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1月15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通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11月20日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授予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对于激励对象授予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2019年11月20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一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因此,监事会同意确定2019年11月20日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同意公司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向115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6,902,546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其他深交所要求文件。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20 日