净利润为收购标的2020年1-6月实际实现的利润总额,实现率体现了2020年上半年标的公司完成全年盈利预测的情况。
(二)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及2020年上半年收购标的业绩实现情况根据公司对辽宁博鳌未来盈利能力的预测,确定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回收金额),同时结合辽宁博鳌实际经营情况及以后年度预计经营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评估基准日未来五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运营资本增加额的波动性进行预测未来资产组的自由现金流折现并加总,得到被评估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为86,208.55万元。经测试,未出现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迹象,故公司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在2019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中,公司预测辽宁博鳌2020年度可实现利润总额-722.24万元,2020年上半年辽宁博鳌实际实现利润总额-177.50万元,基本实现预期,预计2020年度辽宁博鳌可以完成盈利预测。
(三)行业发展前景与公司发展优势
行业发展前景与公司发展优势详见本题(1)回复之“三、辽宁博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之“净利润未达预期的原因及未来盈利能力”。报告期内,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前景、减值测试数据、辽宁博鳌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及以后年度预计经营情况后,公司收购辽宁博鳌而产生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四、AI业务板块
上海优加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凯沃尔电子有限公司同属AI业务板块,2019年12月公司对AI业务板块进行重组,实行统一的产品开发策略和研发管理机制,建立了共性研究平台及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及统一分配,保证新产品研发进度,以实现产品的更新迭代。AI事业部业务聚焦在人体生命体征参数的智能监测上,包括相关设备、软件、诊断服务的销售;医疗机构市场、家用健康消费市场,监测参数以心电为主;还包括呼吸、体温、血氧、血压等常见的其他健康参数。其中,优加利作为AI技术平台,承接乐普集团过往在人工智能领域研发投入形成的AI相关知识产权,并以AI赋能事业部的心电监测、监护仪、心电图机、血氧血压等智能可穿戴设备,以实现AI技术的商业化。AI核心竞争力除其公司现有业务经AI赋能后市场及运营效果的提升外,还存在于AI赋能事业部其他核心产品性能提升所衍生的经济效益。
(一)AI业务板块内各公司商誉及收购时点盈利预测完成情况
项目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
凯沃尔 | 科瑞康① | 凯沃尔 | 科瑞康 | 优加利② | AI业务板块 | |
预测净利润 | -152.75 | 230.50 | 253.57 | 1,808.60 | 1,019.91 | 347.77 |
实际净利润 | 149.76 | 250.91 | 0.19 | -391.38 | -1,152.00 | 6,325.84 |
实现率 | 100.00% | 108.86% | 0.07% | — | — | 1,818.97% |
注:1、公司于2018年8月完成对科瑞康的收购,其2018年度预测净利润和实现净利润为收购日至期末期间数据;2、公司于2019年7月完成对优加利的收购,其2019年度预测净利润和实现净利润为收购日至期末期间数据;3、2020年预测净利润为收购标的2020年度全年预测利润总额,2020年实际净利润为收购标的2020年1-6月实际实现的利润总额,实现率体现了2020年上半年标的公司完成全年盈利预测的情况。
(二)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及2020年上半年收购标的业绩实现情况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0年3月30日出具了银信财报字[2020]沪第081号《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上海优加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商誉所在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确定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回收金额),同时结合AI业务板块实际经营情况及以后年度预计经营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评估基准日未来五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运营资本增加额的波动性进行预测未来资产组的自由现金流折现并加总,得到被评估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为117,374.45万元。经测试,未出现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迹象,故公司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在2019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中,公司预测AI业务板块2020年度可实现利润总额347.77万元,2020年上半年AI业务板块实际实现利润总额6,325.84万元,已完成全年预测数的1818.97%,超额完成盈利预测。
(三)行业发展前景与公司发展优势
行业发展前景与公司发展优势详见本题问题(1)回复之“四、AI业务板块”之“净利润未达预期的原因及未来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前景、同行业市盈率、减值测试数据、AI业务板块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及以后年度预计经营情况后,公司收购AI业务板块而产生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问题5、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与会计师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了解和评估管理层与商誉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
评价管理层对资产组的划分及将商誉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合理性;
对于并购时进行评估预测的相关资产组,比较相关资产组报告期已实现经营业绩是否达到前期盈利预测;复核被审计单位编制的盈利预测报表,复核被审计单位的评估模型及模型中采用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净利率及折现率等主要参
数,复核被审计单位所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所采用的假设和方法是否恰当;了解相关资产组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经营环境、行业发展前景、未来预计变化、历年来减值测试的预测业绩及期后业绩实现情况、2020年上半年收购标的业绩实现情况等;
