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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24-031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20日(周一)15: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28号南楼一层阿尔卑斯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00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审议《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9.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9.05《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2、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上述第7项提案、

第8项提案及第9项提案下的子议案9.01、9.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2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6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r300005@toread.com.cn,并来电确认)。

2、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2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102209

联系人:李璇联系电话:010-66609120电子邮箱:ir300005@toread.com.cn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 年 4 月 26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05,投票简称:探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如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如有)
代理人姓名 (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有)

注: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致: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00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审议《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9.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9.05《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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