对于并购时未进行评估的相关资产组,公司采用通常市场认可的评估模型和折现率进行评估。我们对公司所采用的假设和方法进行了复核,重点关注了资产组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折现率和5年以后的现金流量增长率,并对所采用的现金流量预测中的未来收入和经营成果通过比照相关资产组的历史表现以及经营发展计划进行了复核。同时,邀请内部评估专家予以再复核;关注公司对商誉及商誉减值的披露是否准确、完整。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上述收购标的实际净利润未达预测净利润的情形下未计提商誉减值具有合理性。将上海优加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凯沃尔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源动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同一资产组组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具有合规性、合理性。商誉减值计提充分、合理。就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而言,2017年度至2019年度乐普医疗商誉减值测试及商誉减值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6、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6.38亿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金额4.88亿元。此外,2020年3月,发行人公告非公开发行预案,拟募集资金不超过31.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以下简称“前次发行方案”),后发行人终止前次发行方案、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本次发行事项。最近三年,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2.65亿元、22.20亿元、19.54亿元;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于2020年1月到位,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2.79亿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对比前后两次发行方案关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金额的具体测算过程和参数确定依据,说明前后两次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规模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测算过程,相关参数的确定依据,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3)说明本次偿还债务的明细(借款主体、金额、借款时间及用途),并对比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说明偿还债务金额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4)结合货币资金持有情况,未来使用计划、偿债安排、日常营运资金周转、资本支出、资产负债结构与现金流状况,说明前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再融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问题(1)对比前后两次发行方案关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金额的具体测算过程和参数确定依据,说明前后两次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规模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前次发行方案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金额的测算过程
公司前次发行方案为通过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根据2020年2月14日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发行人根据公司2019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及2020年资金使用安排,综合考虑市场以及投资者认购意愿进行确定。
(一)公司未来一年的资金使用安排
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9.54亿元,一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货币资金用途为:
单位:亿元
资金用途 | 所需大致金额 |
归还短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3.42 |
偿还短期融资券 | 8.00 |
偿还中期票据 | 6.00 |
支付股权及资产收购款 | 3.86 |
生产线扩产、技术改造及其他基建支出 | 8.00 |
研发支出 | 7.00 |
对子公司的出资/增资 | 0.90 |
合计 | 57.18 |
公司为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在研发、投资、销售等方面投入资金较大,公司将紧密围绕主营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公司整体资金需求的范围内,公司与中国国新等七家战略投资者达成初步认购意向,规模合计为31.80亿元。
二、本次发行方案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金额的测算过程
本次发行方案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根据2020年2月14日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方案中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金额不能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公司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16.38亿元)以及公司2020年的资金需求状况,确定了本次发行方案中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金额为4.88亿
元。
三、两次方案中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规模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前次方案为通过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方案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根据2020年2月14日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前次方案募投项目可以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方案中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金额不能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综上所述,由于监管法规差异,两次发行方案中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规模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两次发行方案中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规模均考虑了发行人实际资金需求,规模合理。
问题(2)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测算过程,相关参数的确定依据,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一、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一)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战略所需
公司从设立至今一直紧密围绕医疗行业,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发展。为维持企业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发行人从 2014 年起就制定了公司长期持续稳定成长的发展战略,即依次及时地建立各业务板块新的增长动力和建设新的业务板块去共同对冲其业务板块未来的成长乏力周期。
近几年,医疗行业发展迅速,在新医改和分级诊疗的大背景下,对国产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和应用以及尽快实现进口替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为了抓住发展机遇,加快了业务扩张的步伐,资金需求相应增加。
(二)巩固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领先的地位
为了巩固公司的真正核心竞争力,实现产品更新迭代,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才能抵抗各种产品价格下降、才能抵抗国家医保的各种降价措施。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前期研发支出成本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建立集团统一的产品开发策略和研发管理机制,建立了共性研究平台及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及统一分配,保证新产品研发进度,以实现公司产品的更新迭代,保持未来稳定的现金流。近期,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技术领先的人工智能AI-ECG心电分析诊断软件系统在2018年末获得美国FDA批准注册和欧盟CE认证后,同时,公司投入近十年的国际第二代生物可吸收支架NeoVas在2019年2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
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需要切实贯彻“预研一代、研发一代、销售一代”的原则,需要全面加快推进新一代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生物可吸收外周支架、新一代冠脉药物球囊(包括小血管、ACS和PTCA药物球囊)、新一代外周药物球囊(包括PTA、膝下药物球囊)、冠脉和外周用声波球囊及设备、冠脉和外周用二代切割球囊和新一代冠脉和外周用成像导管及设备等几十个重要创新器械的研发,这些重要关键技术和产品的重大突破是需要持续不断地研发投入的,这也是公司未来年度持续稳健增长的核心产品所在。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一)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与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423,783.92 | 779,552.94 | 635,630.48 | 453,764.27 |
报告期内,公司药品及器械销量稳步提升,业务规模迅速增长。近三年实现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1.07%。
(二)报告期公司现金流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月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4,492.28 | 829,491.55 | 698,464.40 | 486,591.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0,785.90 | 630,466.05 | 548,413.50 | 395,278.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706.37 | 199,025.51 | 150,050.89 | 91,313.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236.44 | 69,023.03 | 45,984.75 | 7,231.4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303.01 | 134,144.90 | 278,186.78 | 177,252.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066.57 | -65,121.87 | -232,202.03 | -170,020.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8,058.47 | 367,644.92 | 528,919.93 | 359,326.0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9,799.17 | 522,529.99 | 452,160.06 | 261,898.8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40.70 | -154,885.07 | 76,759.88 | 97,427.14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333.20 | 439.17 | 1,940.84 | -761.1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232.30 | -20,542.26 | -3,450.42 | 17,958.63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9,165.98 | 199,708.24 | 203,158.66 | 185,200.0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6,398.29 | 179,165.98 | 199,708.24 | 203,158.66 |
(三)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681,714.45 | 38.33% | 563,438.08 | 35.38% | 570,585.13 | 37.75% | 515,870.82 | 40.33% |
非流动资产 | 1,097,056.72 | 61.67% | 1,029,191.01 | 64.62% | 940,744.14 | 62.25% | 763,201.29 | 59.67% |
资产合计 | 1,778,771.17 | 100% | 1,592,629.09 | 100% | 1,511,329.27 | 100% | 1,279,072.10 | 1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33%、37.75%、
35.38%和38.33%,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67%、62.25%、64.62%和61.67%。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比、非流动资产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四)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合理性
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453,764.27亿元、635,630.48亿元和779,552.94亿元,三年复合增长率为31.07%;假设2020年营业收入相比2019年按照31.07%增长,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2019年度相同水平。
1、流动资金需求量=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2、流动资金缺口合计=2020年流动资金需求量-2019 年流动资金需求量;
3、上述假设仅用于对公司未来现金需求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若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779,552.94 | 1,021,770.30 |
应收票据 | 3,415.67 | 4,476.96 |
应收账款 | 216,654.62 | 283,972.06 |
预付款项 | 8,875.68 | 11,633.48 |
存货 | 100,482.76 | 131,704.07 |
各项经营性资产合计 | 329,428.73 | 431,786.58 |
应付账款 | 73,770.64 | 96,692.14 |
预收款项 | 16,377.65 | 21,466.40 |
应付票据 | 8,455.90 | 11,083.26 |
各项经营性负债合计 | 98,604.19 | 129,241.80 |
流动资金占用额 | 230,824.54 | 302,544.78 |
流动资金缺口 | 71,720.24 |
经测算,发行人在2020年度将产生7.17亿元资金缺口。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为4.88亿元,小于上述资金缺口,资金规模合理。
问题(3)说明本次偿还债务的明细(借款主体、金额、借款时间及用途),并对比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说明偿还债务金额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 金额 | 借款用途 | 到期时间 |
兴业银行 | 32,600 | 补充经营资金 | 2021.3.31 |
工商银行 | 6,400 | 补充经营资金 | 2021.3.22 |
平安银行 | 4,000 | 补充经营资金 | 2021.1.29 |
浦发银行 | 2,000 | 补充经营资金 | 2021.1.05 |
假设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发行前后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项目 | 发行前 | 发行后 | 转股后 |
资产负债率 | 43.20% | 46.57% | 38.38%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发行完成本次可转债前资产负债率为43.20%,发行完成后资产负债率为46.57%,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但待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转股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38.38%。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发行人药品业务属于医药制造业,医疗器械业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发行人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末平均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2020.09.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行业平均值(专用设备制造业) | 51.83% | 52.31% | 52.90% | 51.54% |
行业平均值(医药制造业) | 36.97% | 38.42% | 39.04% | 36.46% |
发行人 | 43.20% | 49.74% | 56.41% | 45.06% |
根据假设发行人本次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为46.57%,低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平均资产负债率水平,高于医药制造业平均资产负债率。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有助于发行人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综合资本成本,符合维持稳健发展运营的实际需求。
问题(4)结合货币资金持有情况,未来使用计划、偿债安排、日常营运资金周转、资本支出、资产负债结构与现金流状况,说明前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再融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一、前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公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总额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收购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 | 否 | 73,960.85 | 73,960.85 | 73,960.85 | 73,960.85 | 100.00 | |
合计 | 73,960.85 | 73,960.85 | 73,960.85 | 73,960.85 | 73,960.85 | 100.00 |
收购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根据收购时评估报告显示,浙
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预测净利润分别为20,163.74万元、22,588.98万元,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的实际净利润均超预测值,实现效益情况较好。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公司货币资金持有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持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库存现金 | 68.07 |
银行存款 | 215,053.69 |
其他货币资金 | 12,815.36 |
合计 | 227,937.1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928.67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1,538.83 |
(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资产负债结构与现金流状况
公司从设立至今一直紧密围绕医疗行业,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发展。通过内生和外延发展,公司已从单一器械业务逐步发展为心血管健康全产业链平台。近几年,医疗行业发展迅速,在新医改和分级诊疗的大背景下,对国产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和应用以及尽快实现进口替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为了抓住发展机遇,加快了业务扩张的步伐,同时,资金需求迅速增加。自2014年以来,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发展所需资金。
公司为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在研发、投资、销售等方面投入资金较大,公司将紧密围绕主营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2.79 亿元,一年内(2020 年 7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货币资金用途为:
资金用途 | 所需大致金额 |
归还短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77 |
偿还短期融资券 | - |
偿还中期票据 | 6 |
支付股权及资产收购款 | 4 |
生产线扩产、技术改造及其他基建支出 | 6 |
研发支出 | 7 |
对子公司的出资/增资 | 0.6 |
合计 | 43.37 |
公司储备的货币资金规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周转及短期债务偿还周转的需要。公司在债项融资能力范围内储备了一些可预见的资金需要量,持有一定量的货币资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如下。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资产负债率(%) | 48.46 | 49.74 | 56.41 | 45.06 |
流动资产/总资产(%) | 38.33 | 35.38 | 37.75 | 40.33 |
非流动资产/总资产(%) | 61.67 | 64.62 | 62.25 | 59.67 |
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 56.53 | 64.52 | 59.46 | 55.81 |
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 43.47 | 35.48 | 40.54 | 44.19 |
发行人现金流状况详见上文“(2)”中所述内容。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积极应对心血管治疗的技术变革,秉承“预研一代、注册一代和生产销售一代”的原则,经过二十年的不懈努力积累布局,在各个产品领域取得了深厚的技术积淀,多项技术实现关键技术攻关,进入临床试验研究阶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 | 115,000.00 | 115,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 48,800.00 | 48,800.00 |
合计 | 163,800.00 | 163,800.00 |
本次融资募集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外,将全部用于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推动一系列创新器型临床研究及上市工作。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直接或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情形。
(四)财务性投资与类金融业务核查情况
1、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中的定义,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
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经核查,自本次可转债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业务情况
发行人一直以建设全方位为心血管病患者服务的企业为发展目标,近年来,发行人开展相关业务始终紧密围绕该目标进行。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覆盖医疗器械、医药、医疗服务和新型医疗业态四大领域。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全资控股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控股管理平台,乐普金融下设从事金融类业务子公司包括乐普(深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乐普(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乐普金融的目的是拟通过公司在心血管领域医疗器械、医药、医疗服务等板块的品牌优势、上下游客户的资源优势,紧密围绕公司主业开展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供应商、协作商、代理商和国内外经销商的经营规模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提升公司医疗医药产业的发展,以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保持并提升公司在心血管领域医疗医药细分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促进公司医疗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上述业务均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紧密相关,且为公司主业服务。
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乐普保险、乐普产业基金、乐普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控股公司名称 | 控股公司经营定位 | 成本 | 比例 | 投资时间 | 方法 |
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针对心血管领域医疗器械、医药、移动医疗和医疗服务行业上下游全产业链环节设立金融控股管理平台 | 28,600 | 100% | 2015.9.30 | 成本法 |
控股公司名称 | 控股公司经营定位 | 成本 | 比例 | 投资时间 | 方法 | |
乐普金融控股子公司 | ||||||
乐普(深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以心血管疾病医疗为核心,与保险机构密切合作,建立心血管疾病亚健康人群、心血管术后慢病管理的保险经纪服务平台 | 1,000 | 100% | 2015.10.27 | 成本法 | |
乐普(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实现对心血管领域内的高技术、高附加值项目的投资 | 1,250 | 100% | 2015.10.27 | 成本法 | |
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各级子公司、生态圈内上下游产业链公司的需求,开展产品租赁经营、提供应收账款相关的商业保理等服务 | 20,250 | 100% | 2015.12.1 | 成本法 |
报告期内上述公司中,除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开展实际经营,其他公司均未开展实质业务。乐普(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主要的业务内容为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短融和医疗器械的分期销售。
除上述公司外,公司未参控股其他从事类金融业务的公司。报告期内,乐普租赁的资产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项目 | 乐普租赁 | 上市公司 | 占比 |
2017/2017.12.31 | 营业收入 | 2,607.76 | 453,764.27 | 0.57% |
净利润 | 449.14 | 99,367.99 | 0.45% | |
总资产 | 35,552.55 | 1,279,072.10 | 2.78% | |
2018/2018.12.31 | 营业收入 | 2,337.82 | 635,630.48 | 0.37% |
净利润 | -2,175.43 | 125,487.39 | -2.16% | |
总资产 | 33,011.86 | 1,511,329.27 | 2.18% | |
2019/2019.12.31 | 营业收入 | 1,476.17 | 779,552.94 | 0.19% |
净利润 | 480.07 | 172,379.17 | 0.29% | |
总资产 | 28,998.48 | 1,592,629.09 | 1.82% | |
2020年1-6月/2020.6.30 | 营业收入 | 197.06 | 423,783.92 | 0.05% |
净利润 | 213.85 | 118,398.27 | 0.18% | |
总资产 | 28,773.69 | 1,778,771.17 | 1.62% |
报告期内,乐普租赁各年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的合并口径的比例较小,且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今未对类金融业务进行新增投资。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资本化研发投入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实施或拟实施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购买非保本保息的金融资产或投资与主业不相关的类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问题6、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会计师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
2、 获取并查阅了公司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公告文件、投资协议、对外投资科目的明细、财务会计凭证等资料进行核查;
3、访谈主要管理人员和相关财务人员,就委托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及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进行沟通;
4、获取对外投资相关资料,检查投资协议、资金支付单据等,访谈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投资、财务人员,了解投资目的、被投资公司经营情况等;
5、 获取货币资金明细、运营资金需求的测算过程;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未来的大额资金支出计划、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实施或拟实施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购买非保本保息的金融资产或投资与主业不相关的类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包括类金融业务);
3、 发行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偿还债务规模与实际资金需求相符,发行人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利 佳 刘 君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